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0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 更新时间:2012-04-14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政公办字〔2009〕1号

各盟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导小组:
  经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0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传达,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0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确保中央投资项目在我区尽快启动、顺利实施,确保投资安全、透明、高效管理和使用。要主动公开落实项目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的公开,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努力做到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

  二是加大中央和自治区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公布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规定,加强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配合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等,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教育机构和医疗单位公开的重点内容,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电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完善和落实价格听证、咨询等制度,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加大中央和自治区维护稳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坚决避免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而激化社会矛盾。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途径,公开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提高透明度。在重大事故、事件的处理上,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要求,及时上报和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造成负面影响。要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点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和区直部门政务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做出的全面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抓好重点环节的工作:一是加大对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农村牧区制度建设和政策措施、发展现代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公共事业的重大举措的公开力度;二是加大土地草牧场管理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综合配套制度改革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三是加大农村牧区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涉农涉牧法律法规的公开力度;四是扩大基层办事公开的范围,规范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推进办事公开进农村牧区、进社区,为基层群众提供便利高效服务。
区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突出抓好三个环节:一是集中力量尽快充实网上信息并及时更新,建立起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同时,加快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机制,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满足社会需要。二是积极开展网上办事和审批服务。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范围,真正发挥部门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接受监督等功能。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要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政务信息有人收集、有人更新。

  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实施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将历年和新增的政府信息梳理审核后上网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运行和协调。同时,要完善新闻发布、政报等公开形式,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便民服务功能。二是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年度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进行考核、评议。三是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促进《条例》全面落实。

  四、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进一步清理审核行政职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对每一项行政权力运行都要明确并公开行使依据、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等内容,统一工作标准,固化行政程序,规范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权。二是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规范后的行政权力进行分类,能够纳入中心的要全部纳入。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对进入中心的行政权力进行充分授权,绘制每项行政权力运行的流程图,使各个环节都固化上网,实行网上操作,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力争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同时,积极推进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积极开展电子监察,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进行同步监控,督促各项审批能够按照承诺及时办结,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尽快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配套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及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好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于4月份对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下半年,对盟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二是加强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着眼于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要善于借助高校、科研院所和基层单位等外部力量,积极进行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建立各级政务公开信息交流制度。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今年将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和学习考察活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注重创新,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探索建立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四是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绩效评估,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推进政务公开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