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见
来源:北京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提高效率
进一步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建设服务型政府,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立足首都实际,适应新形势变化,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强化服务功能,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强化“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效果、创新争优”绩效管理,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实施原则。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原则。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统筹协调力,增强决策执行力,严格市场监管,加强社会管理,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努力实现行政行为“效率高、效果佳、效益好”。

    科学民主决策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切实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

    依法行政原则。坚决贯彻中央方针政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勤政廉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优良作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大兴民生、德政工程。

    (三)工作目标。以开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市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完善政府职责体系;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市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深入开展纠风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市委的重要工作部署,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管;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

    二、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科学配置行政资源。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部门责任,健全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要改进管理手段和方式,完善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理顺职责关系,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关系不顺、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实现以责定权、权责一致,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要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职能部门在做出重要决定前,应主动征求所涉及部门的意见,努力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执行落实能力,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北京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发〔2009〕2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京发〔2009〕3号)精神,做好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职责,优化组织机构、规范机构设置,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维护城市运行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建设法治政府,努力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要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重点抓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改善民生、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立法工作。要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要使保护合法、服务守法与纠正违法相统一,加强执法协调,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汇报、向市人大报告和向市政协通报。

    (三)加强体系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保障、场所渠道、专业支撑等工作体系,不断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和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搭建政府与市民双向沟通平台,推进公开渠道向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延伸,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要继续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更好地集中民智、树立信心,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发展和构建和谐,确保社会稳定。

    三、注重决策落实,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一)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加大扩大内需工作力度。要按照“加快、简化、下放、取消、协调”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改革力度,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坚决杜绝各种变相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行为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要坚持部门与区县“双进入”体制,完善规范绿色审批通道机制和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加大统筹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联审联批,促进重大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二)加强联络协调,主动做好服务工作。要加强联络沟通,提高服务效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和各类企业的发展服务。要建立符合首都经济特点的重大项目服务推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纵向联动、横向协调机制和市、区县重大项目情况沟通机制,支持中央在京单位重点项目建设;要做好年度在京重大投资项目调查工作,全面统计和掌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统筹推动中央投资、本市投资和社会投资等各类重大项目建设;要实行为中央单位、驻京部队服务的责任制,建立“专人负责、简化程序、压缩周期、全程督办”的服务模式,积极做好对接和服务工作,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要加强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工作沟通联络。要办好年度直接关系群众生活的重要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将抓工作落实放到与科学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给予高度重视;对重大、紧迫、难度大的工作,要亲自调度、扁平管理、倾力推进。要健全多层次、立体化的督办落实体系,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严格督促,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积极探索建立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绩效考评体系,通过日常监督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各方评价相结合、实地检查与信息平台监控相结合等方式,对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效果和创新争优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在全市政府系统形成注重实绩、提高效率、突出效能、务求实效的工作氛围和刚性标准,促进各区县、各部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坚持精益求精,切实提升服务效果

    (一)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决策服务有力高效。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在公文办理、会议服务、信息报送、领导调研等方面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做到程序依法规范,过程民主公开,结果科学公正,有力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要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优化办理环节,提高办文效率、强化深度办文,积极发挥以文辅政作用。要加强政府会议议题统筹和审核,科学安排议题,切实保证重点议题及时上会,促进政府会议谋全局、议大事。要严格控制会议总量和规模,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决策效力。信息报送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难点,及时为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对敏感信息要立即报告。要对各类信息刊物、简报进行全面清理。要科学安排调研活动,坚持把调研与促进科学决策、解决实际问题、检查指导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选择具备推广意义的典型,增强调研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按照中央及市委关于领导同志调研活动从简的要求,切实做到轻车简从,提高调研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