孟建柱在县级公安局长第二期培训班典礼上讲话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在典礼上讲话

  人民网北京3月23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3月19日在第二期全国县级公安局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公安工作上新水平”专题培训班开学典礼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切实提高“五个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既能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又能改革创新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队伍,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孟建柱指出,今年2月首期全国县级公安局长专题培训班举办以来,不仅在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中引起了热烈反响,也受到了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关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对维护稳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深刻理解公安部党委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充分把握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内涵、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了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孟建柱指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继承和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做好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方针。当前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已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一个紧迫课题。

  孟建柱强调,只有增强群众观念,心里装着群众,在思想上与群众融为一体,才会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只有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安危,倾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才能加深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要坚持从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最需要办的事,真正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做细、实事做实、好事做好,在一点一滴中体现公安机关实实在在的为民之心、爱民之情,通过一件件小事的办理、一件件实事的落实、一件件难事的解决,累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增进人民群众同我们的感情。

  孟建柱要求,要认真总结“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取得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变成民警的自觉行为,切实把“大走访”活动作为保平安、保稳定、促和谐的一个重要抓手,作为密切警民关系的一个重要途径,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要切实把做群众工作纳入基层民警工作绩效考核,从制度层面上进一步完善密切警民关系的各项规范。要切实减轻基层民警的负担,减少对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的各种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精简考评内容,改进考评办法,确保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能够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做好群众工作上。

  孟建柱强调,县级公安局长要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能力;要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实战能力;要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要加强和改进舆论引导工作,实现公安机关与媒体的良好合作,着力提高驾驭复杂局势能力,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平安、确保一方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

  孟建柱强调,开拓创新是公安事业不断取得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处于什么岗位,都必须既要有开拓创新的意识,又要有真抓实干的作风。有了开拓创新的意识,加上真抓实干的作风,工作就会有大的发展,就能开创出一片新天地。县级公安局长要会想事、会谋事,要善于用新举措解决新问题,越是工作难度大,越要保持奋斗的激情,要有不畏艰险的勇气,不断探索维护一方平安、确保一方稳定的新办法、新途径。

  孟建柱指出,对于县级公安局长来说,抓好公安业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硬任务;抓好队伍管理,努力造就一支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公安队伍,同样也是硬任务。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始终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秉公用权、廉洁从警,严格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坚决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要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着力培育和弘扬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

  开学典礼前,孟建柱与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金国、孟宏伟,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祝春林,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陈智敏一同亲切看望了参训学员,并与他们合影留念。开学典礼由蔡安季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