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实施“十一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
来源:中城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佳木斯市郊区政府全力实施“十一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六大重点工作”

 佳木斯市信息中心(张喜芳 袁伟峰 刘静) 资料来源:jms 信息分类:城乡建设 城市:佳木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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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发15号文件和黑龙江省消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立足消防工作长远发展,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对“十一五”期间全区消防事业发展之重点工作再做进一步部署落实,切实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意识和能力,为推进区域经济建设、加快创建“平安郊区”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健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地方消防法制建设,及时研究制定消防技术地方标准,促进消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推进依法治火。要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大力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评估、挂牌督办和公示公告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制度,落实整改责任。加快培育、规范消防行业社团和中介服务组织,鼓励发展各类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各级政府要将单位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消防安全不良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消防保险、金融调节机制。
  二是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城镇发展变化和总体规划的调整,及时修订消防规划。按照“快补旧帐、不欠新帐、合理布点”的原则,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按照城镇消防规划,加快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充分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并结合农村供水、水利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消火栓等消防取水设施,提高乡镇村屯消防供水能力。
  三是加强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坚持“依法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充实加强基层一线防火灭火力量,提高公安现役消防队伍整体战斗力。大力发展地方合同制消防队,规范征招、培训、使用和管理工作。继续巩固和发展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保安队为依托的专(兼)职消防队。城乡普遍建立群众性义务(志愿)消防组织。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职业制消防技术骨干队伍,适应全区灭火救援工作需要,配齐配强消防装备,提高消防装备建设的科技含量。
  四是推进消防科学技术建设。加快消防科技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等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城市火灾探测报警监控技术及应急处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城市预警能力。加强建筑物、构筑物消防性能化设计和建筑材料研究。加强消防应急通信指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数字化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建立和完善消防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物品、消防执勤实力和消防专家等数据库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五是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级政府应积极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消防教育场馆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市、区、乡镇三级消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把消防安全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计划,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单位消防安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六是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全面贯彻《黑龙江省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作用,建立和完善社区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区消防硬件设施建设,优化居民消防安全环境。全区所有农村公安派出所建立消防警务室,并加强农村综合警务室消防管理建设,配备专门人员和车辆器材。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互助网络。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出台此举措对于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及消防工作的需求,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促进全区消防事业全面、科学、合理、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