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久安家园博客 更新时间:2012-04-14

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08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邮编:100741,电话:66262550,传真:66262550)。
  一、概述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公安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2008年,公安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
  公安部专门成立了公安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且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2008年,公安部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同时,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针对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制作了规范文书,通过公安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2008年,公安部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通过公安部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数百条。公安部政府网站也在年内进行了两次改版,专门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且进一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社会公众的功能。
  (四)认真编制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公安部从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3月,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最终编入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326条,并于2008年5月1日前全部在公安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公安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条。其中,执法依据及办事程序57条,占33.7%;重要工作63条,占37.3%;机构设置和人事信息33条,占19.5%;便民措施9条,占5.3%;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协定3条,占1.8%;统计数据4条,占2.4%。
  1、执法依据及办事程序
  (1)部门规章
  2008年,公安部共主动公开部门规章9条,主要包括:《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国际航班载运人员信息预报实施办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修正案》、废止《关于运输烟花爆竹的规定》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其中,《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广泛向社会征集意见,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近千条计35万余字。
  (2)公安部批复
  主动公开公安部批复8条,主要包括:关于对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牵头单位有关问题的批复、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批复、关于对办理涉及硝酸铵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安部关于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许可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关于建筑工程消防行政许可中有关前置条件问题的批复、公安部关于公安边防海警根据《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能否适用当场处罚程序问题的批复、公安部关于正确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的批复、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能否使用规范汉字以外文字和符号填写问题的批复。
  (3)规范性文件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2条,主要涉及经侦工作、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禁毒管理、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管理等方面。
  经侦工作方面,公开了《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中介机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
  治安管理方面,公开了《公安部关于印发〈仿真枪认定标准〉的通知》、《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协作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出入境管理方面,公开了《公安部、外交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2009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消防管理方面,公开了《关于印发〈公安消防岗位资格制度规定〉的通知》、《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安部消防局推进文明规范执法活动方案〉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交通管理方面,公开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件〉行业标准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行业标准的通知》、《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的通知》、《公安部关于印发〈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禁毒管理方面,公开了《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戒毒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安部关于做好新旧戒毒体制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管理方面,公开了《公安部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通告(2007年度)》、《公安部关于2007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等规范性文件。
  (4)办事程序
  公开了《边境地区居民出入境通行证》、《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出海船民证》、《合资船船员登陆证》、《台湾居民登陆证》等8种证件的办理程序。
  2、重要工作
  2008年,公安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继公开了60余项重点工作和专项行动的信息,主要包括:
  执法监督方面,公开了奥运安保专项督察工作、“五条禁令”专项督察工作、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专项督察工作、派驻督导组以及公安法制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奥运安保执法服务等信息;
  治安管理方面,公开了整治油气田及输油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全国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以及“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等信息;
  刑侦工作方面,公开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侦破命案工作、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以及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等信息;
  消防管理方面,公开了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加强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和帐篷防火性能专项检查、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信息;
  交通管理方面,公开了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总体方案、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抗震抢险救灾期间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交通指挥疏导工作实施方案、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2009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等信息。
  此外,还公开了全国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公安监管部门深挖犯罪专项行动等信息。
  3、机构设置和人事
  公开了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工作进展情况,公务员招考、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安现役部队接收地方大学生入警,公安现役部队院校招生以及公安民警表彰奖励、伤亡抚恤等信息共33条。
  4、便民措施
  全年,共推出便民利民措施9项。边防管理推出了对出海船舶和渔民的《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出海船民证》实行异地办理、异地年审;出入境管理推出3项便利措施方便台胞来大陆和在大陆居留,并且简化了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办理出入境证件手续;计算机信息管理定期整理发布取得销售许可证的产品目录,便于公众查询;机动车登记管理推出了简化办事流程、取消部分审批程序、延伸服务窗口、改进车辆号牌选取方式等22项便民措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推出了公开证据、事故快处快赔等12项便民措施;此外,公安部还通过公安部政府网站公开了公安部打黑除恶、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用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便于接受公众对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
  5、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协定
  公开了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协定3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关于禁止贩运和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柬埔寨王国内政部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公安部首次合作打击犯罪会议纪要》。
  6、统计数字
  2008年,主动公开了全国出入境统计数字,全国火灾事故统计数字,全国交通事故统计数字和全国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统计数字等四方面统计数字。
  (二)公开形式
  1、公安部政府网站
  公安部政府网站是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目前,公安部政府网站已经形成了以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三大功能为定位,包含“公安资讯”、“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办事服务”、“警民互动”、“公共安全服务”等30大类100多个子栏目的综合性政府门户网站。2008年,公安部政府网站又新增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警情通报提示”、“网上调查”等项内容,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办理流程和申请表格的下载服务功能,有效方便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2008年,公安部政府网站的日均访问量达到350万人次。
  2、公安部公报
  公安部公报是各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公安机关执法依据和公安部相关政策规定的权威渠道。2008年,公安部共编辑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6期,公布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3部、行政法规2部、司法解释7个、国际条约8个,公布公安部规章8个、公安部批复10个、规范性文件33个,并免费向全国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有关研究机构及部分公共查阅场所发放。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以及社会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邮局订阅。
  3、新闻发布会
  2008年,公安部共组织各类新闻发布活动44场次。其中,在年初抗雨雪冰冻灾害中,公安部坚持实时信息发布,在9天的时间里举行10场信息发布会,发布信息近500条,有效服务了群众出行需要;在拉萨发生“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后,针对国内外公众了解事件真相的需求,公安部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侦破情况,吸引近百家国际知名通讯社和新闻集团到会采访;在“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赶赴抗震一线,利用各种通讯技术手段,每日与电台、电视台及新闻网站等多类媒体进行连线,及时通报救灾最新进展,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将人民的利益置于首位,积极投身抗震救灾的无私奉献精神。
  4、其他
  此外,公安部还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公安部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8年,公安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涉及交通管理执法依据3件,涉及治安管理执法依据2件,涉及经侦工作、消防管理、公安科技信息管理、公安统计数据各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08年,公安部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的5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未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3件。
  在未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答复中,“政府信息不存在”的2件,因其他原因未能提供政府信息的1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08年,公安部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93件,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治安管理、执法监督、交通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经侦工作等方面。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公安部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2件,均及时进行了办理和答复。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复议1件;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1件。
  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比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等。对此,公安部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加大政府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改进政府网站,逐步扩大网上交流互动、办事服务的范围,打造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四)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