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建设、深化政务公开,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选择,更是江西省的一项创新举措。江西省司法厅在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中,着力进行“系统再造、功能再造、流程再造”,建立了行政审批、效能建设、社会服务和电子监察四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深化了政务公开,推进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全面提升了司法行政执法、服务效能和水平,这样的好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
4月27日,在南昌召开的全省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建设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省司法厅党组书记潘玉兰介绍了省司法厅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的工作经验。与会领导对省司法厅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现将江西省司法厅经验做法介绍如下,以飨读者。
三个再造 四位一体 丰富内涵 拓宽外延
自2007年省司法厅被确定为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试点单位,省司法厅坚持把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作为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的重要抓手,着眼建立行政审批、效能建设、社会服务和电子监察四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按照依法、规范、创新、高效的要求,着力“三个再造”,推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着力系统再造,夯实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基础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协同建设的原则,坚持硬件、软件、队伍并举,加大建设、研发、培训三个力度,不断夯实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基础。
一是加大网络建设力度。围绕构建全省司法行政电子政务统一大平台的目标,启动“乡镇司法所联网”、“信息化示范”、“远程数据备份”等三大工程,有效整合全系统外网、内网、专网资源,逐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融合、互联互通、集成共享的信息化基础网络体系。目前,依托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信息专网,建成了纵向覆盖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横向连接监狱、劳教、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厅直系统和基层监狱、劳教单位,网络布点达186个的执法和审批监察应用平台,并逐步延伸至乡镇司法所;依托系统三级专网,建成了远程终端连接点达156个、最大交换速率达8M的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依托厅门户网站,组建起包括11个设区市司法局在内的21个司法行政网站群;依托厅内网,建成了监狱、劳教两大分支网络,网络规模和带宽指标在全国首屈一指。
二是加大系统研发力度。按照需求主导、突出重点、统一标准、保障安全的要求,立足于提升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效能,加快重点数据库建设步伐,加大应用系统研发力度,相继研发并完善了监所管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业务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等四大类十二个司法行政信息管理系统和68个分系统,构建起以大型网络数据库信息管理为主体、涵盖所有司法行政工作范围,包括“一个中心”(数据处理中心)、“两个平台”(综合信息平台、视频综合指挥平台)、“三大系统”(信息交换、业务管理、办公自动化)在内的司法行政业务管理协同系统,初步实现业务数据的省级大集中。
三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实施信息技术人才“十百千”培训计划,坚持统一时间、集中培训、分级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观摩、网络教学、以会代训和开展计算机知识及操作技能竞赛等方式,力争用1年左右时间,培训10名系统软件开发员、100名网络管理员、1000名计算机熟练操作员,确保每个设区市司法局和监狱、劳教单位至少配备3名,每个县(市、区)司法局至少配备2名合格计算机操作员,为深入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仅去年,培训信息技术人员400余人次。
二、着力功能再造,丰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内涵
以打造“阳光政务”为目标,以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为核心,重点扩展并提升电子政务、网上审批和信息服务三大功能,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一是扩展并提升电子政务功能。适应“办公办事电脑化、公文流转无纸化、机关管理网络化”的新要求,先后开发并投入使用信息发布、公文流转、数据信息交换、在线查询统计、领导决策服务、GIS地理信息管理、邮件服务、VOD视频点播、视频会议和后台网管维护等网上办公系统,推广使用电子公章系统,建成全系统电子公章密钥中心,初步实现全系统公文拟办、呈报、批阅电子化,信息传输、会议管理、督促督办网络化,资料存储、档案管理、统计分析标准化。截止目前,我厅办公系统数据库总容量达1T,日均信息交换量达600余条,动态图文信息实现24小时滚动更新,普发性非涉密公文网上交换率达100%。
二是扩展并提升网上审批功能。探索“外网申报、内网审核、中心交换、外网反馈”网上审批新模式,依托厅门户网站,开展在线咨询、在线申报和在线办理服务,把分散于各部门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国家司法考试和仲裁登记等6大类12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照办理流程、法律依据、表格下载、自动查询、在线投诉等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完善门户网站预审、电子身份认证、审批信息交换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四大系统,推动网上审批与行政服务中心并联,初步实现审批事项申请、登记、审核、办结、监督,以及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业务流程的网络化受理、信息化处理、规范化办结。仅去年,我厅网上处理涉台公证事项1619件,备案登记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439家,核准发放执业证书5680份。
三是扩展并提升信息服务功能。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围绕建立“数字司法行政”目标,积极拓展“政务阳光”领域,依托现有各类综合应用数据库,在厅门户网站建立“电子公文查询”、“法律法规检索”、“数据统计”、“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审批查询”等功能模块,开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行政执法依据”、“监督投诉”等政务信息公开26个母栏目和105个子栏目,将司法行政工作所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业务管理和法律服务的事项、主体、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责任部门、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全部上网公开,实现可公开公文和办事表格100%网上自动下载,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着力流程再造,拓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外延
依照一套基础平台,多套业务系统,业务相对独立,数据全面整合,审批过程信息化,监察全面电子化的管理模式,规范审批、监察、评估三个环节,优化流程配置,实现网上审批全程实时动态监管。
一是规范网上审批行为。贯彻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打破部门界线和时空限制,按照“一站式”、“一网通”模式,科学设计网上申报、登记、查询和受理、承办、审核、办结等工作流程,按照统一标准格式打印“受理回执”、“不受理回执”等用户回执,并对每笔业务的处理过程提供详尽记录,包括经办人信息、承办人信息、收文信息、发文信息、回执信息、数据交换信息等,以供事后查证、复核时再现当时办理情况,使网上审批的整个过程实时处于动态管理之中,有效避免了执法、服务的随意性。对审批过程中的一些特殊环节,如材料补交、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等,则采取特殊方式处理,不计入办理时限。同时,设置回退机制,环环相扣,逐级把关。
二是健全电子监察体系。主动将监察关口前移,变事后监察为全程实时监察,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察体系。事前监察主要体现为政务公开监察,督促有关部门严守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全面上网发布各类应公开的政务信息;事中监察主要体现为过程监察,即对网上审批的过程,包括时限、收费、程序、现场和异常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事后监察主要体现为效果监察,重点对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补偿、行政赔偿进行监督。同时,设置同步预警纠错功能,对即将到期的审批事项,系统自动发出时限预警提醒信息,提示承办人加快办理;对超时审批事项,发出黄牌或红牌警告;对违反程序或手续不全等审批事项,发出异常预警,提示承办人立即改正,预防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发生,使整个审批过程看得见、管得住、改得了。
三是完善绩效评估机制。依据事先设定的实时监察统计分析系统和效能评估标准,结合电子监察过程中所采集的各部门的业务量、审批办结、提前办结、超时办结等基础数据,从政务公开、审批期限、收费标准、服务态度、满意度调查等方面,定期进行量化评估,分段通报,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变传统以人为主的弹性监督为运用电子网络技术,对权力运行过程实行实时、同步、全程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电子监察系统内在的规范性和刚性,排除了人为干扰,使监督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