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09-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纲要
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以优异成绩迎接2010年亚运会的召开和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依照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的总体要求,结合广州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以市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以迎接2010年亚运会和城市环境面貌“到2010年一大变”为契机,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继续举全市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普遍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高尚的道德风气、先进的文化品质、良好的社会秩序、优美的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认同感、归宿感和幸福感,建设城乡人民共同享有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相协调。牢固树立以功能论地位、论输赢的现代中心城市发展理念,强化管理与建设并重,大力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城市软、硬环境建设共同推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推进创建工作上新水平、新台阶。

  ——坚持思想先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完善载体、充实内容、创新方法、持之以恒,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弘扬“敢为人先、奋发向上、团结友爱、自强不息”的新时期广州人精神,夯实创建工作的共同思想基础。

  ——坚持创建为民,让广大群众共享文明建设成果。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贯彻到创建工作各个环节,使文明创建走进社区、走进家庭、走进生活、走进心灵。

  ——坚持全民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建主体作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大力开展群众方便参与、乐于参与的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覆盖面,让群众充当创建活动的主裁判,使创建活动内化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

  ——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创建长效机制。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指针,围绕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在高标准高要求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升级的同时,力求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上形成风格,走出一条富有广州特色的新路子。

  三、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促进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国际大都市和“首善之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市面貌明显变化,社会风气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地位更加巩固,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文化引领功能不断增强,实现2011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干部学习与教育进一步加强,政务行为规范,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反腐倡廉工作和政府诚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创建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法律援助与服务进一步加强,公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基层民主政治基础进一步夯实。

  ——创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社会诚信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有力到位,经济秩序规范有序,“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和行业风气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快速及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高。

  ——创建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市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公共设施日臻完善,公共交通更加便利,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公共场所秩序良好,市民对生活环境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兴市战略扎实推进,文体活动蓬勃开展,文体设施更加完善,文化管理得到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蔚然成风。

  ——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生态型花园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环境管理不断加强,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创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网吧管理不断加强,网络环境不断优化,荧屏声频不断净化,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市民对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任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在巩固已有优势的基础上,围绕提高市民满意率,继续加大创建力度,狠抓薄弱环节,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创建工作水平,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全面实现创建工作目标。

  (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提高市民生活品质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增长与促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巩固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的领先优势,使城市经济发展充满活力、更趋繁荣,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继续改善、显著提高。

  1. 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保增长,促就业的各项政策,坚持扩大内需和稳定外需相结合,充分发挥投资、消费和出口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打好“亚运牌”,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积极扩大消费需求,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培育汽车、假日、服务等消费热点,扩展电子商务、文体健身等新兴消费领域。着力打造“广州服务”、“广州创造”、“广州制造”三大品牌,加紧推进广州“知识城”建设,加快形成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互动、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抓好节能减排和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企业,推行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单位GDP能耗低于省年度控制目标、第三产业增长率高于GDP增长速度、人均GDP水平高于同等级城市的平均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州作为中心城市的竞争力、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2.大力优化“适宜创业发展”的经济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质量、信贷、税务等为重点的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建立和完善可在互联网免费查询的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积极开展集中性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进一步完善运输、保险、科技、信息咨询、法律等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全面推进品牌、版权和标准建设工作。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加大对各类群体的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加快制定《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高技能人才公共职业培训体系,建立留学高层次人才和海外来穗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加快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实现每十万人拥有专利授权数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保持在1.5%以上,国际互联网用户普及率大于32%。

  3.进一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大力落实惠民66条和补充17条,努力实现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抓紧推进一批医疗卫生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保健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度,确保居民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80%。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确保计划生育率大于95%。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大力推动教育事业协调均衡发展,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困难地区、困难学生和困难群众倾斜,完善扶困助学制度,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加快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公共职业培训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力度,重点做好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力争实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70%以上,登记“零就业家庭”1人以上就业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3.6%。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实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100%。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和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及征地农转居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推开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社会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主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积极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确保“双特困户”住房问题“当年新增、当年解决”。

  (二)着力实施四项惠民工程,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认同感、归宿感和幸福感

  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大力加强各级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城乡基层群众文化设施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千万市民的民心工程。

  1.实施“政务惠民工程”,大力提高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完善制度保障,扎实推进廉政勤政建设,大力提高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着力建设廉洁高效诚信的服务型机关。

