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青海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坚持从严治厅 推进环保工作

  今年省政府机构改革批准组建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这是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举措,赋予了环保部门新的职责和历史重任。环保厅组建以来,把加强环境保护与扩大内需、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促进社会和谐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监管服务措施,有力推动了各项环保工作。厅党组今后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生态立省战略为目标,坚持从严治厅不动摇,全力推进业务建设,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从严推进污染减排。着力推进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一要落实地方政府和企业减排责任,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计划指标以内。二要加快推进工程减排。抓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脱硫设施工程建设进度。三要加快推进结构减排。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四要加快推进管理减排。加强督促检查,落实通报措施,确保减排政令畅通。五要加快推进综合防治。切实加强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企业大气、水、固废、危废、噪声、辐射等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工业园区集中治理以及危险废物、进口废物、固废和辐射环境监管,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从严把好准入关口。一要搞好服务,加快环评审批速度,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推动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二要把好关口,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布局。三要源头参与,从项目、规划、战略的源头上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努力提高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水平。四要全程监管,切实落实各项环境监管制度,健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环境影响后评估和环境监理,引导企业自觉承担起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

  从严强化环境执法。在以往专项行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集中开展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和重点区域流域及铁路、公路两侧工业企业的专项检查,加大对钢铁、水泥、有色、石化、焦化、电力、铁合金等行业的现场检查频次,着力解决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问题。集中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的环境问题、湟水流域环境综合专项整治的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预警措施。不断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信重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从严精抓环保业务。认真组织开展环保“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提前谋划“十二五”环保规划,扎实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好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能力建设和CDM项目,督促加快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精心谋划后继项目申报。切实抓好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规划、污染源普查、在线监控、清洁生产、环境监理、辐射环境管理、土壤污染调查、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综合管理等工作,强化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科技、环境法制、环境信息、环境宣教等环保事业的发展,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从严带好环保队伍。深入推进环保系统“五大建设”,进一步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和环保业务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活动,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积极努力,使环保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在履行监管职责、服务科学发展中确保“十个做到”,即:政治上做到信念坚定、思想上做到意志统一、学习上做到学而不倦、纪律上做到严于律己、团结上做到凝心聚力、作风上做到求真务实、服务上做到周到细心、业务上做到精益求精、操守上做到修身自省、履职上做到恪尽职守。进而使环保队伍牢固树立起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实现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突破,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更大贡献。(作者: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赵浩明)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十一五”以来,省环境保护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和我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有关规定,联合宣传、教育等部门,狠抓环境舆论引导、环保宣教活动、环境科普教育、环保绿色创建,使公众环境意识显著提高,有效推动了环保整体工作。

  一是建立环境新闻联席通气会制度,在媒体上刊播环境新闻报道、专题社论和环保人物专访,开展了环境好新闻评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环境舆论氛围;二是实施了“青海省千乡万村环境保护科普行动计划”、“中国青年丰田环境保护奖青海省三江源地区藏族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普及”等项目,在6州19个点开展环保科普下乡活动,受教育人数达到30万人;三是深入推进绿色创建和环境教育,创建各级绿色学校185所、省级“绿色社区”3个、环境友好工程2家,举办环保科普讲座和培训班48期6400余人;四是利用重大节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五是积极组织和参与国际环保合作和民间环保交流活动,开展了“雪佛兰·红粉笔”乡村教育计划、“黄河保源计划”、“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生计共管计划”,引资修建了全省第一所环保希望小学——“麦李惠环保希望小学”,多个环保组织和个人获得环保奖和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等,全社会参与支持环保工作的格局基本形成。

  今后一个时期,省环境保护部门将紧紧围绕我省生态立省战略的实施,搭建个人、家庭和公众参与的平台,畅通学校教育、社区环保、农村科普、文艺传媒的渠道,倡导生态文明,努力打造“和谐大美青海”环保宣传品牌。

  环境监察重拳出击 保民生促发展

  近年来,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部门始终坚持以促发展、保民生为己任,组织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了高考控噪、春灌期间农业用水安全、采暖期防止锅炉烟尘污染、湟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等各类环境执法活动。2003年以来,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4075人次,检查企业6844家,查处违法企业553家,责令370家企业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对136家违法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52家企业被新闻媒体曝光批评,受理各类环保信访案件6500余件,办结率97.6%;重点检查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情况,开展了以三江源、青海湖等8个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生态环境监察;同时,严格落实排污费征收措施,使收费总额从1000万元达到4000万元。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也不断得到加强,建成了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和排污收费管理信息系统,并加强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建设。

