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来源:中国财经报 更新时间:2012-04-15

张所利 邹继刚

开发使用管理软件20余套,租用通讯光缆3条,使用大型服务器7台,每位工作人员运用手中计算机,即可与全省所有财政部门的互联网互通,如此完善的信息化装备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财政部门已经运行几年了。不过,该局仍不断强化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建立健全运行维护体系,认真做好金财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使财政精心化管理不断上水平。

绥芬河市财政局的每届领导在信息化建设上从不抠门,每年用于此项建设的经费都有近百万元,使得该局信息化水平在全市乃至全省都处于领先地位。财政办公自动化水平影响财政工作效率的高低,该局从完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入手,在组织调查了解财政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各种具体需求基础上,制订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公文处理信息化建设。早在10年前,该局就开始启用网络办公系统,实现网上公文管理、资料查询,实现公文管理无纸化办公,对局内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完善财政信息、业务培训、日常事务管理等内容,提高系统查询检索功能,丰富和完善多媒体系统,使内网功能更加强大、内容更加丰富,最大限度地满足局机关工作需要,彻底改变过去复杂、低效的手工办公方式,实现迅速、全方位的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使各种信息数据能共享使用,使相关事务可以按照流程即时传递和限时处理,使相关信息即时送达。

“一接、二处、三审、四收、五办”是按照省财政厅“五统一”和“先税后证”的房地产一体化征收管理操作规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一套严格慎密、科学规范的征管操作流程。“一接”,就是房地产部门首先接收、受理房屋转让要件,确保证件齐全、详实准确;“二处”,就是在证件齐全详实的基础上,由房产复审信息窗口做具体业务处理,扫描房屋转让相关资料输入数据库;“三审”,就是财政、地税部门将房产输入数据库的信息,依据房屋转让相关要件,按照最低计税指导价格对房屋转让相关要件进行全面审核,符合条件的转入下一流程,不符合条件的返回上一流程;“四收”,就是财政、地税、房产部门对经审核符合标准、确无异议的房屋转让行为收取税费;“五办”,就是将相关税费征缴信息传输到房产业务收费受理系统,经再次核实无误后打证办照,完成一体化全部操作流程。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变分散征收为统一征收,彻底打破了财政、地税、房产三部门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建立了一站式、一条龙、一体化的征收管理新模式、新机制,有效堵塞了税收漏洞,避免税源流失问题发生,契税征收额度大幅度增加。一体化征管模式自6月15日正式运作以来,全市平均日征收额都在3万元以上,比正式运作前有很大幅度的提高。6月15日-7月15日,全市房屋交易353户、交易面积37314平方米、交易额847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4%、7%和8%;房屋契税征收额达到309万元(剔除一次性因素);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变人工操作为网络管理,实现了财政、地税、房产三部门资源共有、信息共享、相互监督,有效地避免了工作失误,杜绝了税源“跑冒滴漏”现象,提高了办事效率,大大提高了财政、地税、房产三大窗口部门的外部形象。

2008年绥芬河市财政局正式启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市117家预算单位纳入集中支付管理。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完善到位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得以建立和完善,将财政资金通过该体系直接拨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可以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预算执行信息的透明度。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等应用系统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电子政务建设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财政与外部单位的横向联网,逐步形成横向连接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专业支行等相关部门的网络体系,实现国库支付拨款系统网络的有效联接,进行实时管理,数据共享。对下达的预算指标,上报用款额度,由代理银行垫支,再进行清算资金、会计核算程序,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预算管理更加智能化、信息化。

2007年财政开始执行的统发工资人员指纹识别管理工作,一改过去财务人员做工资表、发放现金等一系列繁琐的工作。一是进行指纹采集,将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数据通过计算机存入财政统发工资系统,建立财政统发人员指纹库。二是将指纹采集情况在采集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单位群众监督。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每年通过实地采集或发放并回收指纹印模卡等方式对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进行核查。实行指纹识别管理是杜绝财政“吃空饷”现象的有效手段,是完善财政监督机制的新举措,也是数字化技术在财政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应用。(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