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信息社会战略
来源:中国政府创新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德国政府非常重视信息技术应用,并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促进信息技术在经济和社会中的推广应用。在以往的市场经济观念中,认为政府不应过多地干预经济,尽可能由市场机制调控经济发展。但德国政府排除争论,以指导性的行政计划力促信息技术应用。
  D21行动计划--德国21世纪的信息社会
  为此,1999年德国政府制定了“德国21世纪的信息社会”的行动计划,简称“D21”。计划的实施重点是在教育和工业部门,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和工业部门中的应用,并面向社会提供了相关的咨询服务.D21广泛吸收IT企业、工业企业和IT用户等各界200多个企业参加,包括BMW、VW、德意志银行等大IT用户都参加了计划。这个计划使全社会认识到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在经济、教育、文化及个人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政府与经济界的这种合作增加了政府与企业的交流,可以调动更多的资金促进互联网发展,也使企业更明确认识到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认识到发展教育、文化和互联网的重要。
  D21计划有三个基本目标:一是发展传输速度更高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二是实施“全民享有互联网”(Internet for All)项目,三是帮助平时接触不到网络的弱势群体也能够上网。
  围绕这三个基本目标确定了许多具体的目标,如到2001年所有学校连结互联网,增加女性在互联网领域的工作机会,扩大多媒体应用等等。D21的一个目标是要所有人都进入互联网,尤其是要让不积极利用互联网的人,如老年人、低收入家庭也进入和利用互联网。为此德国政府启动了规模很大的广告活动。同时降低互联网费用,增加了互联网接入的竞争,现在德国是互联网费用最低的国家之一。为了让使用者能够更好地掌握和应用互联网,在学校、企业开展了一些培训课程,增加了电子学习软件的开发。为解决IT人才短缺问题,允许国外信息技术专业人员进入德国就业并持有绿卡。其中,全民上网是难度最大的项目,有很大的费用负担。政府动员企业界提供了相当大量的计算机设施和费用,才终于完成项目,实现了所有学校都接入互联网和帮助所有人都能够上网的目标。
  在保证互联网信息安全和增加信息内容方面,也做了不少努力。更新和补充了有关了互联网及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在著作权保护、电子签名等方面通过了与欧盟一致的法律。经济技术部还提供了中小企业应用安全性方面的帮助,在全国不同地方“计算机应用应急响应组”,帮助中小企业进行信息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帮他们应付病毒和黑客的袭击。另外联邦政府还在全国建立了24个电子商务能力中心,提供电子商务咨询服务,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中小企业可以到这些中心了解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在改善基础设施方面也下了很大的功夫。德国ISDN用户数世界第一,DSL接入量也很大,有线电视普及率很高,有2000万个用户,可以进一步改造成为宽带接入网。
  信息化效果喜人
  D21计划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计划实施以来德国信息技术应用发展速度很快。1998年德国互联网使用者仅1400万人,只有15%的学校接入互联网;到2001年互联网使用者增加到3000万人,所有学校都实现了互联网接入。移动通讯使用者增加很快,2001年6000万人拥有手机(德国人口总共8000万)。信息技术领域包括硬件、软件、互联网等在内,是德国仅次于汽车、机械等部门后的第四大产业,而其增长速度则比其他产业都快,估计2002-2003年会有6%的增长速度。至于电子商务方面,德国在欧盟排名第一,2001年交易额达到200亿马克,创造了许多新的就业岗位。
  继德国D21计划之后,奥地利、瑞士和俄国都推出了类似的促进信息技术应用的21世纪计划。欧盟也提出了“电子欧洲2002计划”,其中许多内容来自德国的D21计划。目前德国政府进一步制定了“2005电子政务”项目,要到2005年使政府所有服务都在网上提供,实现网上报税、网上申请、在线资助、内容管理等全面的电子政务。
  德国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情况下政府尽可能减少对经济的干预,而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但在推进信息技术应用这方面,德国政府则打破常规,表现出了特别的积极性,不仅通过立法,而且还充分利用了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也应当借鉴德国的基本经验,既要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也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功能,加快信息技术应用立法,加速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信息化。
  德国信息化对中国的启示
  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日益广泛深入的应用,对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社会等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全球正在加速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信息化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趋势。许多经济学家认为,信息化是工业化之后社会经济发展的又一次历史性机遇。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应该说差距并不是很大。例如,2001年德国的网络用户人数和我国大致相当,都在3000万左右;德国移动电话用户6000万户,我国有13000万户;我国.cn下域名增长速度是世界上最快的,德国.de下域名增长速度排世界第三位;2001年德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200亿马克,我国则有      800亿元人民币;德国和我国一样,刚开始着手三网融合和宽带接入业务,等等。
  但是,目前德国等发达国家,甚至包括印度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对信息技术及其应用的重视程度,以及他们促进信息技术应用所做出的各种政策措施,是非常值得我们注意和借鉴的。德国的信息技术应用促进工作涉及范围很大,他们自己也认为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信息技术应用推广试验,而且做得非常具体、扎实、严谨。例如,德国“联邦政府2005电子政务”工作小组在很短时间内,就调查和研究出了有哪些项政府业务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给社会,并协调了联邦政府直属的200多个机构,拿出了电子政务解决方案。效率之高令人折服。德国的信息技术应用立法工作也进展很快,一年多时间内就把涉及面相当广泛的欧盟电子商务法律准则转换成了国内法律,与国际法顺利接轨。德国促进学校互联网应用的速度也很快,1999年开始实施D21计划,到2001年就实现了所有学校连结互联网。
  相比较而言,我国促进信息技术应用的速度就显得不是很顺利。我国从1999年就开始着手政府上网和电子政务工作,但缺乏统一的安排,各部门自成系统,限于内部使用,重复建设严重,互相不连接,使用效率不高,而且面向社会提供的服务也很少。“三金”工程实施已有10年,虽然取得了不少成就,但银行、税务、海关之间仍然没有实现联网,甚至在金融机构之间也不能实现业务联网。立法方面也严重滞后,电子签名和CA认证得不到推广,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尚不能得到确认,网上购物时消费者权益难以受到保e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个人数据不能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等等。我国在教育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也比较落后,只有极少数学校能够开展网络教育,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的学校根本没有條件连接互联网。
  就这些情况看,我们在信息技术应用的观念、立法、行政措施等软环境建设方面,比德国已经落后了一步,这是非常值得警惕的。在信息技术应用上,我们与发达国家本来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如果我国也能够采取有力的措施促进信息技术应用,我们完全能够抓住信息化机遇,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否则,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会进一步扩大,再一次错过经济起飞的机遇,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因此,必须下大功夫在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建设有利的软环境,提高全民觉悟,破除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观念,达成全社会共识,为信息技术在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