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毒软件商网上传病毒 警方逮捕其副总
来源:天极 更新时间:2008-03-16

为研制生产防御计算机病毒软件,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局域网内测试病毒时违反规定,导致病毒传播到互联网上,成为全国首例涉嫌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昨天,北京警方宣布,该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7月2日,多家防病毒公司向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网监处)报案:1月以来,“木马”、“蠕虫”病毒再度爆发,五六月病毒发作达到高峰。7月5日,警方在对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开发研制生产互联网安全软件产品,但未依法在公安机关备案。同时,该公司未采取安全措施就在与互联网相连的公司局域网内测试病毒。在民警勒令整改后,该公司仍未采取整改措施。

  网监部门进行大量调查后发现,该公司自今年1月成立以来,为研制生产防御病毒软件,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从国家明令屏蔽的、危险度极高的国外病毒网站直接下载大量计算机病毒,并在未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在与互联网连接的局域网内进行测试、运行。该公司的行为直接导致病毒被传播到互联网上,引起部分网络瘫痪,已经造成两家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万元,并对北京某电信公司的正常业务活动造成严重干扰和巨大经济损失。

  8月30日,警方将涉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该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拘。据悉,警方将在对该公司进行进一步调查后,做出行政处罚。

  据计算机专家介绍,病毒程序即使未被运行,在一定状态下仍有可能复制、传播,因此在进行病毒测试时,正规的公司都会在一个单独的局域网上进行测试,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绝对禁止在办公环境或在互联网上测试、运行病毒。同时,在研制防病毒软件时,必须在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