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警务综合平台二期招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9-08-03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9-ZB0194。
  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警务综合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301。
  4.招标内容:广州市公安局警务综合平台二期建设,包括:
  1)依据国标和公安行业的数据标准,建立一套符合广州市公安局信息化需求的数据标准。
  2)按照“五要素”关系,对现有“八大资源库”等各类公安业务基础数据、外部交换资源、社会信息资源等数据进行整合,建立开放灵活、标准规范的警务综合应用数据库,并能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充,为公安信息的全面综合利用奠定数据基础。
  3)建立数据集成平台,通过对各类系统来源数据的抽取、清洗、转换、加载,实现警务综合应用数据库的及时更新。
  4)建设综合监控管理平台,对数据库、数据集成、系统应用等进行综合监控与管理。
  5)建立警务服务总线,通过数据服务的封装、注册和集成,实现跨部门、跨警种系统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6)建立综合应用平台,支持数据分析和综合决策,实现智能搜索、比对布控、关联查证、报表统计分析等通用性的综合应用功能。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在70个日历日内完成软件系统需求调研分析、系统设计和评审;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60个日历日内完成软件开发、系统测试、安装调试和项目初验;在项目初验通过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无重大故障、无明显缺陷、性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在试运行完成后的15个日历日内由用户组织项目终验。
  7.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
  7.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不包括外资机构和合资机构),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7.2 投标人2006年以来具有数据整合平台软件开发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9年7月29日至2009年8月1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
  10.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9年8月18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一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电话:83113312。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020-38825650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周汉标,电话: 38201809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020-38825517 周先生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020-38825015 陈小姐
  查询招标结果:020-38825610 叶小姐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