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2009—2013年)解读
来源:国家邮政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今后五年是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的时期,是长三角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所面临的新一轮快速发展期,也是长三角快递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编制好一个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导向性的长江三角洲快递服务发展规划,对于抓住并用好战略机遇期、为长三角快递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2009—2013年)》(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国邮政政企分开后,新组建的国家邮政局制定并发布的第一个区域邮政发展规划。国家邮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规划对区域快递服务发展的引领作用,把编制《规划》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和2008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快递服务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结合长三角快递服务发展实际,认真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无论从涉及范围、包含内容还是编制过程等都有许多创新,为了使行业内外加深对《规划》的理解,便于有关机构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意义

    编制发展规划、 出台相关政策是政府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工作。国家局党组高度重视规划对全行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把编制规划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2008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规划》紧紧围绕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十一五”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长三角快递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长三角快递服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加强快递服务管理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 把《规划》宣传好、贯彻好,对于我们抓住并用好战略机遇期、创建长三角快递服务良好发展环境和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规划》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国家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在长三角快递服务领域的细化和深化。

    规划的主要功能是体现国家战略意图、规范政府行为、引导社会行为。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创立了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最新发展成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具有统领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要加快邮政业等服务业的发展。这些重大战略思想、重要方针和重要文件体现了国家的战略意图,为快递服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对长三角快递服务发展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

    《规划》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邮政业“十一五”规划》要求紧紧围绕满足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对发展快递服务的需求, 将国家发展战略与区域快递服务发展的客观要求相衔接,体现了国家战略要求,是国家战略部署在区域快递服务的细化和深化。

    (二)《规划》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是从宏观和全局的高度引领长三角快递服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即由偏重于国有经济改革转到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上来;由过多干预微观经济转到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上来。政企分开后的邮政管理部门正是按照这个要求,不断转变工作重心、转变工作方式、明确职能定位。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于快递这个由市场发挥主导作用的领域,通过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导向机制来引导企业行为。《规划》对于推进区域快递一体化发展,支持、鼓励和引导快递服务业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满足区域国民经济发展对快递服务的需求等,将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

    (三)《规划》体现了全行业发展共识,应成为长三角邮政管理部门和市场主体的行动指南。

    《规划》以促进长三角快递服务又好又快发展为基本出发点,集中了区域内全行业的集体智慧,注重调研,贴近快递服务现实。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长三角邮政企业和众多快递企业的建议,并多次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内外专家和学者的意见,提高了规划编制的参与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扬了民主,集中了全行业发展的共识。《规划》突出新的发展形势、明确了新的发展任务、指明了新的发展目标,提出了促进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加强了可考核性、可评估性和可操作性。规划的贯彻落实必将受到各类机构、企业和用户的监督,对于邮政管理部门履行市场监管、促进快递服务发展职责,对于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二、规划的主要特点

    (一)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贯穿始终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谋划发展,加强对快递服务的统筹规划,促进快递服务全面协调发展。为此,国家邮政局委托上海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苏浙沪三地邮政管理局共同组织编制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以指导今后5年长三角快递服务的发展。《规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邮政业“十一五”规划》要求,突出了长三角快递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并将其贯彻落实到《规划》的各个部分,体现了区域快递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体现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即由偏重于国有经济改革转到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上来;由过多干预微观经济转到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上来。《规划》坚持对快递这一市场发挥主导作用的领域,通过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导向机制来引导企业行为,从而有利于推进作为全国快递最发达、市场竞争最充分的区域之一的长三角,更加健康规范、平稳较快地发展。

    (三)体现开门办规划的原则

    在编制规划的方法上坚持“开门办规划”,并将这一原则体现在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前期开展了大量深入调研,并借鉴吸收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快递服务发展经验。编制过程中分别征求了长三角邮政企业、顺丰以及申通、圆通、全一、天天快、中通、汇通等总部设在长三角的快递企业等众多快递企业的意见,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长三角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内外专家和学者、部分邮政管理部门、快递协会的意见,充分发扬了民主,集中了各方面的智慧,提高了规划编制的参与度和透明度。

    (四)体现了区域一体化的特点。

    规划紧紧围绕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长三角发展一体化优势,剖析了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服务业加快发展、制造业升级、交通设施优化、区域市场体系统一融合、区域内发展协调机制确立等为快递服务发展带来的重要机遇,明确了今后5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特别是将推进一体化发展作为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有利于推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合理配置的统一区域市场体系的建设、有利于推进联动服务联合监管机制的建立,从而促进长三角快递服务市场主体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增强综合能力、促进产业层次全面提升。


