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消费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打造节约型机关,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采取六项措施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实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制度,公务用车购置实行更新报废制。原则上一律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在15万元以下的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及维修费用。
严格用电(水)管理。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空调温度不得高于摄氏18度,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定期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
规范公务接待。按照对口接待、归口办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禁超规格、超标准、超规模接待,杜绝公务接待中浪费行为,杜绝私客公请和同城吃请现象。
严格办公用品管理。办公经费实行定额管理,日常办公用品按每人每月15元包干使用;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使用网络办文办会,推行无纸化办公。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机关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职能,严格控制办公设备、设施的购置与更新,切实解决资产需求过度膨胀、闲置浪费等问题。
加强节能设施建设。在进行基础设施改造、购买和更新设备时,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积极采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同时抓好办公用房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郎静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