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立案昭示着什么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启动的网上立案试点,点燃了国人对“以现代科技手段‘补充’、‘武装’诉讼和司法活动”话题的极大热情。国内媒体纷纷予以报道,评价也多是正面的,甚至誉之为司法改革的伟大“创举”。不过,严格地说,上海二中院的这一试点还不算是国内首例。

  早在2003年,北京市法院系统开始落实12项便民举措,其中之一就包括部分法庭启用远程立案系统,当事人可以利用设在法庭的视频立案系统与立案法官进行沟通,立案法官也可以通过视频网络将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存储到电脑中。此后,各级法院开展的网上立案尝试更是屡有所闻,如山东、广东、四川、福建以及湖北等地都有一些法院推陈出新,推行国际互联网络立案、网上预约立案的举措。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对各地法院推行的网上立案探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明确提出“指导各级法院通过网上立案……方便群众诉讼”的方针。这一表述是否贴切,还一度引起过两会代表、委员们的热议。有政协委员就认为,“网上立案”的提法似乎不够科学,互联网只能做立案的一些前期工作,立案需要的法律文书一定要当面鉴定真伪(2006年3月12日《中国青年报》)。在随后几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中,对网上立案也有所提及。

  今年伊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倡导“基层人民法院可以采用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3月,《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新鲜出炉,再次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探索推行远程立案、网上立案查询……等便民利民措施”的号召。从某种意义上讲,如今关于网上立案的“旧话重提”,已经是新一轮深度的司法改革,而不是过去的简单重复。据报道,上海二中院的改革不限于“网上立案审查”,拓展至“立案的全程上网”。这一实质性变化,应当是该院改革试点吸引眼球的深层原因。

  那么,这一深度的改革究竟意味着什么?从世界范围来看,应当说网上立案代表着人类司法改革的一大潮流。它在本质上是司法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司法信息化是自20世纪90年代全球兴起、如今如火如荼的一场革命。放眼望去,许多国家搞的司法信息化改革大体包括通过电子方式启动诉讼程序、传输诉讼文件、送达诉讼文书、管理案卷和案件、进行庭前准备和开庭审理、制作和审核判决以及实施电子上诉等。其中,通过电子方式启动诉讼程序就是指网上立案,它早已是一些国家活生生的司法实践。据考证,在20世纪90年代,奥地利就建立了由中央控制的封闭式法院管理系统,律师可以使用电子方式向中央处理系统起诉;同一时期,美国和芬兰的法院也推行了类似的做法。

  具体到我国,推动网上立案不仅是对国际司法改革潮流的契合,更是具体的国情使然。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立案难成为老百姓普遍诟病的司法顽疾。人们常说,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立案难、难立案,不知何时变成了司法正义道路上的绊脚石。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网上立案的改革举措适时应运而生。一言以蔽之,中国搞网上立案,是以司法的信息化促进司法的人民性!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正确方向。

  话虽如此,老百姓们对网上立案的改革还有一些实际的疑惑。譬如,这一改革会不会沦为亲民秀?不可否认,近些年来司法领域的作秀现象并不少见,有些措施是为改革而改革,图的是一时的热闹,未能坚持长久,最终沦为过眼云烟式的表面政绩。如果网上立案搞了一段时间后便悄无声息,它完全也有可能只是昙花一现或再现。因此,如何坚持和延续网上立案试点所指引的方向,应当成为司法改革倡导者和实践者下一步的关注重点。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网络时代刑事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创新”的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