    三、关于2009—2013年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2009—2013年快递服务面临的总体环境是:社会需求旺盛,市场竞争加剧,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充满活力,区域一体化进程加快,尽管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但长三角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政策与法律环境逐步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快递市场监管格局初步形成;交通基础设施日趋完善,长三角交通一体化进程加快,不断涌现的技术创新有利于优化快递操作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市场需求旺盛,发展潜力巨大,长三角全面推进产业机构升级、建设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行、电子商务保持高速增长,为快递服务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从行业自身看,相关法律与政策滞后,服务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部分快递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市场竞争有待规范,产业集中度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也比较明显。

    为此,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邮政业“十一五”规划》要求,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谋划发展,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产业做大做强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依托区域一体化发展优势,统一制定快递发展政策,优化快递发展环境,建立供需均衡竞争有序的市场机制,推进长三角快递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快递服务在促进长三角进出口贸易,改善投资环境,满足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求,扩大社会就业的作用,成为长三角快递服务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发展目标

    在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规划》提出了由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组成的行业发展目标体系。充分体现了长三角快递率先发展、科学发展、统筹发展、一体化发展的特色与创新。

    总体目标由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产业层次、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协调发展、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推进一体化发展等六方面组成。

    加强能力建设,就是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快递服务的需求,将长三角打造成为快递服务的国内重要基地和国际快递服务的重要门户,将快递服务培育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提升产业层次,就是拓展服务领域,将服务范围向上游产业延伸,统筹协调快递基本业务与电子商务配送、供应链管理等新业务的发展,加速推进传统服务方式向现代服务方式转变。

    转变发展方式,就是提高快递服务的信息化、标准化水平。逐步从价格竞争向服务内涵、服务质量竞争发展。推进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企业运营集约化,规划布局集群化,产业发展集聚化。

    统筹协调发展,就是整合长三角快递服务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区域内各种不同经济成分的快递企业协调发展,推进国际业务、国内业务和长三角区域互寄业务协调发展,推进快递服务在区域内城乡之间一体化协调发展。

    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就是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拓展网络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快递企业。

    推进一体化发展,就是建设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合理配置的统一区域市场体系,建立有效的联动服务联合监管机制。

    具体目标由经济与社会效益目标、集中度目标、服务质量目标、服务能力目标、一体化目标等六方面的量化指标构成。其中,规划期内,快递服务的年增长率保持在25%以上。到规划期末,规模以上快递企业的业务收入达到500亿元;占GDP的比重由2008年的0.22%提高到2013年的0.51%。新增就业岗位8万个。从业者年人均劳动生产率由2008年的23万元提高到2013年的37万元。重点培育出年收入超过100亿元的网络型快递企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安置就业的贡献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关于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主要任务

    为了实现发展目标,《规划》确定了6项主要任务:

    1、强化快递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要根据市场经济要求,依照即将颁布的新邮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公平规范和一体化的快递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实施分类分级的管理制度,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快递协会的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2、制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快递服务是邮政业最具活力的领域,也是存在诸多发展障碍和问题的领域,邮政管理机构将促进快递服务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快递监管工作的核心,采取有力措施,为快递服务又好又快发展搭建良好的环境。为此,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清理区域内限制快递发展的不合理地方规章,制定税务、公安、交通、航空、土地管理等部门的配套扶持政策。引导快递企业由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快递服务与其它产业的有机融合。引导国内外资本投资快递服务领域。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内资快递企业更多地进入国际市场,在巩固传统国际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拓展新兴国际市场。

    3、做大做强,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产业发展的细胞。为此,要培育若干家品牌优、规模大、实力强、后劲足的网络型内资快递企业。推进长三角邮政速递物流改革,充分发挥邮政企业的骨干作用。鼓励企业之间资源共享,做到优势互补,发挥整体竞争优势。

    4、科学规划,推进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快递服务基础设施是提升快递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的基本资源和基础平台。为此,要打破长三角行政区划限制,建立区域快递服务资源配置一体化机制。统一规划,推进快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快递园区建设,发挥园区的聚集和带动效应,推动企业集约化运营和规模化发展。

    5、拓宽服务领域,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鼓励引导快递企业加快进入制造业供应链服务领域,承接电子商务配送服务,大力发展信息流、资金流、实物流“三流合一”业务,推进快递服务和电子商务融合发展。鼓励企业抓住长三角城乡一体化发展机遇,促进农村快递发展。

    6、建立质量评价体系,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要充分发挥快递协会、消费者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长三角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促进快递企业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快递企业建立高于《快递服务》标准的企业服务标准,提供优质的承诺服务。

