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晋城市工商局通过狠抓信用建设和信息化工作的基础平台建设,在“网上监管、网上登记、网上办案、网上诉求处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把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推行“网上监管”相结合,实现了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由传统向现代化的转变。按照省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要求,对全市65361户各类市场主体全部实行了信用分类监管和市场主体网格化监管。一方面,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成品油零售、食品生产,热点行业的企业,以及前置许可证件已到期、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全部纳入预警系统,及时提醒企业,进行整改,办理相关登记,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监管。另一方面,建立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严重失信的淘汰机制。对市场主体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并对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身份资料记入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近年来,先后有6603户被吊销企业被锁定在了“黑名单”数据库。这样,企业丧失信用所付出的代价不仅仅是退出市场,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将对违法行为承担个人责任——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把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推进“网上登记”相结合,实现了市场主体准入服务方式向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等高科技手段的转变。重点在驻市外资企业登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根据省局外资处的授权,凡在晋城市范围内投资的外资企业,都可以在晋城市工商局登记服务大厅受理登记申请,然后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将受理资料传送到省局进行审核核准,最后在晋城发照。
把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推进“网上办案”相结合,实现了监管执法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序化的转变。在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网上办案”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网上流程管理和网上监督,通过信息化平台,将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批、结案等各个执法环节的内部审批手续以及对外法律文书都通过网上流转,自动生成,不按规定进行网上流转的案件,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确保了执法程序的规范。2005年以来,全市系统共查处各类市场主体违章违法案件12551件,其中万元以上大案1150件。
把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推进12315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相结合,实现了行政执法、处理市场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统一受理、统一分解、反应迅速、高效运作。依靠信息化技术的有力支撑和推动,建立起了市、县、所三级联网的“12315”综合执法网络体系,实现了与国家局和省局的联网运行。对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分流、督办、处理结果反馈,全部通过市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进行网上办理。仅去年以来,全市系统就通过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受理消费者咨询6035件,申诉2625件,办结2544件,办结率96.91%,举报1142件,办结1031件,办结率90.2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0余万元。在关注民生、维权利民、化解消费纠纷、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方面作出了贡献。(晋城市工商局)