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政府部门开展网站建设统计调查工作
来源:甘肃日报 更新时间:2009-07-24

  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市互联网网站建设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市委办函字〔2008〕65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根据中办、国办《2006——2020年信息化发展战略》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网站建设安全管理的要求,为及时、准确指导我市互联网网站建设,切实加强和规范各级各类网站管理,整合

  网站资源,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优化服务功能,提高应用水平,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经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全市网站建设情况全面摸底统计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本次网站统计调查范围为全市所有互联网网站,重点是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市属及驻市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的所有互联网网站。

  二、统计调查内容

  统计调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网站建设的基本情况(含网站名称、定位、网址、存储方式、托管单位等);

  2、网站运行情况(含信息发布、内容更新等);

  3、网站主管部门及机构设置(含网站主管领导、主管科室、管理人员、技术维护人员等);

  4、网站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对加强网站建设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统计调查方式、方法

  网站统计调查采取在线填报信息的方式。具体方法如下:

  1、登录。被统计调查单位登录“中国·天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shui.gov.cn),打开网站建设统计调查专栏,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

  2、填表。登录统计调查专栏后,按照系统要求输入相应数据及内容。已建网站单位须填写所有项目,未建网站单位只填写除网站外的其它项目。

  3、提交。统计调查表填写完毕后,要对所填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提交。报表一旦提交,所报内容将无法再进行修改,也无法进行重复提交。

  四、统计调查的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统计调查工作。这次互联网网站建设情况统计调查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网站建设情况的一次全面统计摸底,统计调查结果将作为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基础资料。统计调查

  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将对统计调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省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统计调查工作,专门确定分管领导和网站管理人员,负责

  统计调查资料的填报工作。

  2、如实填报网站情况。统计调查信息要依据本单位网站建设情况如实进行填写。填报内容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确保上报信息资料的真实可靠。

  3、按期完成资料上报。统计调查报表务必于2008年12月10日前完成填报提交。

  4、市保密局、市信息办、市公安局要建立健全网站管理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网站安全建设检查和评比工作。

  (联系人:孙全庶联系电话: 8228972)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