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凭电子版《出生医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出生医学证明》由依法取得助产技术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取得技术合格证的人员出具。通过计算机打印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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