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是好中求快、又好又快的发展,是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发展,是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战略目标,团结依靠全市人民,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人民生活持续改善:2008年全市GDP达到8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全市人均GDP为81233元,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第三产业增加值4849.14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4.6%;全年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45365元,增长12.9%。与此同时,广州的土地利用效益不断提高,切实保障了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大学城、科学城、医药港、亚运村、联邦快递、新客运站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征地项目全部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2008年,广州每平方公里土地平均产出达5.06亿元,比2003年(2.58亿元/平方公里)翻了一番;每增长1亿元GDP所需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从2003年的13.59公顷减少到2008年的2.04公顷,耗地量只相当于2003年的1/7。
当前,我市正处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出口和利用外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总体经济形势依然严峻。按照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和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和帮助企业渡难关的政策措施,今明两年计划安排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约3500亿元,其中今年安排82个重点项目、计划投资806.5亿元,启动亚运工程、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发挥重点工程对经济建设的拉动作用,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土地需求总量不断扩大与供给量不会大幅增加的矛盾十分突出,耕地后备资源缺乏与土地资源不同程度地粗放利用问题同时存在,我们始终面临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双重压力。按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2010年的用地规模,我市在2004年就提前突破了。截至2008年底,全市土地开发强度(建设用地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重)达到了22.3%,1996年以来年均新增建设用地达到了45平方公里。
“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严控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坚持内涵挖潜,扎实做好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为广州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向“节约集约高效型”转变。
保障发展用地,是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广州作为一座人口超过千万的特大城市,“五山四地一水”的土地资源现状特点,决定了土地后备资源不足,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更为突出。第一,抓紧做好规划的修编和衔接工作。力争在年内完成广州市各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中的导向作用,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逐步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三规合一”,增强广州的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第二,合理安排和保障用地需求。加强统筹,科学合理调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进一步创新土地储备模式,优化储备流程,激励多种主体参与土地前期开发,集中力量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土地储备和整理工作,积极推进投融资集团参与土地储备工作,安排建设用地坚持向服务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倾斜。第三,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工作。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抓手,全面提高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保障用地需求的力度,着力形成以保护耕地为前提,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基础,以政策激励约束为导向,以评价、监管、考核为保障,以市场配置为基础的一整套有广州特色的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扎实推进“退二进三”、“三旧”改造和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加快存量土地清理、盘活,从而实现至2012年,每新增亿元GDP所需新增建设用地量逐年下降,全市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约达到每平方公里7.1亿元,比2007年增长约65%,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居全国前列。
二是严格土地执法,确保耕地红线不被突破。
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门召开常委会、工作会议,把整治违法用地纳入科学发展观的内容,进行研究、部署、组织,旗帜鲜明地表明了严格土地管理、铁腕整治违法用地的决心。我市一手抓检查,一手抓处理,落实四个责任制(即属地领导责任制、刚性目标责任制、共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去年违法用地查处整改责任书确定的四项刚性整改任务得到了落实,今年的违法用地数量大幅下降,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违法用地的高压态势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常抓不懈。第一,切实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穗办〔2009〕1号)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是主要责任主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建议各区、县级市政府党委、政府把各方面的资源调动起来,形成执法合力,共同管好辖区内的土地资源,确保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第二,国土房管部门要会同其他部门联动执法。通过组织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实行违法用地“零容忍”和“零报告”制度,继续落实四个责任制,铁腕整治新增违法用地。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干、作风顽强、执行有力的执法队伍,创新科技执法手段,前移执法关口,千方百计加强基层国土所的建设,提高基层土地执法能力,实现土地执法常态化、程序化、精细化管理。第三,注意实事求是解决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治理违法用地不能只靠“堵”,还要“疏”,疏堵结合才能标本兼治。所谓“疏”,就是对各类的用地需求有合理的引导和解决,这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集思广益,拿出适合广州的好对策、好政策来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我局先后多次开展了行政审批业务的改革与创新,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都在不断提高。但从总体上看,与作为服务对象的企业和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需要通过机关服务年、狠抓落实年和行风政风评议等一系列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的举措,实行阳光行政,营造公开透明的行政服务平台。第一,强化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完善集体办公制度,针对跨部门性质的意见和争议,通过召开跨部门联席会议的方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减少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因不沟通、少沟通造成的审批不顺畅、效率不高等问题,加快解决那些无法并联操作、互为前提的审批事项。第二,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面清理、精简审批事项,优化业务流程,尤其是与保增长密切关联的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等审批、许可事项,切实做好农转用、土地征收和征地环节的衔接,缩短土地储备周期;及时发布有关供地信息,规范供地程序,提高供地效率;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办理用地手续跟踪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建设,增加审批部门受理前的前置服务,提前介入、主动指导行政相对人办理相关手续。
四是加快制度创新,夯实土地管理的基础。
我市土地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需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第一,深化征地制度改革。采取多元补偿安置途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尽快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第二,建立健全我市统筹城乡土地管理的制度体系。以“统筹城乡、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为导向,推动我市土地管理模式由注重国有土地管理向国有土地和农村土地管理并重的转变,加快形成我市农村土地管理政策的完整框架和体系,从纲领性、指导性和具体操作性三个层次,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制订、修改、完善涵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征地补偿、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农村土地权属登记、农村土地流转、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违法用地查处”等方面的子政策,建立健全我市统筹城乡土地管理的制度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土地有形市场形成,切实提高农村存量土地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第三,注重信息化技术的运用。大力推进“金土工程”,全面启动“数字国土”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现代化,促进国土房管与规划部门“一张图”并联管理,以及城建系统各项业务网上流转和协同办理。
总之,我们要坚持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行动纲领,以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的要求为工作主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做到保障发展更加有力,保护耕地更加扎实,土地产出更加高效,强化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地位,把广州建设成为广东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和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大都市,全力推动广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