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自治区、贵港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作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平南县网(http://www.gx.xinhuanet.com/dtzx/pinnan)公布,联系电话0775-7837600。
一、概述
《条例》自2008年5月1日施行以来,平南县按照自治区、贵港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县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详细安排和部署落实我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定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平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明确重点,坚持原则。
依据《条例》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平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平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结合实际,督促提高。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我县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依法公开水平,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08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平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2008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0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我县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交流不够“实”。部分信息公开义务人对学习培训不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建议组织有关人员对《条例》进行实实在在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学习。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强”。 按照《条例》规定,绝大部分政府信息要主动公开;但仍然有部分单位认为自己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是保密信息,不愿意公开或者是不及时公开。建议各信息公开义务人,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编制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上报和公开。
三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各信息公开义务人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真正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老百姓却较少。建议更多地采用适合社区、适合农村,并方便人民群众容易获取信息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如在社区、村组设立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等。
四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不够“全”。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009年,我县将按照自治区、贵港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进一步做好《条例》实施工作。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诠释解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内容。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特别是在对内公开上下功夫,做文章。认真抓好新拟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