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三型”控申检察队伍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随着控申检察工作的日益繁重,责任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控申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政治过硬、执法公正、自身廉洁。

  —、建设学习型的控申检察队伍。建设学习型控申检察队伍是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的必然要求。一是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衡量工作的标杆、破解难题的利器、谋划工作的指南。认真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认真学习检察业务知识,熟悉办案流程,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特别是国家的信访工作政策,不断提高以党的政策指导控申检察工作的水平,切实适应新形势下控申检察工作的需要。二是加强教育培训。要转变培训观念,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及时更新培训内容,更加注重业务能力培训。改进培训方式,把老师讲授、理论研讨、网络教育、案例教学和实地考察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与研究政策、交流经验结合起来。整合培训资源,形成以检察官培训学院为主体,包括各类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各级党校等在内的人才培训网络。三是提高创新能力。要在继续坚持首办责任制、双向承诺制、书面答复制、领导包案制等工作机制创新的基础上,着力构建源头预防、承诺稳访、协调处访、联合接访、信息管访、督查结访“六位一体”的涉检信访工作模式,创新完善案件信访风险评估机制、举报线索统一管理机制、控告举报信息情报机制、信息化管理机制、司法救助机制、责任查究机制、控申检察工作考评机制等,推动控申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建设复合型的控申检察队伍。涉检信访工作关系着社会稳定,关乎着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否得到解决;举报工作关系着反腐倡廉,关乎着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信心和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成效;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关系着群众利益,关乎着社会公平正义能否得到实现。这就对控申检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培养复合型人才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控申检察干警既要懂政治,又要懂法治;既要精通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知识,又要熟悉国家信访政策,同时还要掌握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既要有较强的执法能力,又要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一是强化执法为民意识。要切实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尽心竭力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做群众的贴心人。二是强化“四种理念”。即强化“有理推定”理念,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有理来信来访进行审查,只要有百分之一的“理”,就要以百分之百的努力想方设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有解推定”理念,把涉检信访案件作为都是能够解决的案件进行审查,坚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工作标准,把当事人满意作为息诉结案的重要依据;强化“有错推定”理念,把复查的刑事申诉案件作为有“错”案件进行审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全部错的全部纠正,部分错的部分纠正,没有错误但因工作不细致或工作不到位、当事人不理解的,也要做好解惑释疑工作;强化“有偿推定”理念,把刑事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要求作为应该赔偿进行审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完善接待工作程序,规范接待人员行为,充分调动控申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便民措施,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和开通视频接访系统,使上访群众在基层检察院即可和省市检察院接访人员直接对话,反映问题;深化检务公开,拓宽公开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农村检察工作,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农村、社区联系制度,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析案释法,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四是提高和谐司法、人文关怀的能力。要通过法律的人性化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在接访工作中,要以满腔的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释法说理,有效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和谐文明司法,促使息诉罢访。五是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在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中,严字当头,公字在胸,一身正气,不仅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敢于纠错,敢于承担责任,还要善于监督,准确监督。要通过提高自身能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使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办错的案件及时得到纠正,积累的怨气及时得到平息,社会矛盾及时得到化解,公平正义及时得到伸张。

  三、建设专家型的控申检察队伍。控申检察工作是检察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承担着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责,因此,必须建设“术业有专攻”的专家型控申检察队伍。一是加强高层次控申检察人才的培养。提高干警学历层次,改善知识结构;开展控申检察业务专项培训,组织开展专题研讨;走出去,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检察机关的先进经验,提高执法水平;建立控申业务人才库,统一使用业务骨干,整合人才资源。二是加强与高校等科研机构的联系合作。充分利用高校资源和法学研究成果,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高校法学院兼职教授,提升控申检察工作水平;联系安排高校法学教师以特邀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的身份参与控申检察工作实践,就控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新类型案件、工作管理等问题提供专家咨询意见。三是开展业务调研。鼓励干警多动笔、多动脑,深入实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的调研文章,及时掌握涉检信访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控申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四是注意从办理的涉检信访、举报、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中深入分析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对策和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水平提供依据。

  (作者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