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9年,青浦区将按照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要求,切实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格局,推动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加大公开力度确保阳光透明
要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为核心,在加大资金、项目、政策、服务等方面的公开力度上下功夫,特别是加大政府财政资金、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及计划规划等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资金、资源在阳光下运行。
拓展公开渠道提供有效便利
要不断优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在及时、有效、便民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构建多样化公开渠道,继续提高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市民信箱、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公开渠道的服务,方便市民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命名、建设一批“社区(农村)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现有资源和设施,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工作培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推动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