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行政权力电子综合监察系统通过鉴定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09-07-24

林长永 王友良 桑晓东 

  中国廉政建设项目“苏州市行政权力电子综合监察系统”在江苏省苏州市通过鉴定,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江苏省纪委监察厅、江苏省法制办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鉴定会。

  中国工程院院士、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教授王家耀为主任的鉴定委员会对“苏州市行政权力电子综合监察系统”进行了评审、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该系统以《行政监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为依据,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察工作,对于提升政府行政权力运行管理水平,改善行政管理,推动行政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典型的示范作用,一致同意“苏州市行政权力电子综合监察系统”通过专家鉴定。

  自2005年起,苏州市作为监察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的“中国廉政建设项目”试点单位,先后开发、运行了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工程建设网上监察系统和政府采购网上监察系统,有效地规范了全市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等工作,强化对行政审批、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市场的监督,提高了行政监察效能。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苏州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拓展和创新。从2008年8月起,逐步将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便民服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开发建设了行政权力电子综合监察系统,并于2009年2月底试运行。该系统在统一的监察平台上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等行政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初步实现了监督范围的全覆盖。

  “苏州市行政权力电子综合监察系统”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监察、行政审批监察、行政事业性收费监察、行政处罚监察、便民服务监察、工程建设监察、政府采购监察、综合监察、系统管理等应用模块组成,拥有全方位立体监察、系统预警、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绩效考核五大功能特点,设置了100个监察关键点,通过实施整合数据、自动监督、及时纠错和分析评估等措施,实现对政府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过程的动态监察。该系统采用三层架构,技术路线合理,扩展性强;充分利用苏州市电子政务网络,通过标准接口与政府部门业务子系统进行数据交换,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了政府行政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