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成中国民主调查新平台
来源:新快报 更新时间:2009-07-24

 
  管窥中国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网民人数的快速增加,公民通过互联网更加宽泛和深入地参与到影响广大群众的事务当中。网络成为维护权益新工具已经成为公众的普遍认识。

  今年2月,云南24岁在押青年李荞明的离奇死亡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争议。官方的解释是,李荞明在监狱里和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撞到墙壁,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网民对这起明显不正常死亡案件的调查方向质疑,纷纷在网络空间发表评论或撰写文章要求对该案进行一次有公众参与的全面调查。面对这种情况,云南省地方政府决定以公开和透明的方式处理此案,并为此从网民中挑选出15人组成真相调查委员会,参与此次调查。
  这起事件充分说明中国民众渴望参与虚拟监督,也体现出公民意识的提升。中国有将近3亿网民,其中大多数是不到30岁的年轻人。他们习惯在网络上寻找信息和新闻,并发表自己的看法。中国媒体一项调查显示,88%受调查者通过网络密切关注各种事件的后续发展,近82%受调查者认为互联网是民主建设的一条新道路。

  应该看到,这种公众监督并不意味着对司法程序的干涉,而是一股推动相关部门披露真相的力量。公安和检察部门后来调查显示,李荞明是被其他在押犯人殴打致死的。当天值勤的警察和其他责任人因为玩忽职守受到了相应惩罚。

  除李荞明案以外,中国网民广泛讨论的话题还有很多,其中官员腐败和富豪特权是最受寻求社会公正且富有责任感的公民的热议对象。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闵大洪认为,这表明公民合法权益已经从现实扩大到虚拟世界。保障网民的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是一种积极的社会力量。“我们正处于社会整体转型阶段,这期间会出现很多问题。人民希望减少腐败和犯罪,并渴望通过网络来监督时事和揭露丑恶现象”。

  各级政府也意识到了公民意识的增强,无视公众舆论就会失去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试图从网络上了解民众的想法,在政府网站上接受民众的批评和建议,及时承认公职人员的错误并依法进行惩治。

  但学者王世华(音)认为在这个信息时代,应分清政府和民众的责任,“我们既要看到网上监督力量的强大威力,同时也要避免其干预人大、政协和司法部门的权力。它的作用是施加影响,而不是决策者或政策策划者”。

  网络监督权力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过了传统媒体的权限,但同样应该遵守约束传统媒体的法律法规。现实中的法律法规同样适用于虚拟世界。

  (西班牙《中国政策观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