  ——大力开展服务型机关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规范政务行为,建立健全决策科学、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监督考核、行政问责制度体系。加快行政审批改革,积极推动并联审批、集中行政许可。推进“一窗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电子政务模式,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发展电子政务,建立和完善市、区、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推行网上办公,为市民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探索实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走访群众制度,定期组织“万名机关干部走访群众”活动。深入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服务年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公务人员的服务能力,确保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大于90%。

  ——大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把建设“诚信政府”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推动政府在决策、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以民事主体参加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兑现承诺、严守契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加强公务人员诚信教育,发挥公务人员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健全重大事项论证、咨询、公示、听证、评估制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增强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以政府诚信引领社会诚信,确保群众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不低于90%。

  ——大力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抓好《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强化权力运行监控,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基层评议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确保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大于90%。

  2.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提高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

  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着力建设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确保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满意度大于85%。

  ——大力抓好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比《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的2012年提前三年,于2009年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全覆盖,建成城市“10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201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构建以有线电视网络为主体,无线覆盖为保证,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为补充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12个区(县级市)建有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全市100%的街(镇)、社区(村)建有文化站、文化室的目标。

  ——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推动文化工作重心下移,坚持开展“文艺进社区”和“文化下乡”活动。重点办好社区“周周乐”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和乡村“文化大篷车”巡演活动。各级文化馆(站、室)、图书馆及“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经常举办演出、讲座、辅导、培训、展览等各类活动。组织市属各专业艺术院团每年送戏下乡。实施电影“2131”工程,全面开展公益性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数字电影。

  ——大力加强社会文化管理。着力加强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企业管理,大力建设“南岭”工程,积极查堵非法出版物,及时有效处理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案件。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集中开展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整治活动,坚决抵制网上低俗之风,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进一步贯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公示制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全面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立健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确保文化遗产保存完好率不低于95%。到2010年,全市建成30个以上的民族民间艺术之乡。

  ——大力加强基层文化阵地管理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基层文化阵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维护基层各类文化设施,确保基层文化设施能正常使用,确保社区室内文化活动场所能正常开展活动,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抓好基层文化骨干培训,落实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服务群众本领。

  3.实施“宜居惠民工程”,大力提高群众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

  全力组织实施“花园城市”建设行动纲要、亚运城市行动计划和2010年城市环境面貌大变工程规划,重点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大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立足城市长远发展,统筹推进亚运场馆、亚运城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综合整治场馆周边和主干道两侧环境,实施81条主干道的“穿衣戴帽”整体工程,优化、美化城市环境。加快建设完善的大型交通枢纽设施,构建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高速公路网络和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大力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交通建设,完善交通站点布局和各交通系统的衔接,实现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无缝接驳,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实现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高于60%。抓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实现公共场所、主要公用建筑无障碍化。规范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加强机动车道、人行道和道板、护栏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精心保养和维护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坐椅、窨井等公共设施,确保各类公共设施功能完好。抓好旧城更新改造、城中村改造。采取“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多轮驱动”的模式,加快推进旧城更新改造,积极推进旧城危破房改造,重点推进荔湾、越秀、海珠区3个成片改造项目。加强内街道路、路灯等街巷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排水设施改造,解决“水浸街”问题。以中心镇建设带动农村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的延伸覆盖。

  ——大力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抓好城市生态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力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治理污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确保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2%,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大于75%。着力抓好水环境治理,加快(下转A13版)


  (紧接A12版)“蓝天碧水”二期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中心城区污水治理工作,实现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80%。全力推进河涌综合整治和中心城区雨污分流项目,继续推进调水补水工程建设,实现水系循环,确保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100%达标,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落实《广州市200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控制汽车尾气排放,进一步提高空气环境质量,确保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低于100的天数)大于85%。严格管控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切实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5%、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率达到10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加强噪声治理,确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db(A)。实施花园城市计划,努力实现公园从“绿化”到“美化”、“艺术化”的发展。继续推进“青山绿地”二期工程,加快广场、道路桥梁、亚运场馆周边、城市主干道和进出口的绿化建设和改造。

  ——大力加强城市市容环境整治。严格落实市政道路、内街内巷和城区公路等各项保洁制度和临街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消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上的“盲区”,确保市民对市容环境的满意度不低于80%。全面清理违法占道的牌、杆、亭、站、栏,继续整治和规范户外广告、店面檐篷和街招牌匾。按照“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严禁、次干道严控、内街小巷规范”的要求,严格治理乱摆卖和占道经营,基本消灭主干道、窗口区、重点地区的乱张贴现象。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工地围蔽、安全网拉挂、建筑材料堆放和搬运规范化、标准化,坚决遏制各类违法施工行为。加强“泥头车”运输管理,规范建筑余泥渣土排放和运输秩序。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规范道路停车秩序。确保市民对交通秩序管理的满意度超过80%。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绿化美化社区环境。继续推进“光亮工程”建设,提升光亮景观水平。

