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思路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更新时间:2012-04-14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以“优质服务年”活动为载体,以“帮扶企业、保障就业、完善社保、促进和谐”为工作重点,解放思想,统筹兼顾,创新创业,全力构筑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更加完善的就业促进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主要目标

  1.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数710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7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700人,基本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0.6万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0.1万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0.1万人,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障新增参保人数0.8万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全市培养各类高技能人才650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00人;组织职业技能考核鉴定0.6万人;再就业培训0.23万人,其中创业培训150人。

  4.加强劳动用工和工资宏观管理,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迈出步伐,监察预警机制和体系建设有新突破,劳动纠纷上升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为企业的服务得到加强。

  一、以创业带动就业,稳定就业局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宏观经济持续走低的形势下,如何稳定就业局势成为2009年最紧迫的课题和最艰巨的难题。要积极顺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广开就业门路,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的政策,以政策推动就业,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以服务拉动就业,把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全市就业局势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1.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全面做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着力形成全民创业和先创业带后创业、创业促就业的格局,使创业带动就业成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新亮点。一是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加强与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切实落实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二是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通过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等措施,增强培训针对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三是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搭建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四是加强创业教育,提高创业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弘扬创业精神,选树一批创业典型,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面对不断增大的就业压力,要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在缓解就业压力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培训促进就业的大文章。重点做好“三抓”: 抓技能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再就业培训,提高广大劳动者就业能力,促进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的对接。重点围绕下岗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抓好再就业培训,通过开展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创业培训等,使失业找工作者处于积极准备再就业的状态,并通过培训提高技能素质,培养“一专多能”,帮助失业人员适应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再就业。抓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本着高起点规划、分期分阶段建设的原则,以服务嵊州经济为宗旨,专业设置紧紧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培训对象广泛覆盖全市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坚持先进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建设一个开放式、导向型的公共实训基地。同时,利用原光电厂旧址,整合培训资源,建设全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抓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创业创新,关键在于人才。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校企合作、政府推动和社会支持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出台政府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政策,形成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机制。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技能培训、技能练兵、技能比武、技能晋级、技能带头人“五位一体”的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工程,为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优秀技术工人晋级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形成与我市产业升级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3.深化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

  深入贯彻实施省委“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培育农村创业就业人才,真正实现培训农民、转移农民、致富农民的战略目标。实施农村成人“双证制”教育,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能和农民素质培训教育,全面提升农民整体素质。继续加强对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农民的技能培训,突出抓好农村中小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带动农民创业就业的能力。建立经常性、开放式的培训机制,加强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努力提升农民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开展农民培训项目化管理办法,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培训单位“班前报计划,班中常监督,班后有考核”。结合送技下乡、上门服务,逐步形成超市式培训,参训农民“自主点菜”,培训机构“照单下厨”,坚持 “量质并举”,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让农民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实现技能提高、转移就业。

  4.加大就业扶持力度

  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省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采取帮扶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我市新一轮促进就业的政策,并将政策扶持对象由原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扩大到受金融危机冲击的困难企业和职工。坚持把帮扶困难企业与稳定就业岗位紧密结合,支持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采取各种措施为困难企业降压减负。同时,建立失业调控制度,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合理确定失业警戒线,建立失业预测和预警机制。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在城镇继续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逐步建立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长效机制;在农村开展“农村低保零就业家庭重点帮扶”,确保有就业愿望的低保户至少有1名家庭成员实现转移就业。

  5.完善统筹城乡就业服务体系

  深入推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依托信息化建设,健全就业服务网络,实现市、乡镇、社区三级信息连网,实现就业信息双向沟通。同时,完善市场功能,创新市场运作机制,拓展外省市劳务协作,实现企业和求职者在就业平台上实现无缝对接,逐步建立城乡统一一体化、统一规范、公平诚信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二、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着眼于人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在创新中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健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扩大覆盖范围,在完善中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在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1.社保扩面和扶持企业发展并举

  认真实施修改后的《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继续执行好“五费合征”政策,整体推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保险制度,扩大参保覆盖面,提高职工参保率。同时,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调整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的通知》,在确保待遇不降低、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继续实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临时性下浮政策, 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扶持企业发展。

  2.完善政策提高保障水平

  建立统一的《嵊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办法》。整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保等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健康体检的长效机制,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逐步实现各类群体医疗保险待遇之间的相互衔接和平衡。完善生育保险办法。根据《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参考绍兴市及其它市县的待遇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和落实《嵊州市生育保险办法》,解决十多年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存在问题和省政府政策出台三年后的政策衔接问题。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把《嵊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嵊州市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等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并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努力使全市广大无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落实完善后的居民医保政策。认真执行《嵊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建立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制度,降低起付线负担,提高居民医保的待遇水平,增强居民参保的吸引力和积极性。

  3.积极探索农民工等社会保障问题

  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办法,将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逐步稳妥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此外,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调研,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布署,抓好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健全社会保障内控机制,把社会保险内控机制建设和内部监督贯穿于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全过程,及时发现经办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防范经办风险。逐步建立对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金发放、基金管理和运行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机制体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加强对“两定”单位的日常稽查和审核,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考核管理办法,杜绝违规违法行为。

  三、及时妥善化解劳资矛盾,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经济形势日趋严峻的背景下,劳动关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复杂,劳动纠纷案件大幅上升,协调劳动关系任务十分繁重,这也是2009年最棘手的矛盾和最大的考验。重点要通过法律引导、监管指导、畅通渠道、妥善协调等方式妥善处置稳定劳动关系。具体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科学稳妥实施《劳动合同法》

