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保持比较充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9月1日前全面完成灾区损毁学校重建;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50万人;城市低保对象通过社区惠民药店每人每月可购买200元的零利润药品;完善14个郊区(市)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昨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2009年实施为民办实事“八项民生工程”方案》,将今年目标任务分解到了市级相关部门。
据介绍,2009年,我市将继续深入实施以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畅通、环境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为民办实事“八项民生工程”。在今年的40小项惠民项目中,结合灾后重建、金融危机、食品安全等热点问题,新增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损毁学校重建;重灾市、县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农村住房重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具体奋斗目标。
就业促进工程
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3万人
1、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全市保持比较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3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0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牵头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2、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3万人;促进1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向基层和地震灾区输送人才5000人。(牵头部门:市人事局)
3、加强农民工培训。培训农民工22.23万人。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40万人次。继续推进新市民素质教育,建立健全23个培训基地和50个教学点,完成新市民培训3万人。(牵头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扶贫解困工程
新建百个社区慈善爱心超市
1、农村扶贫解困。全市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4个百分点。(牵头部门:市农委)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按城乡低保人数和农村五保人数计算,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年人均医疗救助水平不低于110元。完善精神病人医疗保障机制,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阳光救助。(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残联)
3、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100个。(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教育助学工程
9月1日前完成损毁学校重建
1、完成损毁学校重建任务。9月1日前全面完成灾区损毁学校重建。(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育费用,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费用”入学;对20%以上的在校住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生活补助。(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中等职业学校1至2年级的农村学生、县镇非农户口学生和城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每人每年1500元生活补助;对全市符合条件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同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补助;继续确保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的教育资助不重不漏。实施阳光圆梦工程,确保全市考上高校的低保家庭子女不因贫困失学。(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4、职业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招生9.9万人。对全市农村特困、城市低保、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家庭子女、退伍士兵、孤残学生等六类中职学生免除学费。(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5、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达到4840人。(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社会保障工程
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达160元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160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60元;全市城乡低保资金银行代发率不低于60%。为1.3万户特困残疾人发放专项生活补助;对2000户地震灾区残疾人建成永久性住房给予每户1000元生活设施补贴;为3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为1.2万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和免费发放残疾人专用轮椅、盲杖、拐杖、助听器等残疾人用品。为全市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发放扶助金,兑现率达100%。完善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医疗救助、生活补贴和残疾人员的康复、就业机制。(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人口计生委、市委政法委)
2、农村五保。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2所,新增床位1000张;全市有意愿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3、老龄工作。国办福利机构新增床位300张。(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4、城乡养老保险。健全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50万人;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275万人。(牵头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20万人。(牵头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6、农民工帮扶工作。在全市建筑工地全面实行实名制刷卡管理制度,免费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工资卡10万张。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新增参加综合社会保险5万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率达100%。在远郊市、县新建40个“寸草心”留守儿童村级服务站。(牵头部门:市建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妇联)
7、加强能源通信保障。结合春耕、三夏、秋收等农业生产活动,开展“送油下乡服务”,保证农业用油供应稳定。开展“供电服务惠农行动”,在农村新型社区建立60个供电服务点;完成10个乡镇排灌电网整治;完成3个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每月通过农业信息机向农民发送专业信息200条以上;在中心城区建设街道移动营销服务中心22个;实施移动通信“无盲点工程”,在丘陵山区新建100个基站,基本实现全域成都移动信号无盲点。(牵头部门:中石油成都销售分公司、成都电业局、市农委、移动成都分公司、市信息办)