  4.实施“平安惠民工程”,大力提高群众的安全感。

  扎实开展平安广州建设,大力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两抢一盗”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及时有效打击社会黑恶势力,确保市民安全感大于85%;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对社会治安管理的投入,充分发挥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网络及“110”报警服务系统的作用;加强基层综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警务机制,充实基层力量,发挥社区民警在统筹社区治安防范中的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区(市)、平安街(镇)”、“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活动,健全立足社区、扎根基层的治安防控体系,抓好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加强对“人(流动人口)、屋(出租屋)、车(机动车)、场(治安重点场所)”的综合治理;建立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动员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广州建设,强化市民维护社会治安的意识;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大力开展扫除“黄赌毒”专项斗争,切实加强扫除“黄毒赌”工作宣传,确保市民对我市整治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社会不良现象的满意率不低于60%;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控制邪教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大力维护公民权益。全面推进法制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工作,重点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外来暂住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使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80%以上。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健全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制定和实施《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依法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处理劳资纠纷的维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监控制度,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公民权益特别是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男女平等,确保市民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不低于70%,对男女同工同酬的认可度、满意度不低于70%。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提升“12348”网络资源平台,全面提升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

  ——大力完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机制。全面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确保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不断强化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积极建设公共安全监测体系,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并实行突发公共事件官员问责制,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及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构建全市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有效纳入监管范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非法行医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分类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和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三)着力提升市民综合素质,进一步树立广州人现代文明新形象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新时期广州人精神,在全社会树立共同理想、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形成和谐风尚。

  1.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夯实全民共同思想基础。

  ——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充分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广泛宣传实践新时期广州人精神,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凝聚力。

  ——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组织干部群众践行“八荣八耻”,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礼仪、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全市人民坚持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文化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确保市民对各类庆祝传统节日的主题活动满意度大于80%。

  ——深入开展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紧密结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国情与中国革命史、国防和国家安全等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采取组建形势报告团、举办时事论坛、编发时事板报等方式,推动形势政策教育经常性开展。加强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师资队伍及阵地建设。

  2.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实践,积极培育良好社会风尚。

  ——大力加强市民文明行为教育。以迎亚运为契机,深入推进“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全民行动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广泛开展“争做好市民、当好东道主”——“亚运广州行”市民素质提升教育系列活动,精心组织“全民习礼仪、全民学英语、全民勤健身、全民守秩序、全民齐清洁、全民传爱心”六大专题行动,不断深化以遵守公共场所道德、遵守交通秩序、维护公共设施和倡导人际互助为重点的市民文明行为教育。充分发挥市民学校、“金雁”学校、中小学校以及社会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着力在党政机关干部、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社区居民、中小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中,加大广州市“一约三则”等文明规范的宣传普及力度。

  ——广泛开展“讲道德、做好人”活动。进一步推进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精心组织开展“羊城公德公益百星”评选,发动市民发现、挖掘和褒奖身边好人。落实和完善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使之形成长效机制。大力宣传报道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引导市民以道德模范为榜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努力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建立健全社会各界参与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利益。积极倡导和组织市民经常性参加慈善捐助、帮扶困难人士以及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大力发展志愿者组织,健全和落实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注册志愿者占城市总人口的比例。

  3.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主体作用。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和文明家庭活动。强化创建文明城区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创建文明城区的评估表彰和奖励制度,推动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抓好文明社区示范点创建,完善创建文明社区动态管理办法,提高文明社区创建水平。积极开展“睦邻日”和“邻里节”等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继续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和谐,确保市民对四进社区活动的满意度不低于80%。巩固文明家庭创建成果,扩大和深化家庭美德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以“共铸诚信”为着力点,围绕严格服务流程、建立有效机制,坚持从持证上岗、文明用语、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细节入手,深入开展创建“广州地区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活动,继续狠抓微笑服务、便民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服务环境,不断提升服务形象和服务效率,落实“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全覆盖,确保市民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高于80%。坚持开展全市性的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完善创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强化对文明单位的社会监督,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大力推动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镇和文明户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总要求,坚持有规划、有措施、有载体,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创建文明村镇活动。抓好各级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推动在中心镇开展创建文明示范镇工作。认真落实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和措施,继续开展“三下乡”活动,积极动员城乡各部门、社会各方面把文化、科技、卫生服务送到农村、送给农民,形成以城带乡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进一步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1.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推进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化和形象化,开展各种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全民行动,围绕“争做好市民、当好东道主”,不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道德实践活动,促进未成年人道德体验和行为养成。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依托团队组织、学生会和各类学生社团,利用学校广播站、校园网等载体,努力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校园文化活动。

