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事业规划
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2-04-14

   兴市大计,教育为本。作为一座新兴的开放城市,海口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必须坚持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把海口打造成教育强市,进而在2015年左右使海口进入教育现代化城市行列。

  一、指导思想

  面对21世纪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十一五”期间海口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和长期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内涵发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全面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提高教育的公平化程度,为促进海口的经济结构升级,为创造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思路

  教育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份。现阶段海口社会经济的主要特点是:工业化水平低,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较弱;人口城市化水平不高;城乡发展水平的落差较大,二元结构表现突出;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社会和谐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课题组在对上述问题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以海口市社会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为参照,按照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原则,制订海口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并提出2015年教育发展的远景目标。

  未来五年海口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

  ——牢固树立教育立市、科技强市的意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保障本地区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积累雄厚的人力资本和创造良好的人文氛围。

  ——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的步伐。更新教育观念,在一切与教育相关的领域开展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树立“大教育”的科学发展观,创造家庭和社会参与教育的良好氛围,使政府、社区、学校和家庭四方面真正形成合力,共同构建从婴儿到老人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建立客观、公正的教育评价体系,加快教育的民主化进程。

  ——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积极扩大教育规模的同时,下大力气调整和更新教育结构与人才培养方式,以课程改革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教育发展的后劲,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保障居民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

  三、发展目标

  举全市之力,毕十年之功,确保海口市在21世纪初期形成先进的教育理念,合理的教育结构;采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实现科学化和法制化的教育管理,建立先进的教育体系,加快教育的现代化进程,使海口教育的总体水平在“十一五”期间跨入国内先进城市的行列,在2015年左右进入教育现代化城市的行列。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市学前教育获得快速发展,85%以上学龄前儿童获得入园的机会;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实现高质量、高水平“普九”目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增加各层次教育中优质教育覆盖面,缩小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差距,使小学、初中、高中的优质学位率分别达到30%、50%、7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公民素质教育,初步形成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到2015年,全市学前教育入学率、小学和初中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以及小学、初中、高中阶段优质教育覆盖率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的规模和质量达到先进城市的相应水平;真正形成“体系完备、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儿童早期教育。在城市地区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建立社会化的学前教育体系,逐步提高幼儿入园学率,为提高未来海口市民的整体素质奠定基础。到2010年,城区幼儿入园率达到95%;农村学前一年教育率达80%,幼儿入园率达到60%。

  2.九年义务教育。在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基础上,实现高质量、高水平“普九”目标。15周岁人口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5%以上,小学升学率保持在98%以上,初中在校生巩固率达到97%以上;农村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以上。完成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缩小校际差异,办好每一所学校,为学生提供相对公平的受教育机会。2010年,预计全市在校小学生20.4万人,初中生10.5万人。五年内全市共新增小学学位1万个,初中学位1.8万个。

  3.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中招生继续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城市地区初中毕业生基本能够升入高中阶段学习,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60%左右。创新培养模式,促进各类学生潜能的充分发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合理安排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比例。预计2010年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达到4.3万人左右。

  4.中等职业教育。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的招生比例应保持大体相当,相互协调发展。优化整合现有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专、职业高中和技校)资源,发展若干所多功能、综合性、大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上,充分体现海口经济发展的特点。实行职业教育名牌战略,组建产学相结合的职业教育集团,扩大职业教育投资来源,提高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结合的紧密程度。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数增加到35所,在校生总数提高到3.5万人以上。

  5.高等教育。到2010年,市属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达到3万人以上,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各种类型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就学人数按当量折算成在校生4.5万人,适龄人口的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25%以上;本科在校生占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60%以上,接受专科教育学生占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的30%以上,改变高等教育结构,培养实用人才,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目标。积极开展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将未来的海口大学和桂林洋教育园区建成全市的科技研发基地和人才聚集平台,造就一支创新能力较强、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较高的科教兴市生力军。提升海口的城市文化品位和知名度,优化海口的城市人文环境。

