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政务大厅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晋城在线 更新时间:2009-07-24

市政务大厅积极推进文明和谐大厅创建活动
 
-----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和谐在公开中构建
 

  (本网讯 通讯员朱文彪报道)市政务大厅以创建文明和谐晋城为契机,围绕“勤政廉政依法行政,亲民为民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充分调动“大厅”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人心,奋发努力,以构建三个和谐为依托,积极推进了政务大厅文明和谐创建活动。

  一是做到了管理层、窗口、派驻单位三者间的和谐。“大厅”既为各部门提供了一个整洁、有序、亮丽的工作场所,同时承担和履行着监督的职能。窗口既是“大厅”的窗口,也是各派驻单位的窗口,三者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即围绕“促进投资、服务民众、廉洁高效、依法行政”的宗旨,全力做好服务工作。这就需要我们相互之间及时多联系、多沟通、多协作。窗口人员在全力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及时地将窗口收集、整理、分析与掌握的信息,反馈给“大厅”和派驻单位业务科室、分管领导,是成绩及时总结推广,是问题认真研究解决,以消除疑虑,增进了解,从而推进窗口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工作上达到和谐。各窗口单位领导重视窗口工作,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经常到“大厅”看望窗口工作人员,经常与窗口工作人员谈心、交心,了解窗口工作人员思想、工作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和“大厅”共同做好窗口工作人员思想稳定工作,让他们安心在窗口、热心在岗位,使窗口成为培养人、锻炼人的重要平台。

  二是窗口之间的和谐。各窗口之间,看似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实际上相互之间业务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外则统一代表政府形象。“大厅”妥善、协调、和谐地处理好上下、左右和前后之间的关系,以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携手打造晋城市行政服务第一品牌。心系群众,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形成了“大厅”窗口之间和谐。

  三是“大厅”、窗口、服务对象三者间的和谐。“大厅”为窗口和服务对象之间搭建了一个服务平台,在窗口提供行政服务的同时,“大厅”为窗口和服务对象同时也提供着服务。服务对象和窗口产生误解甚至冲突时,“大厅”化解矛盾、平息事态。在投诉受理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他们甘当出气筒,在窗口和服务对象之间架设一道理解的桥梁,用真心去感动双方。

  市政务大厅文明和谐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助推了行政审批工作的提速提效。2008年共受理、办理行政许可27119件,非行政许可审批812件,服务事项67318件,按时和提前办结率达到99.74%。完成行政许可环节收费1303.3万元,收取市属学校学生学费9130.5万元。组织联合审批15次74项。检查行政许可档案2000余卷,发出整改意见200余条。向申请人进行回访100余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卡》200余份,群众满意率达到99.3%。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们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向企业和办事群众发放政务信息公开资料300余份。改版了晋城市政务大厅网站,栏目增加到30个,构建政务公开、网上审批、互动交流、等七大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大厅的网上服务水平。网站全年更新条目627条,回复咨询1450条,做到了及时、准确。

    多年来,他们共获得市政府电子政务应用先进单位;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市直机关基层工会先进单位;全国5个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推广典型之一;市政府纠风工作先进单位、市直机关基层工会模范单位,被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记集体一等功。

  他们用真诚、热情和勤奋,为文明和谐“大厅”建设撑起了一片蔚蓝色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