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国土资源j局创新执法机制 规范公权运行
来源:济源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岳喜涛
    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调探政策逐步加强,土地作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两个“闸门”之一,国土资源部门已经成为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焦点、各种利益诉求和矛盾的集中点,国土资源部门的地位在提升、“权力”在加大。公权是指受人民委托、由国家代表人民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公权作为由全体人民赋予的权力,它的使用直接关系到每一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资源、信息、财富的分配。

    公权通过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干预和领导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其权力覆盖面涉及每个公民和社会组织,对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土资源部门担负着保护资源、保障发展重要使命,积极服务发展大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正确行使公权是关键。积极探索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是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要举措,是创新公共服务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有效途径。依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将听证列入确权的前置程序,做到未经调处的不确权,未经听证的不确权。依法依规处理土地争议案件,维持率100%,无被撤销和败诉案件。2008年1月,泗洪县国土资源局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05-2006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荣誉称号”。

    一、创新管理制度,规范国土资源公权运行

    为规范国土资源公权运行,构建惩防制度体系,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保障能力,该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一系列制度体系。一是坚持领导集体决策制。明确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草案、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底价、拍卖起叫价和挂牌起始价以及实施违法用地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实施,并形成会议纪要分送到有关单位。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重大事项会办会审规定》,明确会审工作程序,对提交会审的土地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由主办业务股室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建议)或方案,经办业务的股长审定后,并提供真实性、完整性的材料和依据,才能提交会审会议集体研究决策,有效地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凡是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必须严格执行到位。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制度。出台并完善了党内监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督查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作用,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的滋生。三是建立行政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AB岗责任制、考勤制度、车辆管理与使用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形成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行为准则、按制度办事的整体约束合力。四是建立行政执法制度。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执法检查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动态巡查责任制度、信访案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制度、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公正、公开、文明、规范执法,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健全完善制度,达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的目的,增强制度约束力,有效地推进国土资源公权运行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创新执法机制,依法实施行政公权

    一是明确执法监察责任。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该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确定监察股、执法监察大队为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健全行政执法责任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办理时限、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认真实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

    二是规范土地市场运作。该局严格执行招拍挂公开出让制度,凡房地产开发、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全部采取了公开出让形式供地,自《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办法》实施以来,所有工业用地采取了招拍挂公开出让。对城市建设中的土地使用实行统一征用、统一供应;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实行阳光作业。进一步规范土地有形市场,杜绝隐形交易,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显化了国有土地资产,推动了城市国有土地资本经营,实现了土地管理与经济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

    三是创新执法监察机制。该局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县国土局与检察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与县纪委监察局、城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经常研究分析查处违法用地案件问题,并能及时移交土地违法案件,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从严从紧管好土地资源,切实加大案件处理力度,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积极推进“阳光行政”、规范国土资源公权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切实规范国土资源公权运行,全面推进“阳光”国土、和谐国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严格规范执法,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权责监督,规范国土资源运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积极服务扩大内需建设项目,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力保障泗洪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为了增强公权运行透明度,该局编印了《国土资源知识宣传手册》和《行政执法手册》,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汇编成册,并通过网站和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实行窗口办文制度。为了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在局办公楼一楼建立了政务大厅,公示了建设项目预审程序、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土地登记程序、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程序、采矿登记程序、行政处罚立案程序及收费项目、标准等;全方位的对外服务,制作了“国土资源办文指南”,所有审批事项由一个服务大厅进出,规定办结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为用地户提供便利快捷服务。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注重机关电子信息化建设,加大了电子政务建设的投入力度。该局率先建立了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目前网站建设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将本局和各业务股室的工作职责、执法依据、服务项目、承诺期限以及责任人通过电子网站、新闻媒介和设立政务公开栏等及时向社会公告。同时对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土地登记结果等事项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公权运行的透明度,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创新监督方式,保障公权有序运行
    
    该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落实各项制度为抓手,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执行年”活动,出台了《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创新行政监察方式,利用外网传输平台,建成了联结全县23个国土所无纸化网络监察办公系统。一是加强经营性和工业用地招拍挂监督。凡是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我局主动邀请县纪检监察、公证等相关单位参与,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每宗土地出让的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土地出让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采矿权出让监督。积极推进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培育采矿权市场,采矿权全部实施有偿出让取得。对采矿权有偿出让、出让底价确认、上报审查备案等进行监督。三是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活动。经常对规划与耕保、地籍、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及国土所工作人员监督检查,防止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发生,取得了明显成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严格规范执法,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权责监督,规范国土资源运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积极服务扩大内需建设项目,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力保障泗洪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