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湖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湖南省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湘政办函[2008]131号)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下称《规定》)相继于5月1日和10月1日正式施行。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在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行全面部署。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都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工作职责,专门安排部署。5月6日,召开全省贯彻施行《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同志作了全面部署。5月8日,省长助理袁建尧同志召集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同志,逐条研读《条例》,专题研究贯彻施行工作。5月29日,召开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云昭、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同志分别作出明确要求。8月11日,召开全省贯彻实施《规定》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省长周强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同志进行了具体安排。各市州、县市区政府都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二)加强舆论宣传。2008年4月份被确定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显示屏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和《规定》。湘潭、常德、益阳、湘西等市州的常务副市(州)长在有关报刊上就《条例》的宣传贯彻发表署名文章,或以答记者问的形式进行宣讲。岳阳市编印并免费向市民发放《<条例>释疑》2000册。省直各机关也都开展了形式不同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活动,政府信息公开深入人心。

  (三)开展学习培训。为了提高我省各级各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条例》和《规定》的执行力,我省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培训。一方面,邀请省内外专家教授讲课,加强自身的学习。如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和国家行政学院的两位法学教授,分别就《条例》和《规定》给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和依法行政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授课辅导。另一方面,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分别深入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部门作辅导讲座。共作辅导报告20多场次,听讲座的人数上万人次。各市州都建立了《条例》和《规定》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如郴州、湘西等地把《条例》和《规定》纳入市州委党校每期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并作为每年普法学习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我省各级各部门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4月1日,湖南省政府门户网改版后,将省政府信息细分为21大类、118小项,及时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开。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机关基本上按此体例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常德市的97家单位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郴州市成立专门领导班子,拨专项经费,编制目录和指南,在市内各大超市、宾馆、车站等公众场所设置专门场所,供公众免费查阅,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公众。

  (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为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4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抓紧编制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89号),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作了进一步的部署和安排。9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湘政办函[2008]131号),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也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建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已形成《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草案),计划于2009年颁布施行。

  (六)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的信息通过该系统在省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充分发挥了政府门户网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作用。鉴于《条例》施行不久,考虑到社会公众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还有一个熟悉的过程,除了开通三部电话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咨询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同时承担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和咨询的双重功能。各市州也积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衡阳、永州等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系统”,极大地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七)依法应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积极受理、依法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了进一步规范省政府层面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法律关系,经报请省政府领导同意,制作“湖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该印章既用于省人民政府答复依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又用于与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联系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各市州、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台,方便群众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度,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00多条。9月18日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运行后至12月31日,省直各机关通过该平台共发布政府信息7800条,其中领导信息598条,机构职能信息1223条,法规文件信息924条,工作动态信息2218条,重大决策信息714条,财政信息29条,行政行为信息2094条。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第一平台,其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的主渠道作用日益显现。省政府中文门户网站分别于2008年4月、11月两次改版升级。升级以后,网站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点击率迅速上升,4月至10月,点击率每天为130万人次左右,11月6日第二次改版的当天点击率达到298万人次。2008年度,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下列政府信息:

  1.政府会议

  公开了省政府常务会议情况,如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加快推进我省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省政府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情况,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部署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情况、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我省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保护整治湘江流域情况等。

  公开了全省专项工作会议情况,如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会议、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全省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双百”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全省信息化工作会议、湖南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暨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座谈会、全省粮食生产工作会议、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等。

  2.政府规章

  2008年度,公布了省政府规章26部,内容涉及行政审批项目、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

  3.政府文件

  公开了省委省政府联发文件39件,内容涉及建设教育强省、加强老区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发展旅游产业、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等方面。

  公开了省政府文件130件,内容涉及加快棉花产业发展、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支持民航产业发展、加快乡镇企业科技进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工作。

  公开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发文件139件,内容涉及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长效工作机制、表彰经济强县市和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做好全省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等方面。

  公开了省政府办公厅文件377件,内容涉及做好农民工工作、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关于加强农产品流通工作、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建设管理有关问题、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等。

  公开了省直部门文件553件,内容涉及产品质量监督、企业登记审核、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等方面。

  4.人事任免

  公开人事任免信息451条。

  5.规划计划

  公开各项规划计划45条。内容涉及湖南省“十一五”节约型社会建设规划、湖南省“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湖南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湖南省“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湖南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湖南省“十一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等。

  6.统计数据

  公开各项统计数据976条。内容涉及年度统计公报、主要经济指标、宏观经济指数、行业统计指标等。

  7.重大项目

  共公布重点工程项目211条,重要实事项目29条。

  8.公务员招考

  公开发布公务员招考信息286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通过湖南省政府门户网和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政府门户网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08年全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省级政府网站排名中,湖南省排名第十,首次进入前十名,湖南省政府门户网对中央政府门户网的内容保障,在全国排名第六;通过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可向省政府及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在湘单位等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随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状态;为方便群众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功能。

  2.公共查阅点

  在省档案馆设立了“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实行双休日与法定节假日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作息制度。在公共场所、电梯口旁摆设了信息查询显示屏。各市州、县市区基本上在档案馆、图书馆设立了现行文件查阅室。常德市现行文件中心收集109家单位的现行文件57480份,建立以来共接待查阅1805人次,利用各类现行文件1721份。

  3.政府公报

  政府公报是规范性文件发布的权威渠道。以实施《规定》为契机,各级政府基本上创办了政府公报。《湖南政报》每期发放3万多册,全年发放24期,共计70多万册,并免费发至乡镇街道、部分民营企业、大专院校和社会中介组织等。

  4.新闻发布会

  2008年,全省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360多场。其中,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会60场。省政府对“两型”社会建设、《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施行、电子政务等重要事项都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发布。

  5.其它渠道

  2008年,“省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18752件,其中对省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意见和建议,对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其它政策措施的咨询,以及反映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信件,都得到了及时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后,至2008年12月31日止,省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涉及路桥收费及审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用审批、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属于公开范围的为10件,占47.6%;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为6件,占总数的28.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为5件,占总数的23.8%。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湖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办法尚未出台,没有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在打基础,在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等方面,做了一系列扎实的工作,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流程中,形成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

  (二)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

  1.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条例》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法定义务和重要职责,也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和前提。2008年,我省各级各部门都基本按照《条例》的规定,编制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但是,从当前社会公众的反映来看,大部分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比较粗糙和笼统,信息分类不科学,体系也显得混乱,不便于社会公众查阅。按照系统化、标准化和电子化的要求,要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充实和完善,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发布。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一是,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从我省的实际情况看,人口多,面积大,当前正处于抢抓机遇、奋力崛起的关键时期,政府事项和政府信息数量巨大,主动公开可以大大减轻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量,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二是,积极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特别是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行政服务大厅等场所或者是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为保证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及时予以澄清,引导群众正确应对,化解风险,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条例》和国办发〔2008〕36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合理划分不同类型的政府信息,科学界定日常政府信息特别是牵涉到不明事项、敏感事项和特殊情况的政府信息的审查程序,明确不同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中的责任。

  (三)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从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来看,无论是省直机关,还是各市州、县市区,都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整体推进,是下一步的一项重要工作。

  (四)加强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在进行监督检查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督检查内容要全面,既要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又要包括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监督检查范围既要包括从省级到乡镇的行政机关,又要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二是要突出重点。将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要形成监督检查的合力,协调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物价、审计、财政、法制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