    (二)政策措施

    根据今后5年长三角快递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规划》制定了以下9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1、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区域快递服务协调和监管机制

    制度创新是长三角一体化中的重要内容,是激发快递服务发展活力的重要途径。要实施三方面制度创新。一是建立区域快递服务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争取区域内有关部门的支持,制定统一的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快递车辆进城、企业融资、设施用地、航空运能、快件通关、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人才培育等问题。二是依托“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率先在核心区域的十六个地级以上城市取得相关政策突破,并逐步覆盖到其他城市。三是建立长三角统一的监管机制,构建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统一监管标准,实施相关许可证互认制度,协同推进一体化应急机制建设。

    2.依托“大交通”平台,整合快递服务资源

    大部委制下“大交通”平台的构筑,为快递企业创造了更好的运作环境。为此,规划提出“三管其下”的办法。一是鼓励企业依托“大交通”平台,综合利用社会运输资源,加强内部整合,理顺产品成本、服务时限和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做到成本省、服务优、客户满意度高。二是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探索快递企业与其他运输企业的合作模式。鼓励利用城际高速铁路和高速客运班线运送快件;推动建立快件优先配舱、优先安检、快速通关的“绿色通道”,鼓励利用社会航空运力进行800公里以上快件运输。三是鼓励快递企业之间在快件运输、分拣场地等方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依托电子商务,培育快递服务新增长点

    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产业将进一步紧密结合,融合发展。快递企业应当抓住这一发展机遇。为此,一是推动快递企业加强与电子商务网站合作,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互利共赢。二是鼓励快递企业提供企业对个人(B2C)、个人对个人(C2C)、企业对企业(B2B)的配套快递配送服务。三是充分发挥快递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研究电子商务快递中代收货款、签收方式、快件保险等问题,组织拟定相关服务规范。

    4.提升科技应用水平,增强快递服务能力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快递服务日益成为信息流、物流、乃至资金流的融合服务,科技在增强快递服务能力方面日显重要。为此,要推动快递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提升机械化、信息化水平。一是鼓励快递企业实现快件分拣机械化,提高处理效率,降低劳动强度。二是提高快递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利用手持终端(PDA)、计算机电话集成(CTI)、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信息技术及设备,提升服务水平和生产作业效率。支持快递企业设立统一服务热线,建立统一的客户服务平台。

    5.完善快递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网络布局

    鉴于长三角具有快递企业总部聚集的优势,一要推进快递园区建设,实现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集聚化、集约化和功能化。有条件的城市,要将快递转运中心建设纳入当地物流园区规划。二是加强整体布局。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规划建设浦东、虹桥、萧山、无锡、禄口航空快递枢纽,和宁波、义乌、温州、台州、连云港航空快递支线等两级航空转运中心;规划建设上海、杭州、无锡、南京陆路快递枢纽,和宁波、嘉兴、金华、温州、泰州、南通、义乌、台州陆路快递支线等两级陆路转运中心。

    6.强化企业管理,实现规模发展

    科学的管理才能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为此,一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加强总部调控,优化经营模式,改造作业流程,提升管理水平。二要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资本运作,实现规模化发展,集约化运营。三要培育若干拥有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快递企业。

    7.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培养专业人才

    长三角快递服务的快速发展为社会创造了许多新的就业机会,也吸引了各方面的人才。人是最宝贵的财富,对于如何充分利用好这笔财富,规划从两个层次明确了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一是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引导企业支持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二是鼓励企业制定专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联合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快递培训基地,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利用长三角教育资源优势,与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开设快递专业课程,以委托培养、订单式招生等方式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培养快递专业人才。

    8.强化市场监管,确保运行安全

    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是实现快递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为此,一要加强快递市场监管,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二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快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对空港快递作业场地、快递园区等重点区域的集中安检方式。落实寄递物品安全责任制,引导快递企业履行“服务安全”承诺。三要制定完善2010年上海世博会寄递物品安全监管方案。

    9.发挥快递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快递协会作为政府、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将得到加强和进一步发挥。为此,一是支持快递协会制定行业规范,推动资源共享,建立业内竞争自律机制。二是鼓励快递协会开展诚信企业评比活动,建立快递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立快件公共查询平台和客户诚信信息系统。三是鼓励快递协会与消费者协会等中介机构开展快递服务质量评价活动。

    以上9点政策措施,既是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具体体现,也是增强规划可操作性的重要举措。

    总之,《规划》紧紧围绕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十一五”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长三角快递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长三角快递服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加强快递服务管理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长三角相关部门和快递企业都要把《规划》宣传好、贯彻好,以便我们抓住并用好战略机遇期,为长三角快递服务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