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总局公布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作实际,现将2008年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08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精神,在完善组织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载体等方面进一步取得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和安全生产信息发布等工作稳步推进,为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进一步调整和明确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制度。明确由办公厅总体负责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制订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及相关工作规范,为全面实施《政府信息条例》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宣传培训、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专门召集总局、煤矿安监局各司局和指挥中心各部的综合处处长,进行专题培训,宣讲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工作要求,发动各单位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需求,由办公厅牵头,组织开发政府信息公开应用系统,搭建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目前,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由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报》三种途径发布:

    1、全年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0580条(其中,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发布信息19298条,煤矿安监局网站发布信息940条,应急指挥中心网站发布信息342条),发布公文公告信息444条(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文52条,安全监管总局公文296条,煤矿安监局公文69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文27条),发布领导讲话信息35条。

    2、全年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6场,其中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2场,在2008年奥运会组委会新闻中心举办1场,在广西那读“7•21”事故现场举办1场,在安全监管总局机关举办2场,内容涉及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救援、雨雪冰冻灾害中的“确保煤电油运确保安全生产”、“5•12”汶川地震灾区的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

    3、全年共编辑出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12期,刊登发布了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作和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法规规章共计166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应急指挥中心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结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由于机构变动、职责调整,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2009年,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工作:

    (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

    (二)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职能和机构设置均有部分调整。2009年,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针对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手段落后的现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及时便民原则,开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功能,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效落实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