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民政
来源:抚顺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5月15日是政务公开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王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了“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民政”的目标。

    政务公开是推行依法行政和优化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一是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将市民政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联系方式及行政服务事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进行了系统的疏理,并制作了电子文本在“抚顺政务公开网”上设立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并开通了局长公开电话2673110,为来局办事人员提供办事指南,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按照市政府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府行政办公大厅统一办理,并向社会公布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四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在市委机要局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购置相应设备,实现了公文网上传输、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部门内部办公网络化;五是开通了集投诉、咨询、服务于一体的“96100”政务公开民政便民服务系统,并向社会郑重承诺30项服务内容,建立了局领导接听制度、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和覆盖全市的联动服务网络,并储备了相关的救助物质。自“96100”开通以来,总话务量25654人次,单日最高峰值156人次,其中人工坐席服务5366次,接听办理群众投诉电话1401个,开展应急救助96次,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个个有回音;六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抚顺日报、抚顺晚报创办“情系百姓、关注民生”民政专版,每周两版,全面宣传民政工作,宣传民政政策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增加民政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了解民政、熟悉民政,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截至目前,已发行民政专版79期158版,刊发稿件700余篇。

    为什么要搞政务公开?记者以为主要是因为过去政务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无论如何,政府工作的暗箱操作总是令人怀疑。有人从“阴谋论”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如果没有阴谋为什么不能告诉大家真实情况呢?”政府工作本来没有阴谋,却因为暗箱操作而受到怀疑,实在冤枉,为此,我们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始了。2003年1月1日,广州市政府在国内率先颁布并实施《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开了以政令形式强制政务公开的先河。随后,深圳、北京、上海、重庆、济南、成都、武汉、南京、杭州等地也相继出台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或办法。2007年5月15日成为辽宁省首个政务公开日;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从此,中国的政务信息公开步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推行政务公开,就是要把政府的施政行为置放于公共监督的“阳光”之下,让老百姓监督政府工作,这有利于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营造廉洁、公正、高效的政府工作机制,把政务工作的各种规范和政策直接交给群众,使施政行为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对于政府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具有现实意义,这也是“阳光民政”的具体要求。

    过去我市低保对象评议不规范,群众有意见,市民政局出台了《抚顺市城市低保对象民主评议操作规范》,要求各县、区民政局从2008年10月1日起,对未经民主评议程序的城市低保申请对象一律不予审批,以确保有效实施城市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促进城市低保管理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其效果很好,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从根本上说,推行政务公开是执政为民的具体要求。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为老百姓谋取利益。各级政府如果尊重民意,集中民智,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一定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信任和尊重。市民政局的实践证明,政务公开推进了民政工作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体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最终得到了老百姓的理解和认可,使得人民群众满意,距离阳光民政的目标亦越来越近,大得民心。


(黄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