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如何提高开平市企业信息化水平,加快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步伐,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日前,开平市印发《关于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扶持企业信息化建设。
《意见》指出,企业信息化建设要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坚持推广应用与管理创新相结合,努力把开平市建设成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先进市。“十一·五”期间,实现80%的规模以上企业实行计算机辅助设计,90%以上企业建立网站,中小企业建立以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为主的信息系统。
《意见》明确指出,在财政、税收、融资、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等方面,对企业信息化建设给予扶持。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资助科研经费5万元,对通过认定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一次性资助科研经费2万元。
《意见》提出,企业投入省级以上信息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费用可列为研究开发经费,按国家级中心50万元、省级中心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对获承担国家、省科技部门立项的信息科技攻关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扶持的项目,分别按1:0.5和1:0.3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扶持;对于建立特色产业信息化公共平台的专业镇,开平市财政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从市外引进知名专家或携带信息产业科技项目的高层次人才来开平市工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由开平市政府给予有关人员及科技人才1万元以上奖励。(本报记者 娄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