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促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
商务部2003年组建以来,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建设“阳光政务工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取得新进展,有效促进了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
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商务部组建后,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具体要求,全面清理所属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并结合履行我入世承诺,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国务院审改办开展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截至2009年5月,商务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已从82项减少至53项,项目取消幅度达到35%。在此基础上,商务部把行政审批行为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将行政审批的依据、要求、过程、结果等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确定了政务公开的着力点。
二、建立政务大厅,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的办公模式
为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2006年上半年,商务部党组研究决定,在部机关办公区设立220平米的政务大厅,启动政务公开现场办公。2008年,又启用了新政务大厅,现场公开的工作环境和服务功能明显改善。截至2009年5月,已有14个司局的100多项行政管理事项纳入政务大厅公开办理,其中涵盖了行政审批、公共事务管理、进出口许可证发放、常驻外派人员及家属手续办理等各个方面,日均接待办事人员120余人次,日均受理或办结300多件行政事项,有效发挥了“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效能。
三、建设在线办事系统,强化网上审批和网上信息公开
在现场公开办事的基础上,商务部积极研究网上审批、在线办事,制定了将非涉密行政审批事项逐步纳入网上审批的工作计划,在商务部网站开设了“政策发布”、“在线访谈”、“公众留言”、“公众邮箱”、“征求意见”、“信访指南”等多个专题栏目,建立了5个综合数据库,建设了“在线办事系统”,整合了行政审批、在线上报和在线查询三大类120多项业务,已基本建成较为成熟的政务公开网络平台。2003年以来,商务部政府网站连续6年在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名列部委网站第一。
四、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07年4月24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后,商务部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在实施准备阶段,认真完成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提出保密审查要求、制定信息公开考核评议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为《条例》的如期实施奠定基础。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后,商务部将编制完成的统一的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并在政务大厅专门设置了信息公开服务窗口,接收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2008年,商务部共接到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52例,涉及外资与进出口数据、零售业市场管理、国际劳务合作等各个方面;接听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2000多个,涉及生猪屠宰、成品油经营管理、反倾销调查公告等方面。2009年,又受理了23例信息公开申请,其中有效申请11例。对于上述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商务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时效规定予以答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媒介的信息公开作用
商务部也十分重视利用现有资源,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影响范围。2007年,商务部拟定了“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对外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发布政务信息,解读商务形势和政策。同时通过编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发布相关法规政策信息。今年前5月,已发布《文告》33期,公布政策法规226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吹风会20次,较好地向公众解读了商务部业务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
六、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和交流,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为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商务部积极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前往国内有关省市进行实地调研,学习地方政府政务公开的先进经验;并接待了人事部、教育部、江苏省外经贸厅、重庆市纪委等单位来访考察,答复了国家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商务厅、海关总署等单位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电话咨询,就政务公开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探讨;此外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在相关驻外经商机构的协助下,对重点国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具体做法进行了调研,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七、以政务公开促职能转变,成效初显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客观上改善了行政模式,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商务部对内外贸市场的监管效率和能力,推动了依法行政和政府职能转变。2006年7月13日,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商务部召开了部分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现场会,48家部委的领导出席会议,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同志对商务部政务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07年,作为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单位,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被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授予“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政务公开对商务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产生了多方面的促进作用:
政府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随着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和调整,商务部不断自我“瘦身”,将商务领域侧重政府监管的状况稳步向侧重市场调节转变;同时对仍需审批的事项进行法治上、程序上的规范,有效地促进了政府监管职能的发挥。
综合服务功能得到明显发挥。商务部政务大厅把法律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现场公示,并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多媒体查询系统、业务咨询台,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事项办理进程和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布部领导的分工、重要活动以及部机关各司局的工作职能、联系方法等基础信息。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事项办理的透明化、公开化,进一步提高了机关综合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宏观管理职能明显加强。商务部对外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采取“窗口”受理、司局办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等方法,将行政事项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别进行设置,相互制衡,对预防腐败、用好公权起到了积极作用。减少行政审批,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机关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研。商务部各司局建立了与地方商务部门的对口联系机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也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转变机关作风的过程。通过依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编制事项办理流程,机关干部强化了职权法定、依法行政的观念;优化办公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增强了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合作意识;实行信息公开、一个窗口对外,使机关干部的公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商务部还制定了《中共商务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若干意见》、《商务部政务公开制度》、《商务部机关办公秩序工作规范》、《商务部关于加强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的工作规范》,对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礼仪举止等做出规定,机关建设取得新进展。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下阶段,商务部将继续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开展工作,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切实为公众服务。要继续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推进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和商协学会信息公开;要充分发挥新政务大厅功能设备,提高现场服务质量;要加强在线办事系统建设,逐步扩大网上审批事项的范围,提供更多项目申报便利服务;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减少、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动我部更快更好地向服务型政府机关转变;要加强调研,向相关部门和地方学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审批等多方面经验,提高政务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