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标准化建设首先应是保险术语标准化
来源:证券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在最近召开的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保险分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强调,保险标准是国家利益在保险领域的体现,也是国家实施保险产业政策和实施技术的重要手段,要加快保险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能够在国际上被认可的保险标准,迅速跟上世界保险业发展步伐并在竞争中争取主动。

  保险术语有点混乱

  从1805年到2005年,中国的保险事业走过了200年的风雨沧桑,但真正具有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在中国的发展仅有20多年的历史。在这2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化过程,结果造成保险术语的混乱局面,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中国保险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自创的术语,无法和国际通用的保险术语接轨,造成中国保险数据和国际保险数据没有统一的统计口径。通过对保险术语的标准化,可以优化保险行业资源配置,规范业务流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加快与外资保险公司的接轨,加快国际化进程。通过保险术语标准化,对于规范保险业务,有效开发和利用全国保险行业信息资源,促进信息共享,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将加快我国保险标准化建设。

  二是中国保险在引进国外的保险术语时进行了直接的汉化,没有结合中国的实际和我国的文化背景。更严重的是不同的引进者因为没有统一的翻译,结果造成同一个词有多个汉语定义,对我们的保险研究和保险实务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保险术语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缺乏信息化发展所必需的基础性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造成长期以来各保险公司之间合作项目很少,数据交换的比较困难。但随着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保险公司之间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会逐渐加大。如果还不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将不利于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

  例如中国再保险公司与国内各保险公司都有业务关系,对于标准的需求也更加迫切。但是目前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给再保险公司的业务报表的代码五花八门,有的根本没有代码,再保险公司拿到报表后,需要重新手工导入数据,管理成本无形中增加了很多。推动标准化工作即是再保险公司自身利益的需要,也是整个国内保险行业利益的需要。只有推动标准化建设,才能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减少人力、物力的耗费。

  精算术语英汉混合

  保险精算在中国的发展仅有十几年的历史,可以说是保险的一个分支,是保险理论和数理统计结合的产物。中国虽然已经建立了中国精算师的培养体系,但是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各个方面还不成熟,最主要的是没有统一的精算术语,相对于保险理论术语的发展更是滞后,还仅仅处于一个简单汉化的过程,并且有一些专业术语很难进行汉化,结果出现了中国精算术语独有的英汉混合的局面。现在这种局面不仅不利于中国精算教育开展,更不利于保险精算的研究和推广,因为现在所有的精算研究人员都自成一家,在精算术语的定义方面没有可以参考的国家行业标准。

  由于保险精算术语缺乏标准化,各家保险公司在开发产品和设计报单时没有一个统一的语言,结果造成保单的晦涩难懂,一般行业人员都难以看懂,更不用说消费者了。我们只有加快保险精算术语的标准化,才能有利于保单的通俗化。

  国家标准委将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强制性标准是指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标准,相当于法规,必须执行。而保险标准是为实现业务、技术上的通用、统一、规范而制定的,以方便管理和技术共享为目的,属于推荐性标准。既然不是强制执行的,那么保险标准用还是不用由谁说了算呢?

  标准化应纳入强制程序

  笔者认为当务之急,为了更好的推进中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也为了保险标准化建设的早日完成,应该把保险术语的标准化纳入强制程序,因为没有保险术语的标准化,其他保险的标准化建设也无从谈起。因为标准的重点在于应用和实施,使企业和行业产生效益。相关术语定义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才能实现整体保险业务的推进。再好的标准,如果不能真正实行,一切也是枉然,因此标准工作最终必须落在执行上。

  全面推进保险术语标准化工作,是保险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家标准化法的重要举措。逐步建立一个适合中国保险业发展需要的、灵活高效的保险标准化管理体制。推进保险标准术语的推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整个保险行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保标委要尽快制定标准化的保险术语,并且要形成保险术语的发展和备案机制。保险术语的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们不可能一日穷尽所有的保险术语,重要的是在出现一个新的术语时,我们能尽快使之标准化。

  --加强保险术语标准化的推进过程,保险监管部门在对保险产品进行备案时,要审查保险术语是否标准;保险科研书籍、报刊的出版部门必须认真审查保险术语是否标准化;保险研究和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保险术语标准化的推广。

  --加强保险术语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保标委应在统一归口、统一管理、统一报批的原则指导下,加快保险标准管理体制和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建设,定期对标准制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予通报。

  --在保险术语的标准化过程中,我们既要借鉴国际通用术语,又要勇于锐意创新,依托国内保险市场和我国的传统文化,制定适合我们语言的保险术语。

  通过保险术语标准化的建设,将有利于我国保险标准化其他方面的建设,保险术语标准化以后,能够最大程度地消除因对保险术语的定义、解释、分类和编码不一致所造成的混乱现象,为保险数据采集、处理、统计和检索提供方便,实现保险实务及决策的现代化和规范化。同时,也能满足政府监管机构对保险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需要,有利于积极推行保险条款的通俗化,积极培育保险诚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