医疗卫生工程
公立医院使用“一本通”病历
1、重灾市、县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在都江堰市建设县级医疗机构1个,全面完成损毁公立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灾后重建。(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2、全面落实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继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公立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城乡居民重点人群服务率达85%;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统一使用“门诊通用病历”。城市低保对象通过社区惠民药店每人每月可购买200元的零利润药品。(牵头部门: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在全市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孕产妇死亡率降低至19/10万,婴儿死亡率降低至9%。。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做好地震灾区再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为全市已婚待孕妇女免费提供叶酸片,登记发放率达97%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百姓安居工程
年底前完成农村住房重建
1、完成灾后农房重建任务。9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住房重建,年底前全面完成。(牵头部门:市建委)
2、灾区城镇住房恢复重建。9月底前完成全部受损住房的维修加固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除高层外的城镇住房重建。(牵头部门:市建委)
3、解决农村特困危房户住房困难。改造农村低保户危旧房2000户。完成770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避险搬迁。(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国土局)
4、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年底前,完成全市农村中小学住房困难教师的住房建设,春节前入住。(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5、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购建廉租住房4500套,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达到1.25万户。(牵头部门:市房管局)
6、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面完成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现已建成农村集中居住区、新农村示范点、村镇新型社区有线电视信号通达率100%。(牵头部门:市广电局)
7、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万口;新建农村沼气物业化服务网点46个。(牵头部门:市农委)
8、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9、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加快推进12个城中村的拆迁及改造工程;在中心城区新建标准化菜市场10个,完成菜市场标准化改造23个。推进东郊企业生活区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竣工50万平方米。继续加强“成都通”电子政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新增2项电子政务和5项电子商务功能。在100个社区建设便民信息服务系统;在200个社区新建水、电、气“一站式”缴费服务点。(牵头部门:市建委、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市信息办)
10、加强城乡文化阵地建设。年底前开工建设成都博物馆,加快推进成都“5
12”地震纪念设施项目和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建设。全面完成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建设和重灾区以外的社区(村)综合文化活动室建设;基本完成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文化馆和图书馆灾后重建。全面完成农家书屋建设,实现全域成都满覆盖。在全市新建200个“农民健身工程”;为农村乡镇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700名。全年组织全市性的体育活动100次以上,参加人数1200万人次以上;完成1000场以上惠民文艺演出。完成为未成年人办好事实事项目10件。(牵头部门:市文化局、市妇联、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
1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施食品安全准入,在超市、固定集贸市场、学校、医院等领域实施包括肉、豆、奶、蛋、粮油、调味制品6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并逐步扩大准入的品种和范围,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查处打击力度。推进诚信计量集贸市场体系建设,实现中心城区和郊区(市)县城所在地固定集贸市场计量规范达标全覆盖。(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道路畅通工程
新建25个乡镇客运站(点)
1、城乡交通建设。开工建设中心城区“断头路”20条,完工10条。新建通村水泥(沥青)路70公里;完成龙池、鸡冠山旅游路44公里的灾后重建。(牵头部门:市建委、市交委)
2、乡镇客运站(点)建设。新建乡镇客运站(点)25个。(牵头部门:市交委)
环境治理工程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达311天
1、加强岷江、沱江流域污染治理。启动岷江、沱江流域20条中小河道水污染综合治理;完成已开工的5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行;开工建设5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9%。挂牌限期治理12户工业企业和4户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新建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4万立方米。(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农委)
2、省级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开展50个省级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牵头部门:市建委、市城管局)
3、重大地质灾害治理。组织实施12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牵头部门:市国土局)
4、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及标准粮田建设。改造中低产田10.75万亩。实施“金土地工程”整理36万亩,实现新增耕地3.56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12.84万亩。建设标准粮田5万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委)
5、继续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平方公里。新增工业原料林、生物质能源林等林产业基地10万亩;新建公益林3.9万亩。(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
6、持续改善城乡环境。继续实施三绿工程建设和城市绿化景观示范街打造;新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绿色家园20个;建成并开放金牛公园、苏坡公园、双桂公园和永陵片区绿地公园;加强对已建成公园管理,全面取缔侵占公园绿地的违章建筑。完善14个郊区(市)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完成邛崃市、蒲江县、大邑县、金堂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建设。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1天。(牵头部门:市林业园林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