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定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狠抓“三项建设”

  公安机关作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专门机关和维护稳定的主力军,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中要有所作为,就必须顺应时代潮流,突出以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内容的三项建设,努力促进新一轮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进步。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好公安信息化引领警务变革的关键作用

  公安机关必须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坚持以信息化引领公安警务的理念。通过信息化手段,随时随地掌握情况信息,把随时随地录入信息数据作为基层民警日常工作的基本内容,为侦查破案提供支撑。把资源整合起来,力量凝聚起来,能够促使公安机关战斗力呈现几何级数的倍增。通过信息化,为领导决策指挥提供第一手信息资料,拉近指挥与实战、机关与一线的时空距离,促使公安工作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通过信息化,实现信息资源的高度整合和共享,促使公安工作由条块分割、单打独斗向整体联动、打防控一体化转变;通过信息化,加强对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促使巡逻防控、警务部署、警力配置向更具科学性转变。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要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力解决执法宽严失度的问题。要改进执法方式,着力解决简单执法、粗放执法的问题。要健全执法程序,着力解决随意执法的问题。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好走群众路线的优势

  坚持走群众路线,不仅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前提,是公安工作活力的源泉,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推动公安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各级公安机关要增强群众观念,从人民群众最紧迫、最急需的小事入手,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进一步展示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主旋律,在全社会营造警爱民、民拥警的浓厚氛围。要组织广大民警走进社区村社,走进千家万户,深入群众家庭,特别是城镇失业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低收入群众家族,深入失足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家庭,了解掌握他们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积极舒缓他们的思想情绪,千方百计地为他们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向他们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竭力为群众办一件实事,送一份爱心,温暖一片民心,争取一份力量,满腔热情、想方设法把群众关心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切实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要坚持打击犯罪是公安主业的意识,在坚持以往坚持的破大案、破要案、快破、早破和命案必破的基础上,要尽快转变观念,针对一般性盗窃案件占全市刑事案件比重较大且此类案件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实际,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公安姓公、民警姓民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克服以前因警力、经费等对小案投入不够的错误观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重视破大案,也重视破小案,克服条件限制,大力侦破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小案,以实际行动累积群众的信任,赢得群众的支持,增进同群众的感情。 (作者系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