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消防工作跨跃式发展的途径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公安消防部队如何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所在的甘肃省,近年来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指导和推动力度,消防工作发展力度得到全面强化,全省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是,在消防工作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积极应对这些消防工作中出现的困难,突出解决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本人结合实际工作,有如下一些思考。

    进一步健全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要全面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消防目标责任考评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考评范围。

    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要不断加大消防宣传与培训力度,制定出台全省公共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

    要认真做好《消防法》的普及与落实工作。在切实做好《消防法》宣传普及工作的同时,抓住《消防法》修订实施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提请省人大颁布《甘肃省消防条例》,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法制建设,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进一步健全社会消防安全防御体系

    要紧紧围绕标准化管理工作,筑牢社会单位安全防范基础。要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为重点,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强化对社区、农村、“六小场所”等非重点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从根本上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

    要紧紧围绕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筑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基础。要继续把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作为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对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单位的经常性监督与管理,全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要紧紧围绕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管手段,筑牢消防监督执法基础,切实提高消防执法服务水平。要继续加大建筑工程审核力度,进一步深化重大工程项目审验,加强总队与支队的联审联验。要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大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人员和重点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坚持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要紧紧围绕全民素质提高,筑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基础。要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和教育工作,充分整合现有力量和资源,切实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全面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进一步完善灭火及抢险救援体系

    要强化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的“主业”意识。

    要以防火、灭火为中心,认真抓好灭火救援作战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规范接警出动、战斗编成、组织指挥、作战行动、综合保障、灭火战评等灭火救援工作程序。要深入开展执勤岗位大练兵活动,强化消防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六熟悉”工作,广泛开展特殊火灾和特种灾害事故处置的专业训练,提高部队战斗力。

    要加快公安消防队站建设。积极建议政府出台相关规定,明确消防队站建设的目标、任务、进度和经费保障制度。同时努力争取逐步增加消防特勤、消防执法、战勤保障和全勤指挥机构的编制,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公安消防力量。

    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积极推进对现有多种形式消防队的规范化建设,突出抓好管理与训练工作。通过举办专职消防队骨干培训班,推行战斗员等级达标专业训练制度,实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与机构设置、社会发展、安全需求相适应。

    进一步建立消防安全服务体系

    要大力推进消防业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消防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审批、公布等措施,推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办事效率。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验、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提供法律、技术服务,开展消防技术咨询、较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专家论证活动,为社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热情的服务。

    要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切实提高消防执法服务水平。成立执法服务队,继续深入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落实消防机构内部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执法质量评议考核等制度,树立消防执法的良好形象。

    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消防管理和公共消防服务的新期待,践行执法为民,不断研究落实新形势下的利民、便民措施。严格执行群众来访接待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密切警民关系。(甘肃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陶润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