  6.继续教育。构建与信息社会、知识社会相适应的继续教育体系,满足市民终身学习的需求,提高劳动者知识更新、知识发展、知识创新和知识应用的能力。实行由政府宏观管理,行业组织指导,社会中介服务,各界积极参与,企业和办学机构依法自主办学的现代继续教育运行机制。为专业人才补充、更新和拓宽专业知识提供机会,为高新技术产业提供合格的技术人才,为有稳定就业需求的行业提供高素质的新生劳动者,为转岗工人提供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再就业能力。加强劳动者职业道德教育。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和办学模式。加强各类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通过资源重组或集中投资,用办教育产业的思路,新建与配备有完备的实验条件的职业教育实践基地。

  7.社区教育。初步形成社会文化教育机构网络和管理体系,满足市民健康生活、自我完善的需要,提高市民整体素质,营造全民学习的社会风尚,促进海口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市民素质教育。规范社区的公共娱乐场所,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整合社区教育资源,逐步向社会开放;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教育职能,为形成学习化社区和学习化城市服务。

  8.特殊教育。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真正把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扩建现有的培智学校,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特殊教育学校和残障青少年康复与职业发展中心,在全市特殊教育中起到示范作用。2010年三类残障儿童入学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2015年教育事业远景目标

  2015年海口教育事业将达到更高的发展目标,进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城市的行列。

  在城市地区基本普及学前幼儿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发展0-3岁婴幼儿教育和农村学前教育,逐步提高婴儿入托率和幼儿入园率。

  义务教育真正实现高质量、高水平“普九”目标。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有时代特色的地方课程体系。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农村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沿海发达地区水平,城市新增就业人口的职业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

  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体系更加完善,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适龄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8%以上,使高等教育成为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推动力量。

  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进一步完善,学习型城市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改革传统的封闭式教育管理模式和办学模式,促进学校、社会与家庭之间的良性互动。着力倡导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社区,充分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的远程教育和社区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学习氛围,使海口率先进入学习型城市行列。

  四、发展任务

  (一)正确处理五大关系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在确保社会稳定、经济良性运行的前提下,优先发展教育,真正发挥教育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在未来五年中,海口教育事业发展要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第一,加大对落后的农村地区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与内涵发展的统一;第二,合理调配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优质学校与普通学校的共同发展;第三,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实现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综合发展;第四,着力倡导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的协调发展;第五,提高对民办教育的认识,确立民办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组成部分的地位,促进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同步发展。

  (二)发展任务

  1.义务教育“双高普九”工程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在新形式下对基础教育发展提出的新的要求。根据国家的部署,按照“双高普九”的统一标准,实施分年度推进规划,确保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双高普九”目标。

  加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小学布点适当集中,初中以乡镇集中办学为主;取消分散的教学点,在全市新建成一批寄宿制小学,形成适度的办学规模;生均校园占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满足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所必需的活动场地和基本条件;小学和初中都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下发的标准以及课程改革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设备。力争到2010让全市小学和初中的学生都能享受较高标准、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改变目前全市中小学办学条件与水平差距悬殊的局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符合海口实际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最低保障线”。凡是低于标准的都要通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加以改善,使其尽快达到标准;统筹教师资源,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建立有效机制,努力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实行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2.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程

  在未来十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调整和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中阶段教育。选择规模较大的完全中学实行初、高中分设,扩大普通高中办学容量。在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分段培养,高三分流”试验,鼓励部分高中学生参加为期一年的职业教育,合格者发给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毕业文凭;中等职业学校试办综合课程班,鼓励职业中学毕业生报考专业对口的高等学校,建立高中教育发展的立交桥。

  3.素质教育工程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科学文化教育为基础,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在道德品质、信息素养、英语、艺术和创新创业教育等五个方面形成特色。改进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贯彻教育部《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积极开展新课程试验工作,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和招生考试制度,建立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不断发展的评价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高等教育发展工程

