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保监会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中国保监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1、32条和《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26条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保监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08年,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一年。中国保监会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章制度、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等举措,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了保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保监会抓住《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的有利契机,结合保险监管工作实际,起草出台了《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并结合该办法着手制定统一的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文本、工作规程等相关配套制度,初步规范了公开范围、方式及其监督管理,建立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政务公开局面。

    保监会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初步需求,着手开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以便于对公开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为公众查询公开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有效途径,并满足公开后的信息归档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保监会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保监会网站为载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除少数涉及商业机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行政许可结果、规范性文件基本可在5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其他绝大部分信息都在1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

    2008年,保监会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000多条。其中,领导活动200余条、新闻通稿180条、公告通知136条,行政许可结果1400多条、部门规章4部、规范性文件77件、行政处罚结果11条、专题信息800多条。各派出机构主动公开信息2万余条。各类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有力推进了保监会政务公开建设,促进了保监会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此外,保监会还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和若干次新闻通气会,编印了《中国保险市场年报》、《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08年,中国保监会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二)2008年,中国保监会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2008年,中国保监会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保险监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机制尚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具体措施及办法有待继续创新。为此,保监会拟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考核、监督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了解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动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培训督导。配合《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正式施行,年内召开一次全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中央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精神,交流保险监管系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好的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促进保监会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逐步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尽快完成正在开发中的政务公开目录系统,及早在保监会网站上正式公开服务,确保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网站迅速查询到需要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