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政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2009〕25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2009年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八日
 

   为推进“工业、服务业”双轮驱动战略,加快服务业发展,根据2008年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和2009年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08〕66号),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改革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加快传统主导行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扩大服务业开放合作,确保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稳步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按照“划分业态、错位发展、政策引导、集聚发展”的原则,支持东区定位为金融商务服务业集聚区;支持石岐区定位为“三旧”改造综合试验区和商业服务业集聚区;支持西区定位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重点发展休闲商业商务集聚区。
    二、发展目标
    2009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服务业占三次产业的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全市服务业重点项目不少于70个,其中年度建设项目不少于45个,年度完成投资不少于4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传统主导行业转型升级。
    包括物流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商贸(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业等行业。加快“一港五区”和市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推动保税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业务创新,培育发展一批面向国内外市场的现代专业市场,发展壮大一批国家A级第三方物流企业,构建覆盖全国的运输物流网络,增强四大组团物流集聚区的集聚辐射能力,推动中山建设成为连接珠江口两岸、辐射粤西地区的区域性物流枢纽。加快城区益华、富华道、凤鸣路、大信等特色商圈建设,鼓励镇区建设商业中心区、特色专业街等商贸功能区,以“双进”工程为契机推动社区商业模式改造。鼓励中心商务区、商务集聚区、商圈区域内商业房地产发展,加强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动房地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商业商务发展模式创新。
    (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重点包括金融、商务与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等行业。
    1.金融业。加大力度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金融中介机构,扶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有序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争取省科技金融试点,提高金融创新能力和金融服务覆盖率。加强金融危机下的逆向思维,扎实稳妥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和股权融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发展创业投资机构。加快建设中山市产权交易市场,为企业兼并重组、创业资本进退提供渠道。发挥保险业“经济稳定器”作用,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推动企业信用信息网建设。密切关注国内国际金融形势变化,做好金融业风险监测和预警。
    2.商务与科技服务业。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人才培训、研发设计、检测认证、会展服务等商务与科技服务业。壮大特色专业会展经济,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展会品牌。加强广东装备制造工业院、华南现代中医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市家电创新中心等区域重大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筹建国家级建筑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加强资源整合,完善服务链条,提升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国家级检测中心的辐射带动能力,吸引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商务与科技服务机构进驻中山,推动中山建设成为珠三角西岸重要产业服务中心。
    3.信息服务业。加快嵌入式软件园、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物流和电子商务等行业应用软件发展,建设动漫游戏设计平台。完成城区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加快有线数字骨干网、农村支线网升级改造,推动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网三网融合。以家居安防和生活服务为重点开拓社区生活服务网络。推进“特色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年内建成9到10个现代虚拟产业集群。
    4.旅游业。加快温泉片区等6大旅游板块建设,创建孙中山故里旅游度假区、南区北台两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进南朗海上温泉城、神湾盛世游艇会、南区文笔山乐园、小榄水色匝商业文化旅游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发挥特色产业优势,加快工业旅游发展。继续办好菊花节、美食节、民俗旅游文化节、岭南水乡文化节、华侨文化节等大型节庆活动,培育旅游节庆品牌。
    5.文化产业。实施孙中山文化等“八大文化工程”,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积极培育影视动漫、工业设计、演艺策划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小榄文化艺术品产业基地、坦洲伊泰莲娜首饰文化产业园、三乡镇“中国古典家具名镇”、港口镇“中国游戏游艺产业基地”等一批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加快139文化街区、岐海九曲文化城等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规划建设。深入挖掘五金、灯饰、红木家具、休闲服饰等特色产业文化内涵和价值,增强特色产业文化软实力。
    (三)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产业发展支撑平台。
    鼓励镇区结合自身优势规划不同产业形态的服务业集聚区,选择一批产业形态鲜明、竞争优势突出的服务业集聚区纳入市镇(区)共建予以重点推进,努力将其建设成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支撑平台,辐射带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年内重点加快建设东区中心商务区、小榄商务集聚区、火炬区商务集聚区、西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石岐区“三旧”改造试验区、轻轨站场经济区。编制全市服务业集聚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全市服务业集聚区错位有序发展。