  实现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在规模和质量上同步提高。制定相关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的办学积极性,积极引进外资和国际联合办学,拓展高等教育发展空间,增强高等教育的发展后劲。支持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开辟新校区,通过开展对外合作,尽快升格为综合性本科高校——海口大学。建设桂林洋教育园区,总规划用地1万亩,在未来五年内完成一期建设计划,在校生达3万人;2015年左右完成二期建设计划,进入的高校达到10所以上,教育园区的在校大学生达到10万人,成为海口最大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鼓励引进境外著名高校独资、合资举办分校或创建新校;争取若干所国内著名大学和一批科研机构来海口办学和创办分支机构;鼓励现有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与省(部)属本科院校合作,举办二级民办学院;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其它类型的教育资源,大力发展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完善高教自学考试制度,构建终身学习体系。

  5.园丁培育工程

  坚持“办学以人才为本”的发展思路,建设起一支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能满足教育现代化需要的师资队伍和校长团队。努力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和选拔机制,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优秀的教师和校长。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专业、学历结构。改善教师的培养和进修机制,重视师德师风培养,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紧缺学科师资的培养和引进,鼓励综合性大学和非师范院校参与教师的培养。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拓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尤其是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技能课教师的来源渠道。扎实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获得“双证”(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比例。完善中小学校长遴选制度和合理流动机制,建立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资源数据库,为教育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

  (三)发展重点

  1.推动农村教育发展模式转型

  在巩固和提高农村“两基”水平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农村教育发展模式的转型和发展。农村教育要彻底改变过去的单一和封闭模式,努力实现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三结合”,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努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实用人才和创新人才,并且向城市输送合格的劳动者。在农村全面实行“绿色证书”制度,提高农民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建设一批寄宿制学校,扩大农村初中办学容量。加强薄弱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农村初中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质量。继续加强农村扫盲工作,巩固扫盲成果。加强农村实用技术教育。完善区、镇、村三级职业与成人教育网络,每个区办好1—2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鼓励农职校与城市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办学或成为农村分校,鼓励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乡镇设立教学点和函授站。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羊山地区发展的决定》精神,按照“扶贫先扶智”的思路,全力发展羊山地区教育事业。从2006年开始,在教育经费安排上要加大对羊山地区的倾斜力度,尽快改善羊山地区办学条件,力争在2006年完成现存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通过调整学校布局,集中财力和师资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中学和一所中心小学。加大发达地区对羊山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通过对口支教活动,使羊山地区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逐渐接近市一级学校标准。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从内涵发展上提高教师的素质,逐步提高教师待遇,解决教师生活和住房困难,稳定教师队伍,促进教育的均衡化发展。

  2.推进优质教育行动计划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迅速启动全市优质教育普及工程。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尽快缩小校际之间在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方面的差距。逐步实现学生划片入学,校长和教师在强弱学校之间轮岗。鼓励和支持城乡地区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根据自身的现实条件,采取加快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羊山地区薄弱学校的投入。建立城乡学校之间的“对口帮扶”关系,在城乡学校逐步推行包括财政拨款、生员安排、师资调配等资源配置方面的统一标准,扶持薄弱学校尽快成长。通过奖励措施,鼓励教师自愿到农村边远地区和城市薄弱学校任教,确保贫困农村地区居民和城市弱势群体有相对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3.推进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

  制定和推进海口市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以海口市教育信息中心为龙头,全面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建设,普及信息技术及信息素质教育,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提升教育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统筹规划,加快推进“校校通”工程建设和教育公共信息系统及优秀课件资源库建设。到2010年,全市90%的学校建成校园网,并实行宽带互联,生机比达20:1,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可以使用网络资源进行学习。设立市、区、校共建的学科资源库,通过引进与开发相结合,建成全市共享的有一定规模的教育资源库。加强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教育信息化应用的探索、实验、研究与普及工作,缩小城乡差距,完善国家“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按市场机制运行、高水平高质量的远程教育服务网络,为现代化远程教育提供办公、学习和培训所需要的服务和条件保障。分期分批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应用培训。逐年增加农村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的比例。城市中小学和农村中学进入远程教育网的比例2008年均达到95%以上,农村小学进入远程教育网的比例2010年达到60%、2015年达到95%以上。

