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政府角色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这种与政府职能转变结合在一起的变化,一般地体现在政府对经济活动直接干预的减少、法律的强化和舆论监督的启动。党的十七大确立了建设“ 服务型政府”成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突出强调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角色的这一转变,可以看做是改革开放的直接成果,也可以看做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总目标的具体落实。同时,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也是同不断发展变化的舆论环境互动的过程。
政府行为转变过程
政府行为是发挥政府作用的方式。总体上看,我国政府行为选择的转变经历了从高度的政治机关向服务部门过渡的过程。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政府决策(行为)过程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政府决定或决议具有绝对的不容质疑的权威,政府规章成为“不是法律的法律”。出于国家利益和政府利益的政府行为,使得公共权力成为管制的工具,其直接的后果,一方面是国家利益和政府利益对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取代和侵犯;另一方面是政府行为监督的缺位以及缺乏对政府决策行为进行纠正的动力和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的确立,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径下,开始了对国家(政府)和市场关系、政府作用、政府行为定位的重构过程。政府行为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从包办一切的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缺乏监督的政府向公众的政府转变。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阐述。
政府行为环境的变化
政府行为方式的变化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成就。同时,政府行为转变过程是伴随着由信息的垄断向信息分散的转变而展开的。过去,由于信息来源和传递渠道单一,信息基本上垄断在政府手中,公众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发布的信息,也因此公众无法对政府行为进行质疑。随着舆论环境的变化,信息来源的分散化和信息传播的多元化,公众具有了对信息进行比较、甄别的可能。这样,公众就可以对政府行为进行分析,对于有违公共利益的政府决策,发表自己的看法;对于隐瞒事件真实状况的政府行为,进行披露和澄清。可以说,信息的掌握、传播、发布的渠道和形式的变化,要求政府行为必须及时应对,“一言堂”式的政府行为选择方式必须进行转变。
但是,也要避免政府行为过度遵从公众反应的情况,对于原则性问题要理直气壮地坚持,特别是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要防止由过去的政府管得过多过死,转向政府不作为。如果说过去高度权威的政府是不健康的,那么丧失权威的政府也是不健康的。当前,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政府的公信力下降,政策落实执行难度加大,如果不能尽快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环境,不能尽快形成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姿态”,公众对政府缺乏信任的加深不仅可能导致无政府主义思潮的泛滥,而且会导致政府的合法性危机。
那么,当前政府行为环境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呢?首先是公众的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公众的知识储备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大大提高,这就给政府决策提出了挑战。随着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人们的受教育程度和学习能力普遍提高,正在从单纯的服从者向理性的思考者转变,从社会事务的旁观者向积极的参与者转变。政府决策不再是贯彻执行的“红头文件”,而是具有讨论可能的文本。这给政府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是资讯的发达,大大提升了信息的传播速度,给政府决策纠正的时间大大压缩。一旦政府行为失当或者出现决策失误,往往由于信息的迅速传递给政府带来压力。第三就是与前两者相联系的,由于公众素质的提高、资讯发达、新舆论平台的形成,使得政府决策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而监督力量增长的结果,就使政府权力必须在阳光下运行,使政府行为必须符合人民利益。
新舆论环境给政府行为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提高政府行政水平的机遇。政府要善于利于新舆论环境,宣传、讲解政策实质,利用和发挥新舆论环境的积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政府行为方式的选择取向
适应政府行为环境的变化,政府行为选择的未来取向也要发生相应变化。按照成本——收益原则,由于政府是一个由官员和公务员组成的利益组织,每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结果是追求组织利益的最大化。显然,如果政府部门具有独立的利益,为了追求自身部门利益的最大化,必然会损害公众利益。这也表明,政府利益和公众利益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因而,如何最大限度满足公众利益,实现政府利益和公众利益的统一,是政府行为选择必须要关注的一个基点。对于我国政府来说,由于政府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政府行为首先应该是为着公众利益,而不是部门利益。现实中屡屡出现某些地方政府为部门利益、本地区利益而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不仅扭曲了政府的社会服务职能,更是对社会主义原则的背离。
当前,实现政府利益和公众利益的统一,首先需要政府行为选择方式的创新。而实现政府行为选择方式创新的关键,在于各级政府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深入研究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政务水平,提高解决社会转型期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增强政府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如何落实以人为本,是衡量政府政务水平的标尺。
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应该允许、鼓励群众参与,充分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提高决策的透明性。电子政务平台的建立,大大提高了政府运行效率;政府决策过程全程直播、设立监督电话、公开网络信箱等等方式,都是提高政务水平的探索。重要的是,在处理问题的时候,要尽可能地寻求与群众的沟通,取得群众的理解,减少群众对政府政策的误解和不满。当前,很多政府部门决策前都召开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但是,由于参与听证会的群众数量少,听证会流于形式,引起群众不满,听证会制度并未给政府加分,反而成为了“听证秀”。要真正保证听证会制度在决策中发挥其积极作用,很大程度上在于政府部门要真正将人民群众的意见重视起来,真正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保护好。
总之,政府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社会公众利益的满足。在政府行为选择过程中,政府行为的目标、途径和价值取向,只有真正本着“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能真正实现政通人和,形成“政民和谐”。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作者: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