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央企参与信息平台的共建和使用管理情况将作为国资委考评各企业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3月16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刚刚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不久,财政部又以第54号令发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3月2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科技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推动中央企业技术创新,初步建成了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平台(
www.csoet.cn)。3项新政在不足一周内的接连颁布,成就了本周的新闻焦点--国资改革。
也正因如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首要任务与中央企业应具备的模范带头作用展现的一览无余。业内热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是对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发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的完善与补充,称其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各个环节做出了具体的程序性规定,加强了对产权交易行为的制度约束。而另一方面,当年3号令的最大缺憾"金融类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更是得到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效的权种界定与规则明确。
与上述《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征求意见稿)》、《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则修改不同,央企技术创新信息平台则是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落实。
记者通过3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了解到,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平台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部署,本着央企共建、央企共享的原则,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科技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推动中央企业技术创新,初步建成的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平台。信息平台的建设是国资委推进中央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积极探索。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成立由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负责、以科技管理部门为主的企业子平台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系统管理人员,重点做好信息平台的分级管理、内容保障和应用推广工作。
更为重要的是,各中央企业参与信息平台的共建和使用管理情况将作为国资委考评各企业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此项规定足以展现国资委对该平台建设、推广工作的高度重视。业内人士认为,信息平台工作的开展正是国资委配合2009年2月25日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落实。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具体要求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而央企多处各行业龙头地位,具有较为先进的研发能力的同时更具备最为权威的产业化实力,不但如此,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更能加强创新技术的应用与央企核心竞争力的增强。
记者浏览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平台(
www.csoet.cn)了解到,短短几天时间就已有包括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中材集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10.59 3.22%]集团公司等14家大型央企加入该平台的建设工作并建立技术创新信息链接。展示栏目页面中更已拥有20项来自不同大型央企的科技成果,以及10项在研项目和12项大型仪器设备,并且建立了国家级专家名录库。
根据《关于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平台将作为国资委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企业集团与其所属企业科技工作交流的重要渠道。《通知》要求,已建立并具备内部信息平台条件的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内部科技管理的网络化;不具备内部信息平台条件的企业,集团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所属企业利用该信息平台,建立集团内部科技管理工作平台。今后,国资委科技管理部门将充分利用该信息平台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如一般工作部署、发布有关通知、工作经验交流、每年一度的科技情况调查、企业科技管理情况通报及专利拥有情况排序等工作,将逐步过渡到完全通过信息平台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