  4.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行动计划

  紧紧围绕本省、本市以及邻近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状况,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规模和质量上跃上新的台阶。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继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结合。按照“以名牌职业学校为龙头,以专业为纽带,城乡结合、以强扶弱”的发展思路,使职业教育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加快以海口旅游职业技术学校为龙头的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以此为示范,发展一批中等职业“连锁”学校和职业教育集团,提高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和水平。

  5.推进高校科技创新体制和激励机制建设

  充分发挥本市高校比较集中所形成的人才和基础实验条件的优势,在政府主导下,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高等院校与科研所、产业界的合作,努力构建以高等学校为中心的科技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工程研发中心、技术开发中心或其它科研生产联合体;打破行政隶属关系的限制,鼓励和支持市内外的高校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本市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要,每年扶植2-3项对本市产业发展有较大影响并起到带动作用的重大科技项目,努力实现产业化;支持海南大学加快信息产业园的建设步伐,使之成为高校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的示范基地,以及创新、创业人才孵化基地;建立和健全市属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保障和激励机制,设立高校科技人才创业基金,支持高校以技术入股等形式,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一批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

  五、主要对策和措施

  (一)实行政府首长对教育的公开承诺制

  政府首长要在每年的人大会上对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做出公开的承诺,接受人大代表和市民的监督。成立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学校师生代表组成“海口市教育发展评议会”,对政府的财政支出情况,管理和使用教育经费的情况,落实教育政策的情况,以及政府首长承诺的教育带来发展计划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的评议,公布评议结果。若政府首长不能兑现承诺,必须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并且有义务向市民做出说明。

  (二)实行党政领导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责任制

  实行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责任制,把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规划的落实情况作为市、区(镇)党政负责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将这一制度同教育的公开承诺制相结合。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加教育发展事务决策过程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公共教育财政支出结构的监督力度,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确保公共教育经费不断增长和合理使用。

  (三)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不断完善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增加政府对教育的经常性投入和专项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不断提高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每年财政超收部分和财政预算外收入,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建立和完善教育储蓄、教育保险、教育发展基金等制度。推进融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国际友人和企业投资办学和捐资助学。实行市财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投向农村的政策,确保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加速度增长。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防止结构性浪费,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扶助政策,确保特困家庭的子女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四)设立海口市教育发展基金

  设立海口市教育发展资金,多渠道募集教育经费。改变单一依靠政府办教育的状况,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教育事业。充分利用海南侨乡的有利因素,动员华人华侨和国际友人捐资办学。借鉴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每年举办一次大规模的教育募捐活动。市领导带头,动员企业家积极参与,公开向社会募捐。

  (五)开展教育执法检查,落实办学自主权

  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完善学校的法人地位,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市级政府对基础教育的统筹权,完善对区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和评估机制。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教育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教育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教育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形成依法治教的良好社会环境。

  (六)全面提高教育管理队伍的专业素质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为实施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提供保障。组织市、区教育行政主管人员的系统培训,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同行的交流,全面提升教育管理队伍自身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建立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干部岗位交流、培训、考核与淘汰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的结构。

  (七)成立海口市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

  加强教育科研的制度、机构和队伍建设,广泛吸纳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研究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在现有的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的基础上,成立海口市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一批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担任委员,采取“小结构,大网络”的运作模式,加强对海口教育现代化模式和对策的研究,为海口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八)发展民办教育社团,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发展民办教育社团,建立民办教育工作者参与政府决策的畅通渠道和保障机制。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相关的实施细则,切实保障民办教育投资者和师生的合法权益。取消一切歧视民办教育和民办学校学生、教师的政策和作法,为发展民办教育提供公平的环境和良好的氛围,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