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1日,我省正式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年来,伴随着这部中国特色的“阳光法案”的实施,我省各级行政机关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着力突破“瓶颈”。
打造“政民直通车”
去年11月,合肥市在“中国·合肥”政府门户网站推出了“政民直通车”系统,及时处理群众诉求。40余天后,仍有4家单位对“政民直通车”中反映的诉求答复拖拉,对相关部门转交的办理投诉,未进行任何说明或书面报告。对4个单位把问题放在网上“晒太阳”的做法,合肥市决定来一次“阳光浴”,进行曝光。
可被公开曝光后,仍有3家单位还是老样子。合肥市决定对3家单位予以第二次曝光,并责令立即整改。合肥高新区管委会被再次曝光后,立即行动,迅速整改,就群众反映的诉求明确后立即回复责任部门,对未回复的进行梳理、归类,限期处理回复,并将“网上信箱”办理,纳入部门年度信访责任目标考核。
“合肥市对3家单位进行两次曝光,在合肥市机关单位引起强烈反响。”市监察部门负责人说,市公安、民政、司法等单位对群众网上投诉的办理高度重视,接到监察部门、投诉中心通过“政民直通车”系统转来的群众网上投诉件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不少机关单位在机关内查找不足,完善工作,部分单位还出台了详细制度,确保群众网上诉求“件件有答复”。
去年,合肥市政务公开工作经费投入近20万元,全市共有1355个单位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8.96万条,网上共受理求诉52件,已全部答复,较好地服务于群众和企业。
全省各地通过多种渠道,倾力打造“政民直通车”。省社科院研究员胡从发认为,以往一些部门或设置热线电话或开通领导信箱,多是形式大于内容,群众往往诉求投诉无门。现在,各地举一反三,让民意诉求通道得以畅通无阻,合肥市还以此为契机整肃政风,对办理情况实施公开、有效监督,此做法有示范意义。
画好办事“路线图”
“实施政务公开,现在很多部门在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有了新突破。”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根据省政协委员建议和省领导批示,省发改委等15个部门编制了《企业设立和项目审批流程图》,从制度上固化了审批流程。滁州市政务中心开展“百日提效,流程再造”活动,进中心项目平均办事环节由3.8个减少到2.9个,承诺时限由11.1天压缩到4.9天。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单位在环节清理和流程再造上也有新举措,窗口审批效能普遍提升。
“一进来就可以在税收资料架上拿到办税指南,相关程序上面都有,很方便。”正在省地税局服务大厅办理个人所得税的赵女士说。走进服务大厅,映入记者眼帘的是政策宣传栏、税负公开栏、服务承诺栏和电子触摸屏等,上面及时公布着税收政策、税负核定和减免税公告等事项。前来办税人员可以享受“一窗式”管理服务、“零距离”服务、“无障碍”服务、“人性化”服务等全新的服务方式。
如今,在马鞍山、铜陵、宿州等5个市开展了“两集中”改革,就是将部门内分散在多个处室的审批权集中到一个处室,由该处室向政务中心集中。目前,我省开展“两集中”改革的市达到12个。经省政府批准,省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两集中”改革试点。池州市政务中心探索部分项目“一章结”审批新模式,审批申请由中心统一受理、分发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深受办事群众欢迎。
为方便群众办事,省政务服务中心将服务范围向新的领域拓展,省经委等20个部门把窗口作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蚌埠等市整合政务类和公用事业类服务热线,形成统一的“12345”市长热线,整建制划入中心,赋予中心为民服务新职能。
向纵深领域拓展
“规范化的政务公开,必须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政务公开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两个问题是,什么该公开,什么不该公开?需要通过法律规范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需要通过法律来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一位成员说。我省在实施民生工程的过程中,惠民政策、资金使用等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全程接受监督,综合满意度达83.9%。
政务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是政务公开最大的价值。”这位人士说。政务公开了,透明了,社会公众就可以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改变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信息不对称状态被打破后,哪些行政机构的设置是必要的,哪些程序可以裁减等,百姓可以根据大量信息做出判断并提出建议。
与过去仅仅将已经决定的政策和文件向公众公开,仅仅把“结果”告知公众相比,现在的政务公开更多的是转向了政府部门的决策过程公开,并最大限度地吸收公众参与和监督。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政务公开有助于接受民众监督,有助于政府更加廉洁高效的行政,由此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这位人士说。
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认为,随着信息化的推进和电子政务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日渐摆上日程,尽快完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已经成为一件不容回避的事情。他认为,在此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必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政府公开信息作出强制性规定,标志着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领域拓展。记者陈利
【延伸阅读】
●“阳光法案”实施后,省政府制发了《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交通建设等考核内容。市、县、乡三级领导和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省政府确定办公厅作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
●我省开发了“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软件”,开通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全省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省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等公共场所设置了政府信息查询点,政府各部门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
●一年来进省“中心”审批及便民服务项目继续增多。省中心新进审批项目9项、便民项目26项,全年办件33.2万件,同比增长58%。
●审批流程再造取得新成果。我省编制了《企业设立和项目审批流程图》,从制度上固化了审批流程。全省各级“中心”会同监察、法制等部门在全省开展“行政审批办结件回头看效能”监督检查,促进审批权力规范运行。
●全省中小学大力推行阳光招生、阳光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在积极做好药品、诊疗费用等信息公开的同时,及时公开手足口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完善窗口服务,推进网上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