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一票否决”执法过错单位
来源:兰州晨报 更新时间:2009-07-24

 
 
 
  省公安厅制定落实公安部加强“三项建设”的具体意见并下发执行——“一票否决”执法过错单位

  本报讯(记者 宋维国)4月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根据公安部加强“三项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省公安厅分别研究制定了“三项建设”的具体意见,并于4月7日下发全省公安机关执行。其中特别强调,在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上,对发现和反映的执法问题,经查实确有执法过错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生执法过错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三项建设”意见中提出,在信息化建设上,公安机关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60%以上的社区民警可以通过无线方式采集基础工作数据,全省公安视频指挥系统延伸至基层所队,省厅指挥中心适时直接向管辖区派出所等基层所队下达行动或预警指令,到2010年底,我省公安信息化建设达到全国中等发展水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全省公安机关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在执法主体建设、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和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四个方面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特别是在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上,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即对发现和反映的执法问题,经查实确有执法过错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生执法过错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上,通过依法履行职责,改善服务管理,强化队伍管理和公共关系建设等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联系沟通社会和建设和谐警营的能力,使全省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亲和力明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全省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据悉,为了确保“三项建设”措施的落实,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每年确定若干个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抓,加强对“三项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期完成省厅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