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信司函[2009]8号
本部各单位:
商务部网站自开通以来已进行40多场各类商务活动的网上直播,访问量达上千万次,受到了广大公众的欢迎。但商务部网站视频内容多采用录播方式进行,使大量重大商务事件无法在第一时间通过商务部网站向外界发布。据统计,公众对我部相关视频内容关注度较高,直播访问量是录播视频访问量十陪以上。
目前,随着技术的进步,在多数情况下,我部现有的软硬条件都能实现在线视频直播,为进一步丰富商务部网站内容,第一时间传导商务政策、商务资讯,使公众更加及时了解我部各项重点工作,服务社会公众,经部领导批准,商务部网站将自2009年7月1日起,加大对商务部主办、协办各类公开性活动的网上直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直播范围
(一)商务部主办的发布会、研讨会、论坛等公开性活动;
(二)商务部与其他部门共同主办的公开性活动;
(三)商务部与其他部门共同协办的公开性活动。
二、网上直播方式
(一)网上图文直播
(二)网上视频直播
(三)网上图文+视频直播
直播网络环境要求:直播现场可正常上网,不需要进行网络代理服务设置,直接公网IP上网也可,网络带宽速度上行线路不低于512Kbps,网络端口开通TCP/IP 8000端口。
三、网上直播分工
(一)商务部信息化司负责网上直播的管理工作,根据活动重要程度和现场技术条件确定是否直播,并安排直播预告,下达直播通知等工作;
(二)各单位根据活动负责提出网上直播申请(网上直播申请见附件),对已确定直播的活动协助做好网上直播的组织、审核等工作;
(三)商务部网站视频网负责网上直播的具体实施,落实直播的人员和相关技术事宜;
(四)活动的承办单位负责解决场地、网络通信线路等工作,在京外的直播活动,还应协助解决交通、食宿费用等。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网站网上直播申请表
商务部信息化司
二OO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