    (四)引导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1.实施服务业品牌和标准化战略。贯彻《关于促进我市服务业品牌建设的意见》(中府办〔2008〕27号),开展市级十大服务业品牌认定,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服务商标,积极培育省和国家服务业名牌名标,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省综合性行业性品牌和专业资质认定认证。出台《关于促进中山市标准化工作意见》,重点推进物流、商贸餐饮、房地产、旅游、金融、商务服务、社区服务等行业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服务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争取国家、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2.加强服务业人才支撑。调整全市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适当增加服务业专业比例;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行业协会与服务业企业共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职教机构合作办学,支持服务业职业资格认证组织来中山创办、合办培训认证机构,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术培训;积极引进各类服务业高端人才。
    3.创新服务业组织结构。鼓励服务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加快在重点服务业领域发展一批标志性的、在国内外市场有影响力的服务业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积极培育一批面向“三农”、中小企业的服务业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借鉴国内外产业联盟发展的成功经验,探索中山服务业产业联盟的类型和运作机制,构建各行业内部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网络。
    4.鼓励服务领域技术、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服务业服务创新与产品创新争取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鼓励服务企业争取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创意设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具有高新技术成分的服务业领域加快培育发展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支持产学研联盟研究开发服务业共性和关键技术,提升服务业领域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引导推进总部经济、创意经济、网络经济、会展经济、商务经济和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工业旅游、商务旅游等服务业新业态发展。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卖店、专业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商业模式创新。
    5.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制造企业由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两端拓展延伸。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将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重大产业技术平台组建成为专业化、社会化的具有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业设计和节能环保功能的服务型企业;将售后服务、后勤物业、餐饮和教育培训等内部服务功能剥离,整合组建专门的服务企业;利用现有的仓储能力和运输车辆等资产,投资组建独立的物流配送公司;利用生产品牌和资源优势成立独立核算的进出口贸易公司,发展第三方贸易;盘活闲置的厂房、设施等现有资源,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文化创意等服务企业落户。
(五)扩大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
把握广珠轻轨2010年开通、CEPA在广东先行先试、港珠澳大桥动工建设等战略契机,加强与广深、港澳在服务业领域的深度合作与融合,联合广深、港澳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和服务外包业务,建设服务外包基地和服务后台支持中心。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来我市设立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采购营销中心和区域性总部。借鉴吸收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理念、服务业态、经验技术和管理方式,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具备条件的服务企业走向国内、国际市场。
    (六)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增强服务业发展活力。
    努力争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争取专项先行先试试点,力求在制约服务业发展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率先取得突破,增创我市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新优势。组织开展创新审批方式改革试点、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行重点项目协同办公、三级电子监察、行政服务热线、网上投诉调处等电子政务,探索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途径。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改革,加快推行BOT、BT、项目代建制、信托、城市建设债券等新型项目融资和组织方式。稳步推进全市“三旧”资源改造利用,拓宽服务业发展空间载体。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土地储备利用等管理体制创新,加大对服务业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开展二、三产业分离统计,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建立政府统计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服务业工作机制。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全市服务业发展重大事项,检查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市镇共建服务业集聚区工作机制,统筹解决规划编制与实施、政策制定与落实、龙头企业引进、重点项目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等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确定专门联络人员,健全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工作制度。各镇区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筹管理职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优化服务业政策环境。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充分利用国家、省、市保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帮扶困难服务业企业渡过难关。畅通服务业市场准入渠道,用足用好国家既有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落实中央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用好市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力争年内实现服务业用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价格等与工业同价;争取省支持实行服务业与一般工业用电同网同价。加快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政策文件,年内争取在服务业集聚区、“三旧”改造等重点领域再出台系列政策措施。
    (三)强化服务业重点项目管理。
    按照“前期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原则,统筹推进年度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将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纳入镇区年度考核方案,建立重点项目督办制度,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
    (四)完善服务业发展激励机制。
    设立服务业发展先进镇区奖、服务业发展增长突出镇区奖、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镇区奖以及镇区服务业发展先进个人奖,充分激发镇区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