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也是“办案力”
――探访基层检察工作的“兰山模式” 之五
临沂6月16日讯:(记者 汪玉军 通讯员 刘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兰山区检察院抓住科技强检不放松,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擦亮法律监督之剑,提高了办案的科技化水平。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也是办案力。”兰山区检察长谭长志如是说。今年初,兰山检察院新的办案工作区投入使用,办公办案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新办案工作区的建设达到了安全、实用、高效的要求,内设讯问室、询问室、查账室等。新建的大要案指挥中心,既能够对本院办案工作区的讯问和询问室进行监控,实现近端指挥;又能够与看守所、法院等单位进行联网,实现远端协调,极大地提高了办理大要案的工作效率。
在办公环境改善的同时,该院着力提高办公设施档次,投入500余万元购置了扫描仪、打印机等大量先进科技设备,工作区内配备了先进的数字录像监控系统、讯问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案件侦查监控指挥系统,使警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有了跨越式提升。计算机房内的工作用服务器由原来的2台增加到10台,并添置了总容量高达9.5T的3个磁盘阵列,完全满足了办公办案自动化及检察三级局域网、因特网和内部电话数据交换的需要;机房内还配备了UPS电源和专用空调,实现了机房断电四小时内服务器正常运行,确保了办公办案数据的安全稳定。
日常管理实现了智能化,每一位干警都配有一张“智能一卡通”, 作为个人工作证件使用。卡内储存着详细的个人信息,进入办案区域、开启门禁、进出车库时全部实现智能化刷卡操作,既保障了办案安全,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全院信息化装备从过去的全省基层检察院落后水平一举跃升到为一流水平。
自2008年始,兰山区检察院外出办案的干警比以往多了一样东西――“办案工作包”。包内放着四件物品: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微型数码摄相机和录音笔。将多媒体示证运用到出庭公诉、提取收集固定证据等方面,将监控技术、全程录音录像设备等运用到侦查破案中,增强科技设施的利用效果,真正使科技强检转化为实际战斗力。
“有了这四件物品,我们外出办案就完全实现了信息化,保证了办案文件制作规范、证据信息采集及时有效,大大提高了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对办案工作包的用途,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董金伟介绍说,“检察机关面对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行为时,要敢于随时亮剑,科技就是法律监督的锐利宝剑。”
为尽快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他们坚持以现代管理理论为指导,自行研究开发和试运行了警务管理系统和网络安全管理系统,通过信息网络手段对各项业务工作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质量控制,实现了管理的科学化,进一步提升了办公办案和干部考核的信息化水平,实现了警务申请、派警出警的网络化管理和信息化应用安全。目前,所有干警全部熟练掌握网上办公办案操作技能,全面实现了办案网络化、办公无纸化、管理智能化的工作要求。
科技强检铸利剑,兰山区检察院办案水平和质量走在全市和全省基层检察院的前列。2008年兰山区检察院受理案件1500起2500人,占到全市受案总量的四分之一,在全省检察系统创造了办案速度和质量的“兰山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