  当前,面对严峻的经济与环境形势,省环境保护部门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角度出发,在加强环境执法体制机制创新的基础上,正着力开展整治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等重点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区域流域和铁路、公路两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并切实加大环境信访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信重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在努力解决好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上狠下功夫,为促发展、保民生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抓好污染减排 促进科学发展

  近年来,我省把污染减排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头戏来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取得明显成效。经环保部核定,2008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7.46万吨,首次实现下降,比上年下降1.6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3.48万吨,比上年增长0.66%,增幅回落2.34个百分点,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7.65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3.53万吨以内的总量控制目标。

  针对省内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突出的环境问题,我省环保等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和湟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严厉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经过积极努力,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地区环境质量得到逐步改善。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1.1%,总体保持稳定。黄河干流唐乃亥断面、官亭断面(省界)仍保持Ⅱ类水质,水质状况均为优良。湟水整体水质由2007年的重度污染转变为中度污染,17个监测断面中Ⅱ、Ⅲ类断面由2007年的6个增加至7个;劣Ⅴ类断面由2007年的8个减少至4个,重污染断面明显减少。总体上水体污染程度有所减轻。

  今年我省污染减排的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7.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3.65万吨。为确保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省环保部门会同污染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组织开展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通过落实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措施推动减排、实施重点工程项目保证减排、严格执法监管手段促进减排,达到不断提高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

  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

  近年来,省环保部门狠抓信息化建设,实施环境信息网络系统改造项目,建设完成了省环保部门内部办公网、环保部电子政务外网及视频会议系统,省环保门户网站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

  目前,我省已成立省级环境信息中心和西宁市、格尔木市两个地市级环境信息中心,实施了省级环境信息网络系统改造建设项目、全国环境信息广域网络系统一期工程及视频会议系统工程,实现了与省委、省政府网络的互联,全国环境保护电子政务信息交换平台亦开始运行。结合全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的实施,初步建设了青海省、西宁市、海东、海西、海北州(地)环保局计算机网络系统以及监控中心基础硬件设施、应用系统环境、显示系统环境、网络及安全系统、数据存储备份系统等,并建立起环境基础数据库、污染源监控系统、公众监督及现场执法三大系统,实现了对全省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实时监控。

  今后,省环境保护部门将配合环保部实施全省环境统计与信息传输能力建设项目,实现环境信息网络从国家、省、地到县的覆盖,加大政务公开和网上申报审批力度,努力完善信息服务功能。

  严格环评审批准入 优化经济持续发展

  近年来,省环保部门在项目建设中始终坚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源头参与、全程监督”的原则,完善环评审批机制,切实抓好竣工验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实现了以环保促发展的目标。特别是去年以来,省环保部门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建设等领域的项目,及时开辟“绿色通道”,按时完成77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保证了13.8亿元新增项目落地实施。对属于国家审批涩宁兰天然气输气管道复线、曹家堡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和750千伏西宁至格尔木双回线路工程等重点项目,主动做好跟踪协调服务工作,顺利通过环保部审批。2008年,我省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164项,通过三级环保部门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37项。同时,对于环保设施不能与生产设施同步试生产的项目,主动帮助企业分析原因,指导企业采取一些符合高原特色的环境保护技术与措施,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确保了各类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优化经济发展的职能,省环保部门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不断深化项目环评,切实加强规划环评,全力推进区域环评,加快实现从过去单纯注重环境问题向综合关注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影响的全方位转变,使各地区、各部门和全社会在促发展中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不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换取短期的发展,真正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环境监测在服务环保监管中取得成效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省环境监测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各级环境监测站为主体的监测站点骨干体系,开展了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固体废物、生物、室内环境等监测项目,监测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近年来,省环境监测部门在承担青藏铁路格唐段建设环境监测工作中,对沿线河流的22个断面按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连续三年进行监测,为施工期环境监管提供了技术保障;在“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中承担了生态监测的具体技术保障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公伯峡水电工程、涩宁兰天然气管道、青海碱业90万吨纯碱工程、中石油格炼30万吨甲醇项目等110余项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环境监测工作;为湟中鑫飞、德令哈碳酸锶、青海谦信化工等多起应急突发监测提供了技术保障。并连续三年完成全省生态状况遥感调查分析工作。

