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盛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自觉服务这个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政法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各级政法机关积极适应“三保”任务新要求,着眼于保障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在工作部署和推进落实上,着力强化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举措。
广泛开展“服务年”活动,着力营造经济发展优良法治环境
省委政法委决定2009年为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年”。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增强服务发展意识、完善服务发展措施、提高服务发展能力”,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各级政法机关以“服务年”活动为载体,深入研究和找准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推出了一批具体的工作措施。比如:省公安厅制定的《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意见》,在护农、扶企、促商等方面提出了九项工作新举措,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服务年”活动,努力实现公安工作“三个满意”、“三个提升”。佳木斯市委政法委提出,各级政法机关要通过开展“服务年”活动,在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大项目建设跟踪服务、政法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实现“五个突破”。大庆市委政法委要求政法部门着力办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组织开展“服务进百企”、建立法律服务热线等“十件惠民法律实事”,扎实推进“服务年”活动。
从省委政法委近期组织检查的情况看,“服务年”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到3月末,全省审判机关共审结和执结诉讼案件43056件,一审案件当事人服判率达81.3%,二审维持和调解率达99.1%。审结涉及国企改制、金融债权、知识产权等经济纠纷案件13222件,标的额达22.8亿元。执结各类案件6578件,执行标的额达27.2亿元,同比增长66.2%;省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46件348人,同比分别下降23.6%和7%,挽回经济损失3552万元;全省八类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5.7%,刑事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53%;律师和公证部门提供法律援助1000余件,代理案件和受理公证事务13万余件,较好地保证了法律服务的质量和实效。
不断深化平安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坚持高规格部署、大力度推进,不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平稳的社会环境。到2008年,全省已有77.4%的县(市、区、局)跨入“平安”行列。2008年全省公众安全感达93.8%,平安建设满意度达98.3%。特别是通过全警动员、全社会参与,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会火炬在我省传递期间和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今年,我们针对金融危机背景下综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服务‘三保’大局,抓好四项工作,实现‘三降两升’(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公共安全事故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的目标要求,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新期待。
一是着力抓好平安创建工作。不断拓展平安创建平台,广泛组织开展以系统、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等为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特别要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扎实做好护农安、解农忧、保农稳工作。
二是着力抓好民生诉求问题的调处解决。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坚持多措并举,落实领导包案,强化责任追究,努力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上取得新的成效。加强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力量和机构建设,加大对矛盾化解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加快对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进程。
三是着力抓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打防结合、专群结合,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壮大专业保安和群防群治队伍,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提高防范管控能力,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
四是着力抓好社会管理工作。全面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努力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的转变。继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深化“为了明天”各种创建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建立健全维稳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强化社会矛盾源头预防
今年2月中旬,东北地区政法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座谈会之后,经省委研究同意,省委政法委、省委维稳办会同有关部门就建立社会矛盾风险评估机制和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特别是认真总结了我省哈尔滨市实施“拆迁行业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机制”后,去年全市拆迁面积23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近2万户未引发大的事端的成功做法。在多方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委政法委、省委维稳办组织起草了《关于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机制的意见》。这两个文件着眼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对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相信这两个《意见》的出台实施,对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及时准确地把握社会稳定形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将产生积极作用。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政法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
政法机关能否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关键在于有一支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都很过硬的政法队伍。
今年,我们在队伍建设上提出了“思想、业务同步建设,教育、管理双管齐下,全面强化政法干警素质”的思路,努力从根本上提高政法机关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主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加强政法干警思想道德建设上下功夫。要求各级政法机关下功夫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恪守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
二是在完善落实执法工作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以执法责任、执法考评、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明确政法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者个人的工作责任,细化执法质量和效率的评查标准、范围、质量界定、评查结果运用等具体问题,真正把执法质量与领导干部和执法干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和职务升迁紧密联系起来。
三是在提高政法干警业务能力上下功夫。特别要采取上级机关选派干警到基层代职、加大对基层投入、改善基层生活工作条件等措施,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提高基层执法水平。
四是在强化政法干警作风养成上下功夫。各级政法机关要努力培养政法干警严格依法办事、自觉遵章守纪和扎实严谨、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
(作者系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