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来源:济源日报 更新时间:2009-07-24

 
 

   近日,市优化办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营造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务环境,重点落实好以下几项公开内容:

    一是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要加强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的公开,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公布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治理整顿等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认真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理重大事故事件的公开工作,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行政力的制约和监督。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等工作。要着眼于加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控,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和完善政府网上审批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权力电子监察工作,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全面贯彻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按照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行政职权目录和办事公开目录结合起来,编制统一的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文本,及时进行公布。

    四是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重点抓好供水、供电、供气、公交、教育、医疗、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领域的办事公开工作。

    五是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与村 (居)务公开的互动机制,做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资金分配和使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更加贴近群众。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完成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要发挥传统载体的作用,建立和规范各类政务公开栏,通过发放政策性文件、信息手册、明白卡、办事指南等形式,向基层和群众公开相关信息;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