  目前,省环境保护部门正在全力加快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抓紧建设湟水流域、柴达木内流区、青海湖流域的环境监测网络和省界、湟水河部分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和重点区域、重点城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稳步推进青海湖流域和三江源生态监测,环境监测覆盖面不断增加,应急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抓好项目工作 增强环保事业发展后劲

  近年来,省环保部门把加大环保投入作为一项硬任务,通过不断与国家相关部委沟通协调,为我省争取到中央和地方环境保护自身能力建设及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累计达到2.34亿元,有效提升了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和监管水平。

  去年,省环保部门以抓污染减排能力建设为重点,共争取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及环保能力建设资金17980万元,推动了环保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争取全省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资金1147万元,落实地方配套278万元,用于省级、8个州地和17个县级环境监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争取污染物减排能力建设项目资金2304万元,地方配套444万元,用于我省10个城镇空气自动监测子站、7个酸沉降监测站点、4个沙尘暴监测站点能力建设、2个重点城市应急监测能力建设、6个核与辐射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以及省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和环境统计能力建设。去年,我省还为7个重点污染治理企业争取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980万元,为12个行政村镇争取农村环保综合整治项目资金944万元,连续三年争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资金250万元,同时争取省级专项资金4402万元,使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

  今后一个时期,省环境保护部门将继续强化项目工作,力争使项目做到“论证一批、储备一批、争取一批、实施一批”;重点建设完备的环境监察体系和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抓好监测网络和在线监控中心建设,加快危险废物处置和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实施好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能力建设项目和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切实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和资金监管水平。

  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监管谱新篇

  近年来,省环境保护部门始终坚持自然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的原则,积极协同生态保护与建设相关部门,按照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生态监测监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三江源生态监测与评估工作全面开展,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启动,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建设有序进行,全省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成效明显。

  自2005年以来,我省组成三江源生态监测工作组,在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建立起以地面监测、补点调查、遥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的“3S”技术为支撑的三江源地区生态监测体系,在综合分析30年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综合评估,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提供了科学可靠的“生态本底”基础。为加强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工作,我省组织开展了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了近2000个土壤样品的采集、制备和分析测试,今年下达专项资金944万元,实施了首批12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国家自然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260万元,开展了孟达和青海湖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监测和标准化建设。狠抓了旅游、矿产、水电、生物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并将我省列为环保部8个“全国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试点省”之一,首次在县域层面上进行了生物多样性现状和质量的评价。

  今后,省环保部门将稳步推进生态监测,按期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探索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综合管理手段,积极推动三江源国家级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试点和国际合作项目以及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努力使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实施生态立省战略中谱写新的篇章。

  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近年来,我省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围绕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污染源,依靠全社会力量,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使污染控制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我省首先加大了重点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累计投资2.71亿元,建成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完成西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沿湟重点城镇的10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列入《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16项工业污染源防治项目已完成10项。铬渣处置项目和西宁市历史遗留铬渣项目建设实施顺利,危险废物将得到有效处置。其次,加大了重点城镇和行业环境污染整治,积极推行使用清洁能源,扎实开展锅炉烟尘、餐饮油烟和二次扬尘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集中开展了水泥、铁合金、冶炼、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整治工作,重点加强了西宁市煤烟型污染防治和海东地区碳化硅、石灰企业群污染整治。在此基础上,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及达标排放考核,加快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电石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工业污染防治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今年,我省污染防治工作将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作为根本方针,以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切实做好重点流域区域水、大气污染和噪声、固废综合治理,认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业污染源达标考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控制,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强化监管 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省环境保护厅是全省辐射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了辐射安全统一监管体制,形成了二级审批四级监管的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全省已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98家、审批核技术应用项目环评110个。青海省放射性废物库已累积收贮放射源770枚、放射性废物6973.36公斤。全省53家放射源使用单位中有48家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已有38家办理了许可证。省环境保护厅还组织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各类执法监督检查300多家次,对各种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监督进行了整改,各项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公开、公正,并初步建立了全省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加强了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环境保护厅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全省辐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一是对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严格实行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全面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二是做好辐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配置和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工作。抓好放射性废物库及配套辐射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全面实施对国控辐射环境监测网点和重点辐射安全预警设施的监测,完善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三是及时有效地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置工作,健全辐射事故应急体系。四是在做好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将电磁辐射污染源纳入排污申报体系,做好新建高压输变电设施、移动通信机站、广播电视发射设施等电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环保验收工作,监督对已建运行的电磁辐射项目开展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省环境保护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