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副局长 闵宜仁
发展地理信息产业,要坚持政策引导、科技推进,服务为本、保障安全的原则,大力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一)完善政策法规,着力创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国家测绘局目前正在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出台《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制定公开地理信息分层方案,研究出台互联网地图管理和影像公开使用有关政策;加快研制地理信息采集与处理、地理信息安全与网络化服务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研究地理信息产权有关理论;加强产业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推进将地理信息产业纳入国民经济统计范围。
(二)促进开发利用,着力拓宽产业发展新领域
大力开发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发展基础地理信息网络化服务;加快建设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完善基础地理信息使用许可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增加获取途径;创造更加有利条件,激发更多民间投资,支持更广泛的创业创新;促进地理信息企业在智能交通、现代物流、车载导航、手机定位、互联网服务等新兴领域不断拓展服务;引导地理信息企业不断创新产品形式和服务方式,让更多的地理信息产品进入寻常百姓家。
(三)加快自主创新,着力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加快地理信息关键技术攻关,尽快掌握核心技术;加快形成我国自主的测绘卫星系列,积极推进我国第一颗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于2011年发射;推动地理信息领域的科技创新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扩大开放国家测绘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企业参与实施国家计划、共建技术研发基地;鼓励和支持地理信息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经营,促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地理信息龙头企业,并带动一大批中小型地理信息企业;创建一批具有影响的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与地理信息服务基地。
(四)加强监督管理,着力维护地理信息市场秩序
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管理;积极推动建立地理信息产业市场信用体系,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对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房产测绘、地图编制等活动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非法采集和提供地理信息、侵权盗版等行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联合执法能力;积极研究探索地理信息产权保护措施,探索实行地理信息注册、引用标注等制度;加大对查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引导地理信息产业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中国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应用协会、中国测绘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