  2.不断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家庭的基础作用和社区的整合作用,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以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为突破口,着力健全和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体系,实现家长学校达标建设目标。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升家长教育孩子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家庭在培养孩子良好习惯、塑造健康人格和提升文明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坚持公益性、服务大多数”的要求,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落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进一步发挥青年文化宫、少年宫、志愿者中心等作用,加快第二青年文化宫、第三少年宫的建设,开辟更具特色、更加丰富、更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特点的校外活动场所。

  3.着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领导协调,大力开展净化网络、整治网吧、净化荧屏声频、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四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实现市民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满意度不低于80%。进一步加大网上“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坚决遏制低俗、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在网络中蔓延。对网吧、电子游艺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实施有效管理,着力强化网吧监督管理,规范网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黑网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收听的影视剧、动画片和广播节目在大众传媒上播出,着力净化荧屏声频,坚决抵制低俗媚俗之风。加强先进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大力推进“绿色网园”建设和推广绿色上网软件,鼓励扶持优秀少儿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办好电台、电视台少儿节目,满足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五)着力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1.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巩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强化街、镇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以片区形式有效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完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城市管理的责任、联动、巡检、应急和监督等保障机制,构建全市城市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机制,在卫生保洁、绿化管养、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政府专管”与“市场经营”并举。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提高城管综合执法水平。深入开展“城管开放日”、“阳光城管”等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城管”、“亲民城管”、“文明城管”、“和谐城管”,让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2.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法治水平。健全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加强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法治环境。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改进执法工作方法,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城市管理保障力度,提高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理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职能,明确市、区、街城市管理责任,实现城市管理、专业执法、综合执法的有机结合。

  3.进一步夯实城市管理工作基础。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社区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城市管理精细化运行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强基础、分类指导、规范标准、精细管理,积极推进街道管理网格化、社区管理物业化、市政管理标准化和城市管理数字化,切实改变粗放式城市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着力抓好社区环境、环卫保洁、市政管养、城管巡查、地名门牌的精细化管理,广泛开展创建星级卫生街道工作。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步伐,逐步构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监控指挥平台,完善城市管理信息数据库,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推动形成“一级监督、两级调度、三级管理、四级网格、分口处置”的科学管理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规划部署,全面启动,迎接第一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2009年)。制定创建工作的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高效运转的创建工作机制。召开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新一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广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完善和强化综合考评,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认真做好迎接2009年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

  (二)深入推进,重点突破,迎接第二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2010年)。结合办好亚运会,加强薄弱环节,突出市容管理、环境质量、食品安全、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市民教育等重要环节,打好创建攻坚战,不断掀起创建工作高潮,提高创建工作达标率。认真做好迎接2010年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做好2009-2010年创建资料收集、建档工作。

  (三)巩固成果,组织申报,迎接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2011年)。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查遗补缺,高质量完成创建资料建档工作。组织起草参评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报告、汇报材料,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片和宣传画册,迎接和配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

  六、保障措施

  着力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建立健全统筹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考核,认真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创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制,切实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市、区创建工作机构日常组织协调职能,形成市、区对口办公、相对稳定的创建工作队伍。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创建经费落实。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创建工作合力。

  (二)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社会动员体系

  大力搭建市民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各类创建活动平台,积极组织市民为创建建言献策。着眼于强化市民的认同感、荣誉感和为广州赢得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大力抓好城市形象宣传,提高城市美誉度和影响力,提升“广州形象”。强化先进典型宣传,进一步提高宣传的亲和力、感染力。大力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创建主题宣传,确保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占广告总数不少于20%。加强新闻统筹协调和社情舆论引导,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舆论氛围。

  (三)建立健全常态高效的督导巡查体系

  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标、台账、调度等制度,有效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进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城市(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完善对各区创建工作综合考评,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考评。加强创建工作巡查,实行专门巡查和综合巡查性、日间巡查和夜间巡查相结合,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

  (四)建立健全渠道畅通的社会监督体系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导、督促、检查创建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疏通民意渠道,及时处理市民投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五)建立健全赏罚分明的奖惩激励体系

  细化、分解和明晰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切实贯彻执行《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和《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对在创建工作中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责任追究。把创建工作与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挂钩,纳入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奖励制度,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