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纪委监察局开通举报电话和网站,列出10种举报受理行为,欢迎市民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举报。
一是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公共服务诉求事项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或在受理后,办事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二是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审批)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审批)的。三是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四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五是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服务承诺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的。六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或服务效能低下,对当事人的服务诉求置之不理或服务不到位、不及时的。七是执行公务时态度生硬,作风霸道,行为粗暴甚至故意刁难当事人的。八是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或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九是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行为。十是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监察举报电话和网站开通以来,已经接到举报10起,纠正违规行为6起,举报人满意率为100%。(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