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须扫除四大障碍
来源:重庆市政协 更新时间:2012-04-14

 
   
        今年1月,重庆市市政委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重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开始试运行。该新模式投入试运行,标志着我市城市管理现代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据基层政协委员调研,全面推进我市城市管理信息化,还存在四大障碍:
        一是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实现数字城市管理必须以依法管理城市为前提,在我市现行城管工作实践中,主要的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列》和《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但在实际工作中,相当一些工作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如对乱张贴、乱涂写、居民住宅楼化粪池堵塞、沿街建筑立面综合整治、城中村整治等问题,在行政管理上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界定,给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二是信息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这几年,我市各区县投入大量资金,相继建成门户网站、政府OA系统等信息化项目,电子政务建设初步告一段落。然而,各区县的信息化建设都会面对这样一个现实,一是由于体制、观念和对事物认识的原因,电子政务建设中重复建设现象比较严重,假如不解决重复建设的问题将会制造出无数个“信息孤岛”,将来的整合比现在付出的代价还要大。二是对于一些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项目,往往由于体制机制问题制约着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部门之间的利益割据是影响体制机制问题的不利因素,造成信息资源无法共享和整合。
        三是城管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实现数字城市管理,必须创新机制,而人才保障也是机制的重要内容,其不但需要数字城市管理中的执法、监察和信息采集队伍具备良好的素质。在实施数字城管中,仍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的失职或不规范的行为,以及一些信息采集人员乱采集现象。
        四是系统安全和系统维护保障工作有待加强。从这几个月数字城管项目运作情况来看,有些城区的街道反映,网络存在网速慢、无法登录等问题,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运行。另外,一些信息人员对该系统网络安全维护还不够重视或缺乏一定的认识。
        为此建议:
        一要建立和完善城管法律法规支撑体系。必须改变目前城管立法不足和滞后的现状,彻底改变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热点”和“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的局面。尤其是要重点解决好城管立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加快立法进度,提高立法水平的同时,理顺关系,创新体制,明确规定主管部门,避免多头重复指挥现象,防止行政机关职权交叉和互相扯皮推诿的现象发生。并在法律法规中适当赋予城管部门一定的强制措施和多种行政处罚权力。
        二要注重做好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开发和利用。建议尽快出台《重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建立能够提供涉及大量城市管理空间、地面、地下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和共享的有效工作保障机制,为城市管理信息资源的进一步整合与共享、开发和利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要建立和培养高素质城管队伍。只有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形象美的执法监察员和信息采集员队伍,才能保证各项城管法律法规的顺利、正确实施,才能完成党和政府赋予的城市管理监察任务,才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地采集城管信息。
        四要加强系统安全和网络维护保障。随着数字城管系统的进一步扩展和应用的增加,有必要对一些街道的网络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同时加大对信息人员的网络技术(包括网络安全)培训,建立“安全月报”制度、网络维护保障机制、应急响应机制等一整套符合数字城管系统运作需要的支撑体系,以保证数字城管系统能够长期的高效、稳定、安全运行。
        五要加强公民的整体素质教育。建议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标语、墙报、板报和社区文艺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市民卫生文明公约,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同时要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关注群众投诉和信访,开拓网络、热线、来信等多个反映城管问题的渠道,对一些有悖于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和揭露,引导市民参与数字城市管理。

来源:(市政协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