  继续抓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引导工作,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依法用工的自觉性,提高劳动者依法守法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帮助指导企业和职工签订和规范劳动合同,提高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发挥劳动合同制度对规范和稳定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同时,针对我市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科学掌握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力度,做到“把握节奏,宽严有度,保障发展,平稳过渡”。

  2.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防范体系

  针对我市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减产、停产、歇业等原因引发的劳资矛盾逐渐增多的现象,要加强对劳资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防范,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重点要建立健全四个机制: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预警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企业进行走访排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劳动用工动态信息,分析矛盾纠纷隐患,指导和帮助企业防范风险。重点排查可能发生欠薪逃逸的租赁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清薪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实时动态监控。落实劳资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在监控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要提前介入,调查处理,控制事态发展。特别对发生因各种原因造成30人以上的职工工资拖欠,或经营者欠薪逃匿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引发职工群体性上访事件,立即启动市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作出快速反应,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依法妥善处置。建立劳资纠纷调处责任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建设、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健全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工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稳妥高效。建立清欠保障机制。为从源头上做好预防欠薪的工作,参照建筑企业的工资保证金制度,在租赁企业中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充分发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在处理欠薪突发事件中的保障功能,保障被欠工资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3.及时稳妥化解劳资矛盾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广泛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完善劳动保障书面年审和诚信评定机制,将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重点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执法检查,健全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惩戒以及应急救济四位一体的检查维权机制。二是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力度。按照“调裁结合、调解为主”的原则,积极推行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和仲裁裁决前调解,争取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在进入仲裁程序前得到解决。积极争取筹建劳动争议仲裁院,简化仲裁办案程序,改革庭审方式,实现对劳动争议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全面提升争议处理能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重视乡镇(街道)特别是大集镇、街道、开发区监察平台建设,充实力量,改善条件,落实责任,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尽可能把劳动纠纷调处在基层。积极发挥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的作用,按照“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多调少裁”的方针,妥善协调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四是帮扶企业稳定劳动关系。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鼓励和引导职工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通过实行更加灵活的工时制度、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问题、支持困难企业实行岗位共享等措施,共渡难关,稳定劳动关系。

  四、以信息化推动管理创新,结合“优质服务年”活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系统作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加大科室运行”的“嵊州模式”,提升优质服务,实现信息化和管理创新螺旋式提升,开拓进取,创新创业,攻坚破难,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

  1.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

  劳动保障部门是政府部门中服务群众最直接、服务对象最多的窗口服务单位,优质服务是立局之本。在前两年分别开展了“基础建设年”和“能力建设年”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局党委决定,2009年度在全系统开展 “优质服务年”活动,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自觉服务企业。自觉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促稳定”,立足服务企业发展,通过走访企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适当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提高劳动者素质、指导企业改进用工管理方式、协调劳动关系等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在支持企业、服务发展中实现保障和改善民生。

  强化工作责任。运用多种形式,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性,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脚踏实地做好每项工作,做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回避,责任不推诿。严格依法依政策办事,力求规范、公正、公平,避免差错。遇到突击性工作任务做到主动承担、相互支持、及时完成。

  实行规范服务。开展服务礼仪教育培训,推行规范文明用语、统一着装,营造良好服务环境。根据业务流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操作程序,实行规范化操作。实行首办负责制,及时、耐心、准确地解答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承诺时限按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做好政策、信息披露工作,阳光操作,公正执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树立优质服务意识,想方设法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强化行风效能建设,重点抓好窗口服务和公正执法,提高服务质量。采取强化政策法规学习、业务学习培训、服务技能考试考核等有效措施,切实改变掌握业务政策狭窄单一、不深入、不全面、不系统的现状,提高政策业务综合水平,真正按照“大科室运行”要求,实现“一站式、一体化、一条龙”服务。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2.大力拓宽网上办事

  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在政府职能转换的重要作用,继续把信息化一体化建设作为推动全局工作的总抓手、一号工程和总载体来抓。在完善现有系统的同时,重点要利用我局日益完善的信息一体化的资源优势,大力拓宽网上办事,提升劳动保障的电子政务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使广大用人单位和群众在网络上享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优质服务,真正体验到信息技术带来的便捷、高效。具体要抓好三个方面:

  增加网上业务项目。继续完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两大类网上业务项目办理功能,进一步开发工伤申请、仲裁申请以及未成年工审批、退休审批等各项劳动保障业务及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办理,逐步实现用人单位和群众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和自动化。扩大网上办事对象。鼓励更多的用人单位和参保对象成为注册用户,并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建立网上业务联系机制,增强劳动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业务互动,使他们足不出户办理各项劳动保障业务。加强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定完备的网上办理制度,明确网上业务办理的流程、操作步骤、有关问题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奖惩措施等,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安全。

  3.深化大科室运行机制

  为使科室(单位)运作更加精干高效,在大科室运行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三条举措:一是给职给权,落实责任,强化科室职能,实行层级管理。做到政令畅通,各司其职。进一步理顺各科室(单位)之间的职责、权限,强化协作,密切配合。二是加大力度,强化考核。以岗位目标责任制绩效立体考核管理为抓手,围绕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责任性、服从性、服务效能、岗位业绩,强化平时按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月考核结果与局月考核奖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与市、局年度考核奖挂钩。考核结果与晋升级别、级别工资、事业干部聘用、技术职称聘任、先进评比、休假休养等挂钩,奖优罚劣,弘扬正气,形成竞争激励机制。三是以团队文化为载体,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凝聚力活动,提高团队向心力,把劳动保障部门建设成为“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和“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坚强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